医保异地直接结算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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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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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1 10:52
2017年9月起,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费用就要全国落地了,也就是说,小伙伴们的异地住院费可以在当地直接结算了!
一、如何享受直接结算便利?
1、首先,你必须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这里包含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整合后的原城镇居民和原新农合),并且拥有一张能正常使用的社会保障卡。
2、其次,查询住院医院是否在异地就医医院是否在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里。
3、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定要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否则无法享受跨省就医住院费直接结算。
二、那么怎么备案呢?分以下三类特殊人群
1、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参保人员(比如退休后到上海带孙子的老王)
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二代身份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如已在异地居住,可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备案)。
2、常驻异地工作参保人员(比如因工作不得不常驻外地的小李)
由所在单位收集确认参保职工的就医地信息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
3、需转诊到外省市就医的参保人员(比如转诊去北京住院的小明)
可由个人(或委托人)持社会保障卡、二代身份证和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或证明),通过现场、电话、传真或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名词解释】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居住生活且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10:53
具体可参考下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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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1 10:53
一般医保异地结算的不是太多,如果你所在的医院有异地结算窗口,你可以去那边咨询,应该可以直接结算!如果没有,那么你可能需要病例,出院证,诊断证明,清单等回到当地卫生局办理保险问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10:54
医保异地结算方法:
1、申请:长期跨省居住(超过60天)的参保人员,包括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在职、退休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至参保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申请手续,领取《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仔细阅读《跨省异地就医须知》并签字确认。
2、领卡: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市区参保人员,视为同时申领省标准社会保障卡。社保经办机构采集其基本信息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统一制作全国通用的省标准社会保障卡,并邮寄给参保人员。
备注: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申请手续之前,应先办妥居外医疗登记备案手续。
3、就医流程:办妥上述手续后,参保人员持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至就医地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并结算费用。
4、待遇标准: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以及参保地医疗保险待遇结付*(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
5、支付方式:出院时个人只需要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扩展资料:
全国统一建居民健康档案
1、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普及健康知识,2009年开设*电视台健康频道。
2、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困难地区给予补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异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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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1 10:52
2017年9月起,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费用就要全国落地了,也就是说,小伙伴们的异地住院费可以在当地直接结算了!
一、如何享受直接结算便利?
1、首先,你必须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这里包含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整合后的原城镇居民和原新农合),并且拥有一张能正常使用的社会保障卡。
2、其次,查询住院医院是否在异地就医医院是否在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里。
3、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定要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否则无法享受跨省就医住院费直接结算。
二、那么怎么备案呢?分以下三类特殊人群
1、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参保人员(比如退休后到上海带孙子的老王)
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二代身份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如已在异地居住,可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备案)。
2、常驻异地工作参保人员(比如因工作不得不常驻外地的小李)
由所在单位收集确认参保职工的就医地信息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
3、需转诊到外省市就医的参保人员(比如转诊去北京住院的小明)
可由个人(或委托人)持社会保障卡、二代身份证和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或证明),通过现场、电话、传真或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名词解释】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居住生活且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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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1 10:53
具体可参考下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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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1 10:52
2017年9月起,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费用就要全国落地了,也就是说,小伙伴们的异地住院费可以在当地直接结算了!
一、如何享受直接结算便利?
1、首先,你必须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这里包含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整合后的原城镇居民和原新农合),并且拥有一张能正常使用的社会保障卡。
2、其次,查询住院医院是否在异地就医医院是否在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里。
3、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定要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否则无法享受跨省就医住院费直接结算。
二、那么怎么备案呢?分以下三类特殊人群
1、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参保人员(比如退休后到上海带孙子的老王)
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二代身份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如已在异地居住,可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备案)。
2、常驻异地工作参保人员(比如因工作不得不常驻外地的小李)
由所在单位收集确认参保职工的就医地信息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
3、需转诊到外省市就医的参保人员(比如转诊去北京住院的小明)
可由个人(或委托人)持社会保障卡、二代身份证和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或证明),通过现场、电话、传真或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名词解释】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居住生活且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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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医保异地结算的不是太多,如果你所在的医院有异地结算窗口,你可以去那边咨询,应该可以直接结算!如果没有,那么你可能需要病例,出院证,诊断证明,清单等回到当地卫生局办理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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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医保异地结算的不是太多,如果你所在的医院有异地结算窗口,你可以去那边咨询,应该可以直接结算!如果没有,那么你可能需要病例,出院证,诊断证明,清单等回到当地卫生局办理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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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1 10:54
医保异地结算方法:
1、申请:长期跨省居住(超过60天)的参保人员,包括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在职、退休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至参保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申请手续,领取《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仔细阅读《跨省异地就医须知》并签字确认。
2、领卡: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市区参保人员,视为同时申领省标准社会保障卡。社保经办机构采集其基本信息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统一制作全国通用的省标准社会保障卡,并邮寄给参保人员。
备注: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申请手续之前,应先办妥居外医疗登记备案手续。
3、就医流程:办妥上述手续后,参保人员持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至就医地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并结算费用。
4、待遇标准: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以及参保地医疗保险待遇结付*(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
5、支付方式:出院时个人只需要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扩展资料:
全国统一建居民健康档案
1、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普及健康知识,2009年开设*电视台健康频道。
2、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困难地区给予补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异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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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1 10:54
医保异地结算方法:
1、申请:长期跨省居住(超过60天)的参保人员,包括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在职、退休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至参保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申请手续,领取《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仔细阅读《跨省异地就医须知》并签字确认。
2、领卡: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市区参保人员,视为同时申领省标准社会保障卡。社保经办机构采集其基本信息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统一制作全国通用的省标准社会保障卡,并邮寄给参保人员。
备注: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申请手续之前,应先办妥居外医疗登记备案手续。
3、就医流程:办妥上述手续后,参保人员持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至就医地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并结算费用。
4、待遇标准: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以及参保地医疗保险待遇结付*(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
5、支付方式:出院时个人只需要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扩展资料:
全国统一建居民健康档案
1、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普及健康知识,2009年开设*电视台健康频道。
2、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困难地区给予补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异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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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1 10:52
2017年9月起,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费用就要全国落地了,也就是说,小伙伴们的异地住院费可以在当地直接结算了!
一、如何享受直接结算便利?
1、首先,你必须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这里包含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整合后的原城镇居民和原新农合),并且拥有一张能正常使用的社会保障卡。
2、其次,查询住院医院是否在异地就医医院是否在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里。
3、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定要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否则无法享受跨省就医住院费直接结算。
二、那么怎么备案呢?分以下三类特殊人群
1、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参保人员(比如退休后到上海带孙子的老王)
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二代身份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如已在异地居住,可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备案)。
2、常驻异地工作参保人员(比如因工作不得不常驻外地的小李)
由所在单位收集确认参保职工的就医地信息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
3、需转诊到外省市就医的参保人员(比如转诊去北京住院的小明)
可由个人(或委托人)持社会保障卡、二代身份证和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或证明),通过现场、电话、传真或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名词解释】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居住生活且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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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1 10:53
具体可参考下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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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医保异地结算的不是太多,如果你所在的医院有异地结算窗口,你可以去那边咨询,应该可以直接结算!如果没有,那么你可能需要病例,出院证,诊断证明,清单等回到当地卫生局办理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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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1 10:54
医保异地结算方法:
1、申请:长期跨省居住(超过60天)的参保人员,包括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在职、退休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至参保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申请手续,领取《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仔细阅读《跨省异地就医须知》并签字确认。
2、领卡: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市区参保人员,视为同时申领省标准社会保障卡。社保经办机构采集其基本信息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统一制作全国通用的省标准社会保障卡,并邮寄给参保人员。
备注: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申请手续之前,应先办妥居外医疗登记备案手续。
3、就医流程:办妥上述手续后,参保人员持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至就医地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并结算费用。
4、待遇标准: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以及参保地医疗保险待遇结付*(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
5、支付方式:出院时个人只需要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扩展资料:
全国统一建居民健康档案
1、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普及健康知识,2009年开设*电视台健康频道。
2、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困难地区给予补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异地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