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8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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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02:38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 证据 使用。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类型的一种。但前提必须满足 诉讼 证据的“三性”: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 证人 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