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可以续租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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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9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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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2:38
一般来说,深圳公租房可以续签一次。公租房承租期间,因家庭人口增加导致所承租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承租人可申请轮候公租房,经轮候并承租新公租房的,应当退出原住房。
公租房续租条件是什么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满二年以上,并在新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
3、在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
5、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
申请公租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2、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优惠。
3、正在深圳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在租房补贴期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还相应补贴,但享受廉租保障补贴的除外。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2:39
深圳公租房可以续租**一次**。
公租房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届时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需要续租的,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向原配租单位提出续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