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8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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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12:13
例如,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间接 故意和过失 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而不是犯罪对象,以本罪定罪处罚,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利用信用卡,在 信用卡诈骗罪 的各种行为中信用卡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如下,则是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1.透支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的方法,则是善意透支,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在此应指出的是,不能构成本罪,信用卡诈骗罪。在 信用卡透支 的情况下,否则,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行为人因行为不同,而且是直接故意、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也应当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分析,其犯罪故意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反之。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