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9 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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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23:58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详尽的解释了他关于幸福的定义,以及怎样才能称得上幸福。本文将先对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进行总结阐述,并具体就思辨这种幸福进行探讨。 • 幸福是至善,是一种终极目标。 “根据我们的看法,*学的目标善究竟是什么?在实践中所能实现的至善又是什么?在名称上,大多数人在这里诚然是一致的,一般大众和有教养的人都把它称之为幸福。”然而亚翁不同于一般大众把“好生活、好品行”这种“抓得着、看的见的东西”作为幸福1,他采用柏拉图的理解2,加以阐释,总结起来可以归纳为:幸福是至善,是一种终极目标。 怎样理解这一定义呢,首先关于善的定义,亚里士多德认为善在不同的具体实践中有着不同的具体表现,但可以概括为行动的目标3,而有的目标,比如赚钱,是为了享乐,那么赚钱就不是终极目标,同样的,享乐也可能不是终极目标,“而最高的善必定是一个终极目标和某种完善的东西”。4 那么为什么说幸福是终极的呢?亚里士多德对于终极的解释极为恰当:“作为绝对完善的、永恒地因其自身之故而绝不因他物之故被欲求的东西”5。依前所论,假若某个行动的目标在于赚钱,而赚钱是为了享乐,而为什么要享乐呢?为了快乐,为什么要快乐呢?为了幸福。为什么要幸福呢?没有为什么了,或者说,为了幸福。就是这样,幸福被亚里士多德定义为一种终极的概念,或者说,在亚里士多德的观念里,幸福是一种终极的目标。所以,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幸福是至善,是一种终极目标。 • 幸福是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 然而以上仅仅是对“幸福”这个概念进行了一个定义,这样一个定义于实际生活并无指 指导意义,亚里士多德也意识到了这一点。那么幸福究竟是什么? 既然“幸福=至善”,而善就于不同的行为活动有着不同的表现(不同的行动有着不同的 目的)。于是,亚里士多德尝试从最普遍,最基本的行动来讨论最原点的善。那最基本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