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30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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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2 01:45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取出:1、离退休支取: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离退休批准文件及复印件。3、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二、出国、出境定居: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关部门批准移居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内地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终止劳动关系的批准和复印件。四、已托管的职工可由本人办理销户支取业务,未托管的需单位证明,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