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3:0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3:12
 根据2017年3月31日天津银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的通知》来说,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在天津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3:12
 根据2017年3月31日天津银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的通知》来说,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在天津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3:12
 根据2017年3月31日天津银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的通知》来说,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在天津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