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02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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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2 17:59
在2021年的时候,江苏省相关部门就修订了《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然后正式通过审批,在2023年2月份10日正式公布并实施,其中正式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的具体实施办法。
1、女性员工的产假
条例中国明确的规定,只要符合计划生育的夫妻,在原先可以享受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延长了60天的产假,所以现目前江苏省的产假=基础产假98天+延长60天产假=158天。其中难产的可以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可以增加15天,多生育一个就多在呢个价15天;其中还支出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假期。
2023年2月10日前女方已经享受完毕原规定产假的,不再享受《实施方案》规定的30天延长产假。《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4条明确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的产假假期,也就是说休假期间如果与国家法定休假日发生重合,可以继续休假,把失去的国家法定休假日补回来。
2、男性员工的陪产假
符合生育规定的夫妻,在女性休产假期间,男方还享有不低于15天的陪产假。
3、育儿假
育儿假指的就是在子女未满3周岁之前,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在职员工一定的育儿假,主要是增加子女和父母的相处时间。而江苏省规定的是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4、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带薪护理假。可以一次性享受,也可以分次享受。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带薪护理假应向用人单位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父母身份证件、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