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3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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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7 08:28
户口薄不存在登出问题,如果公民死亡或者将户口迁移出本辖区,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登出该公民户口,并在户口薄上注明。如果户口薄遗失,户主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登出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登出户口。
没有户口本可以登出自己户口的,比如:“公民出国或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凭出入境部门开具的《登出户口的通知书》办理,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应予以收缴。全户迁出的,应收缴其户口簿。
登出户口有以下三种:
第一条:参军入伍:
凭《居民户口簿》、《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办理。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含考入军事院校学生),在入伍前凭入伍通知书或县(市、区)人武部提供的《参军人员花名册》办理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登出户口,不发《迁移证》。个别没申报登出的,派出所经调查核实确已参军的,必须登出其常住户口。
按公治[2006]246号的精神,对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入伍办理登出户口手续时,*机关不再收回其居民身份证。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入伍高校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物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时已将户口由原籍迁至就读高校的预征物件,要将户口迁回原籍,被部队应征后应在原籍登出户口。
第二条:公民出国或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
凭出入境部门开具的《登出户口的通知书》办理,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应予以收缴。全户迁出的,应收缴其户口簿。
临时出国、出境和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只办理出国出境手续,不登出户口。户籍内勤民警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收集相关资料存档。
第三条:死亡:
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办理,收缴《居民身份证》,按闽公综[2008]654号办理。
户口登出,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按以下程式办理:
1、死亡户口登出,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死亡医学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
2、应征入伍公民户口登出,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入伍通知书》;
3、出国出境定居户口登出,凭出国出境证件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如果你爸爸是户主只能迁走他的户口,然后你家再另立户主,但不能登出全家的户口。
可以,户口本也是有效证件。
《支付结算办法》第十五条,办理支付结算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台同胞回乡证等符合法律、行*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