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式合同有哪些?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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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1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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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27 14:46
在我们生活中,不管是做什么事情,只要是关系到自己利益和权益的,都必须要签订一份合同,而且合同包括有很多种,其中有一种要式合同,不知道大家在生活中有没有接触过,不管我们在签订一份什么样的合同,都必须要对合同有一定的了解,下面说说要式合同有哪些?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区别?
要式合同有哪些
1、书面:合同法上的书面合同;
(1)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
(2)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
(3)融资租赁合同;
(4)建设工程合同;
(5)技术开发合同;
(6)技术转让合同;
2、登记:
(1)抵押合同;(担保法第41条)向土地局、林业局、工商局等登记。
(2)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法第10条,实施细则第14条)向专利局登记。
(3)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商标法第39条)向商标局核准登记。
3、批准:
(1)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3条)外经贸部门批准。
(2)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5条)有关部门批准。
4、公证
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区别
1、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
2、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那么何谓要式合同,学术界却有不同的解释.关于适用的文书,是指上述行政机关的职员在职务上制作、取得的文书、图画以及电磁记录等。
3、所谓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或手续订立的合同,与此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为不要式合同,即法律不要求必须以某种形式订立,当事人可以任意采取何种形式都为有效的合同。
4、要式合同是指以履行特定方式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是否要式的关键在于合同的存在,受益人的撤消或变更不必征得同意,但必须通知变更的结果。
上面介绍了要式合同有哪些,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区别的全部知识,其实要式合同就是要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如果没有必须要求具备一定的手续和形式一般是叫做不要式合同,所以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去签订合同,大家必须要对合同的相关信息有一定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