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鳝门案宣判是怎么回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19 09:0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8:34
这个案件是由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督办的全国第一起网络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曾被人民日报、*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等媒体报道,被网友称为“黄鳝门”事件。
近日,浙江省诸暨市*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黄鳝门”事件23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诸暨市*一审依法判处其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经审理认为,这23名被告人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均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刑事责任,部分系共同犯罪。经审理,*对诸暨市*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予以认定,综合考虑呗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认罪悔罪等因素,依法做出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不等判决。黄鳝门事件的女主播琪琪也在被判刑人员当中,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五万。
事情起因是,2017年3月的某一天,有一个老板点名要看“黄鳝表演”,并且给了一个大红包,女主琪琪觉得他们都是VIP客户,所以就建立一个群表演一下,没想到的是,有人竟然把视频截图发到网上,一时之间掀起巨大争议,造成恶劣影响。
2017年5月4日,涉案女主播琪琪被诸暨市*依法刑事拘留,2017年6月10日被诸暨市*依法批准逮捕,连其他涉案人员也一并抓拿。
继5月下旬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通报违法违规网络直播平台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进展以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进一步采取措施治理网络直播乱象,加强对网络直播平台的规范管理。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