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驻地消防军人可以和非当地人恋爱吗?就是其他城市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1 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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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08:41
可以,部队里面只是有明确规定不得在驻地附近找对象,具体如下:
根据我军《军人婚恋规定》中有关义务兵、士官、(军校)学员恋爱和结婚的特别规定:义务兵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驻地或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这是原则上的要求。
根据本规定,士官恋爱、结婚不受上述规定*的情形有两种:(1)对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30周岁,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由军集以上单位正治机关批准;(2)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规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服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本人提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符合当地民族*,由团级以上单位正治机关与当地县级人民正府民正部门协商同意,经师级以上单位正治机关批准,并签订转业军人就地安置协议书的,可允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08:42
应该可以,我有个朋友是个消防战士,和别外一个城市的姑娘恋爱结婚了,很美的追问如果是在当地读书的呢?是不是不可以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08:43
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