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0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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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05:50
关于这个问题,众惠相互的董事长曾表达过这样一个观点:在传统商业保险中,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可形象的比喻为“谈判的方桌”,双方利益具有不一致性,而相互保险中关系双方则利益一致,可将之比喻为“交流的圆桌”,投保人投保后即是这个组织的“股东”,如果发生理赔则赔付保险责任,如果未发生理赔可享受利益共享,且具有“互助共济、风险共担”的公益普惠理念,有助于有效降低保险逆选择及道德风险的现象,更好地保障会员权益,以上,希望题主采纳,具体不妨百度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