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新城民房以后会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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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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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7:00
会。
扩展资料:
为实施永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永城市城镇总体规划,满足我市公共利益需要,确保全市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研究,我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1.地块一。该宗地位于中心城区广场路南侧、王庄路西侧,占地面积约17.55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权属归雪枫街道月季居委会、演集街道中原社区。
2.地块二。该宗地位于中心城区商业路南侧、芒砀路东侧,占地面积约18.1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权属归演集街道阳光社区。
3.地块三。该宗地位于产业集聚区南外环路北侧、皇沟大道西侧,占地面积约264.92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归侯岭街道任湖村。
4.地块四。该宗地位于芒山镇刘街北侧,占地面积约27.003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归芒山镇僖山村。
二、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对拟征收土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以及涉及乡镇*、*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属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涉及村委会(居委会、社区)要积极配合。待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涉及乡镇*、*应于5个工作日内负责对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报**委审查备案。
三、其他事项
本通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不予补偿安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7:00
会。
扩展资料:
为实施永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永城市城镇总体规划,满足我市公共利益需要,确保全市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研究,我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1.地块一。该宗地位于中心城区广场路南侧、王庄路西侧,占地面积约17.55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权属归雪枫街道月季居委会、演集街道中原社区。
2.地块二。该宗地位于中心城区商业路南侧、芒砀路东侧,占地面积约18.1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权属归演集街道阳光社区。
3.地块三。该宗地位于产业集聚区南外环路北侧、皇沟大道西侧,占地面积约264.92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归侯岭街道任湖村。
4.地块四。该宗地位于芒山镇刘街北侧,占地面积约27.003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归芒山镇僖山村。
二、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对拟征收土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以及涉及乡镇*、*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属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涉及村委会(居委会、社区)要积极配合。待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涉及乡镇*、*应于5个工作日内负责对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报**委审查备案。
三、其他事项
本通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不予补偿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