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8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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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23:49
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的量化指标均为《实施意见》规定的2015年指标要求,2015年以前依此标准进行省级督导评估。2016年起,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2020年指标要求进行省级督导评估;2015年前通过评估验收的县(市、区)需按照2020年指标要求巩固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