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6 21:5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2 05:43
【法律分析】:学生证是由学校统一办理的,新生入学后,每个学期交回,由学籍老师注册盖章后即可。学校不统一办理,需班主任向学籍管理老师申请办理学生证。学生证能用来证明自己的身份,证明在该学校就读,拥有学生证还能享受许多优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十条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四条 按照省级有关部门职业教育招生规定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取得学籍。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