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6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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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5 17:24
选择
有一首歌中唱道:“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可是我想说:“只要人人都知法守法,世界将变成和谐的社会!” 今年,妈妈工作非常忙,没时间来接我上下学。爸爸提议说:“你不是会骑自行车吗?你可以自己骑车上下学呀?这样就不怕走路去会迟到了。”爸爸的话,让妈妈眼前一亮,说:“对呀,你们班不是也有同学骑车去上学吗?这下好了,你的上下学问题解决了。”我皱着眉头说:“可是,爸爸妈妈,我们班那些骑车的同学都满十二周岁了呀!”妈妈轻敲了一下我的头,说:“笨蛋,那些骑车的孩子脸上都写着‘今年我十二周岁'了吗?你不说,别人也不会知道的。”听了妈妈的话,我心里嘀咕道:骑车是速度快,可我不能这样做,*经常教育我们要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满12周岁才可以骑车上路嘛!再说,《钓鱼的启示》这篇课文,不是教育我们无论在何时何地都必须遵守规定,在*面前必须学会说“NO”吗?反正我现在就每天走路上下学,再过一个月,我满十二周,我就可以像其他同学那样骑车上学了。嗯,就这么办!所以,我认真地对爸爸妈妈说:“我不!”“为什么?”“我下个月满12周岁再骑!”爸爸妈妈拗不过我,只好笑着说:“你这孩子,好,但你要早点出门,不能迟到哦!”“嗯!” 是的,只要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话,世界将变成和谐的社会!我也因为自己的选择而感到自豪!
其实以前我是不懂法的,我不知道法律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 他和我有什么关系。直到二年级时遇到了过马路时发生的一件事,让 我对法律有了一点点了解。 二年级时,有一天爸爸带我逛街买东西,正好遇到人行道红灯, 当时没什么车,很多行人都在过马路,我也叫爸爸快走,爸爸却拉住 我的手,叫我不要走,现在是红灯不能走。并且告诉我闯红灯是违法 的事,而且也非常不安全,虽然是小事,在我们这个地方,很多人却 做不到,特别是行人更是不注意。爸爸说一定要守法,守法一定要从 小事做起。 还有一次我和姐姐还有妈妈到百货大楼超市买东西,里面有好 多东西可以随便选,特别是吃的东西更多,我和姐姐非常高兴,选了 好多吃的东西。就在这时突然看到有一个小孩,这个小孩可能只有几 岁可能还没有上学, 他把糖往自己的衣服口袋里面放。 可能是人太多, 或者这个小孩的年龄太小, 没有人注意到他。 这时姐姐跑到他身边说: “你这样是犯法的,要把你抓住关起来,赶快把糖拿出来。这时这个 小孩的妈妈才从小孩的衣服口袋里把糖拿出来。 通过以上两件事让我对法律有了一点点了解, 我以后要多学习法 律知识,要遵纪守法,要从小事做起
学生身边守法故事征文
作者:丹霞小学三年五班 廖珂扬
通讯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中泰花园21栋202室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我最先对“法律”、“法治”、“守法”等这些似乎深不可测的字眼有所认识、理解,是在很小的时候,那时,爷爷最喜欢的是*电视台的法制节目——《今日说法》。我跟在爷爷身旁,爷爷看我也看,每天中午,节目一开始,我便一手捧着饭碗,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生怕会错过每一个精彩的镜头。慢慢地,我明白了法律是用来规范社会上的各种行为,使一切社会行为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制是社会安全和稳定的保障,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准则,任何人都要遵守法律,不做违法的事,一旦做了违法的事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我的邻居欧伯的故事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欧伯是一个老实善良的人,可不幸的是,他的独生子小雄,原本是一个聪明伶俐、人见人爱的小帅哥,可是在小雄上初二那年,校园刮起“四驱车”热,小雄羡慕得不得了,可是口袋里没有钱,于是一个歪念在他脑子中形成。他偷了同班同学的100元钱买了一辆四驱车。得手后,小雄开始很害怕,可是一段时间过去后,一切风平浪静,他认为这样“赚钱”倒是很容易,于是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终于越陷越深,在小雄
初三即将毕业的时候,他为了买一部时尚的iphone手机,竟在半夜入室偷窃,被当场捉获,最终由于偷窃数额较大而被送进了少管所。欧伯知道后气得差点晕过去,小雄也痛悔涕零,可是一切已经晚了,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了,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小雄不得不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今,最普遍也是最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大概是“校园勒索案件”了吧。前些天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我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忍无可忍,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设想一下,如果小天被*无奈时,懂得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
悲剧的发生使我不得不思考: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可是我要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作为小学生,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当
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守法的故事
故事名称,悔不当初
在遥远的哈哈森林中,动物们有著共同的信念,也是他们唯一必须遵守的法律,那就是「肉食性动物只能吃快要病死的动物或是受伤无法复原的动物。」而大家也都很遵守这个规定。
直到邪汉的出现,它是另一座拉拉森林中的老虎。有一天他来到了哈哈森林,而森林中的动物们都很欢迎它,并且准备了许多东西,为它办了一场盛大的欢迎会,大家玩的非常开心,在晚会快要结束之前,森林里的长老代表大家对邪汉说,「欢迎你来到我们这片快乐又祥和的哈哈森林,在这里你可以做任何你想要做的事,不过你必须遵守唯一的规定,那就是只能吃快病死或是受伤的动物,否则我们将会请你离开这儿。」邪汉说,「只有这一条吗,」长老说,「是的,请你务必遵守。」邪汉说,「那真是太容易了,我一定会好好的遵守,绝对不会违反这一项规定的。」於是老虎邪汉就在哈哈森林中定居下了来。
日子也就平静的过了一段时间。直到有一天意外发生了,老虎邪汉看到小白兔一个人自己在森林中玩耍,刚好此时肚子也饿了,心想,「吃了小白兔应该不会被别人看见的,也没有人会知我犯法。」於是邪汉它忍不住违反了规定,吃掉了一
只可爱又健康的小兔子,但终究纸是包不住火的,经过了森林*的调查,终於找出邪汉违反规定的证据,於是长老们决定要把邪汉赶出哈哈森林。长老说,「老虎邪汉,因为你没有遵守我们的法律,请你离开哈哈森林吧,」邪汉说,「离开就离开,我只不过顺从自己的*吃了小兔子,事情有这麼严重吗,哼,反正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其他地方一定还有很多食物的。」长老说,「劝你一句话,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一旦你犯法,就只能接受惩罚,而且你若一直用这种态度与别人相处,别人一定不会接受你的。」
邪汉就这样离开了哈哈森林,到别的森林去了,但他仍不收不遵守法律的态度,因此没有别的森林愿意收留它。他只好前并往人类世界去觅食。但是人类将所有的家畜家禽都关了起来,使得无法接近它们,只能流著口水,一直瞪著食物。
此时的邪汉就像战败的公鸡,非常後悔的说,「唉…我好饿哦,食物在那里,我好想要食物,我真後悔没有遵守那唯一的法律。」
最後邪汉因为一直没有找到食物而饿死在人类的世界中…
Chengnan Secondary School (Grade 5) Pan Yuxuan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每个人都应当遵守的“规矩”,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以它来要求自己。于是,我们所认识的法律,它就像是一条无形的锁链,牢牢锁住我们的无知行为,它就像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咒,紧紧约束我们的不良行为,它就像一面魔镜,能让我们站得直,行得正。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有序,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更加和谐。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每个人都要从我做起,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
我们班上有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姐妹花,她们乖巧懂事、聪明伶俐,
可谁都不曾想到这对脸上整天挂着灿烂笑容的姐妹花却有着一段不为人知的心酸往事。在她俩不到一岁的时候,爸爸为了挣钱养家,背景离乡独自一人去了云南打工,为了给姐妹俩创造一个优越的成长环境,妈妈在刚刚给姐妹俩断奶后也随老公去了云南,姐妹俩从小就和外婆相依为命。刚开始的时候夫妻俩还准时给姐妹俩寄回靠辛苦打工挣来的微薄的生活费,可是后来钱越寄越少,最后干脆人间蒸发,多年都杳无音信,最后祖孙三人的生活都难以维持下去了。经过多方打听,外婆才知道自己的女儿和女媳竟然是在云南染上了毒瘾,他们失
去了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工作,为了筹集毒资,夫妻俩合伙为云南的毒贩子做下线,走上了吸毒贩毒的犯罪道路。而可怜的姐妹俩就靠外婆常年在外捡垃圾来供姐妹俩上学。这对不懂法律的夫妇给自己的孩子和父母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同时也葬送了他们自已的一生。
这个故事给了我们很大的震撼,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愿我们都做知法、懂法、遵法的的人,愿我们的生活多些欢乐与和谐,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 Chengnan Secondary School (Grade 5) Pan Yuxuan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每个人都应当遵守的“规矩”,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以它来要求自己。于是,我们所认识的法律,它就像是一条无形的锁链,牢牢锁住我们的无知行为;它就像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咒,紧紧约束我们的不良行为;它就像一面魔镜,能让我们站得直,行得正。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有序;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更加和谐。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每个人都要从我做起,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 我们班上有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姐妹花,她们乖巧懂事、聪明伶俐, 可谁都不曾想到这对脸上整天挂着灿烂笑容的姐妹花却有着一段不为人知的心酸往事。在她俩不到一岁的时候,爸爸为了挣钱养家,背景离乡独自一人去了云南打工,为了给姐妹俩创造一个优越的成长环境,妈妈在刚刚给姐妹俩断奶后也随老公去了云南,姐妹俩从小就和外婆相依为命。刚开始的时候夫妻俩还准时给姐妹俩寄回靠辛苦打工挣来的微薄的生活费,可是后来钱越寄越少,最后干脆人间蒸发,多年都杳无音信,最后祖孙三人的生活都难以维持下去了。经过多方打听,外婆才知道自己的女儿和女媳竟然是在云南染上了毒瘾,他们失去了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工作,为了筹集毒资,夫妻俩合伙为云南的毒贩子做下线,走上了吸毒贩毒的犯罪道路。而可怜的姐妹俩就靠外婆
常年在外捡垃圾来供姐妹俩上学。这对不懂法律的夫妇给自己的孩子和父母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同时也葬送了他们自已的一生。
这个故事给了我们很大的震撼,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愿我们都做知法、懂法、遵法的的人;愿我们的生活多些欢乐与和谐!
我的数学教学小故事
作为人民教师我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不让学生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求学生做到的,我自己首先做到。”我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在学习中不断充实自己,在教学中不断影响学生的心灵。做到以情感人、以礼育人、以身示人、以德服人、以能教人,真心实意地为学生着想,使学生与我彼此相互的信任。
如果我们每一位教师多从精神上关心孩子,教化孩子,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显著的效果,在十几年的教学工作中,很多事情难以忘记,其中最难忘的那是发生在2016年的一件事。那年我带毕业班的数学课,这天我进行单元检测,我就随手打开小刚的数学书看,突然从书里面掉出来一张纸条。我拣了起来,上面写着:小红, 我一生就爱你一个 !我本来打算处理这件事情,我朝他那里看了看,发现他的脸一直红到了脖子。我又接着说:“继续认真做题。”第二天中午,他来到我的办公室里,低着头红着脸不敢说话。我说:“在你们这个年龄段,男女同学之间相互有好感,这非常正常。因为你们的年龄到了青春的发育期,但是你们毕竟还是孩子,现在的任务是学习,健康快乐的成长,我不告诉你的家长,也不告诉其他教师,但是希望你今后好好的学习,提高自己的功课成绩。因为你们今后的路还很长,你知道吗?”他点了点头,眼里噙着泪花. 最后,那位男同学非常用功的学习,在他毕业考试时数学成绩是班级前3名。
我认为幸福其实就是一种感觉,幸福是一种心态,教师要想幸福首先要你的学生喜欢你,学生喜欢你是孩子们学习好你带的这门功课
的前提。这就要求我们在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时,,最重要的是要心中有爱、爱生如子,并且体现在教育教学的每一个环节中,让学生感受到爱,做学习的主人。
【拼音】fèng gōng shǒu fǎ
【成语故事】战国时期,赵国税官赵奢办事公道,执法严明,一次到赵惠文王的弟弟平原君赵胜家去收田税,平原君的管家仗势欺人,带头抗税,被赵奢杀掉。平原君不服,赵奢给他*制的重要性,平原君深受感动,就把赵奢推荐给赵惠文王重用。
【典故】以君之贵,奉公如法则上下平,上下平则国强。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释义】奉:奉行;公:公务。奉公行事,遵守法令。形容办事守规矩。
【用法】作主语、谓语、定语;指人守法
【相近词】克己奉公、谦洁奉公、安分守己
【反义词】贪赃枉法、假公济私、胡作非为
【其它使用】
◎ 本人拥护中国 *** 的领导,拥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奉公守法,符合法律对人民代表的资格要求。
◎ 六七十年代,"黑客"一词极富褒义,用于指代那些独立思考、奉公守法的计算机迷,他们智力超群,对电脑全身心投入,从事黑客活动意味着对计算机的最大潜力进行智力上的自由探索,为电脑技术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八德材料 九年二班 6月18日 星期三 编入遵纪守法
遵纪守法实例选读--为了哥们义气他叫洪义,是高一年级学生,为了豪爽,很讲义气。金庸、古龙的一些武侠小说,他爱不释手,书中行侠仗义的主角是他崇拜的偶像。一天,他正在大街上闲逛,突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头。回头一看,原来是前两年在公园跟人练武功时结识的某厂工人何某,一年多没见面,自然感到十分亲切。何某拍拍腰问道:“哥们这两年做生意发了点小财,今儿请你老弟“撮”一顿。酒席间两人谈得十分投机,大有“酒逢知己千杯少”之感。其间,何某说:“我最近要出远门做些生意,有些贵重物品能帮我存放一下,”“没问题,我奶奶家有西厢房空着。她最疼我,肯定会答应。”洪义满口允诺。“只是你不要对别人说,以免出麻烦。”于是,他们约好第二天下午在洪义的奶奶家见面。奶奶住在胡同深处的一个小院里,十分僻静。疼爱孙子的奶奶听说孙子要将房子借给朋友用一下也就答应了。第二天下午,洪义把厢房打扫干净等候何某。何某如约前来,但并未带东西。他讲白天搬目标太大,不安全,最好在晚上天黑以后搬。当晚,何某带着几个人把东西都搬来了,洪义一看真不少,又是电视机、又是录像机,还有摄像机、照像机等,大大小小的物品有一二十件。有的是崭新的,没开封;有的则是八成新的。“这么多干什么用,”洪义的脑子里划过一个问号,但很快又消失了。他想:既然是朋友的事,就不必管得太多,否则不仗义。何某的东西运完后,临走时,掏出一叠现金交给洪义:“这钱是占地保管费,你留着用,哥们发了财,一定不忘记你老弟。”洪义想推辞,经何某再三劝说就收下了。为了表达对朋友的义气,洪义向奶奶要了小院和西厢房的门钥匙,交给了何某自己掌握,以便来去方便。此后,何某经常出入小院,不时地拉走一些东西,又新添进一些东西。何某还经常给洪义的奶奶买些滋补品,逗得奶奶很开心。转眼间半年过去了,洪义感到一些疑惑:何某似乎并没有出远门的意思,而是里里外外地捣腾东西。听奶奶说,他还经常带人来,关在厢房里指指划划,嘀嘀咕咕,样子很神秘。有一次,洪义到这里,恰逢一个陌生人抬走一台彩电,正跟何某讨价还价,洪义感到很蹊跷。何某见状就掏出一叠现金又塞给洪义,说什么朋友见面分一半。碍于朋友的情面,洪义也就不多想了。几天后的一个夜晚,何某突然找到洪义,说这次他确实要出远门了,请洪义代为看管这些物品,回来后他必重谢。洪义问他去哪儿,他说广东、海南一带,到时再电话联系。说完后,何某就慌里慌张地消失在夜幕之中。何某走后几天,从深圳打电话来,询问有没有人找他,洪义说没有。何某告诉洪义,他近期内又准备回去了,并告诉洪义一个电话号码,有事可打电话联系。此后又过两天,洪义正在上课时,被班主任老师叫到办公室。两个陌生人自我介绍是*的,要了解一些情况。当*掏出一张照片问洪义是否认识上面的人时,他一看就呆住了,那是何某,只是头是光的。*人员讲,何某前几年因偷盗被劳动教养。解除*后,何某没老实几天,又干起了偷鸡摸狗的勾当。他现在是一个重大的盗窃团伙的头子,目前警方正在追捕他,希望洪义能提供有关何某的去向以及其他一些线索。此时,洪义心理斗争很激烈,一方面他暗自怪何某不告诉自己实情,使人很被动;另一方面哥们义气让他认定既然是朋友,就不能出卖对方。*人员见他半天不说话,又对他进行启发教育,但洪义认准了“讲义气”的死理,决定不出卖朋友。*人员走后,洪义回到教室继续上课。此时,他脑袋里乱成一锅粥,根本没有听见老师讲什么。他一心想赶快到奶奶家,清理一下何某留在那儿的东西,然后打电话催何某尽快把这些东西弄走。好不容易熬到了放学,他急急忙忙到奶奶家。一进门,他就怔住了。一个多小时前,在学校盘问他的那两个*人员和派出所的民警已经将何某存东西的厢房打开,正在清理东西。随后,这些东西被搬上了*的车,洪义也被“请”上车。不久洪义就听到了漂流在外的何某被*机关抓获的消息。后来,洪义虽然因属年幼无知被*机关宽大处理,但学校给了他严重警告处分。通过*人员和老师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洪义明白了讲哥们义气害死人。
2.感悟 时下,在一些中学生中很看重“义气”。为了义气,帮别人作伪证;为了义气,帮别人打架出气;为了义气,帮别人窝赃、销赃,将法律置之度外。以洪义为例,他明明对何某的行为产生怀疑,为了“义气”不愿深究。他明明知道何某的去向和赃物所在,为了“义气”不愿揭发。在他心目中,朋友义气高于一切,这是非常危险的。从古到今都流传着一些“大义灭亲”的故事,这些不仅是道德标准,也是法律上的分界线。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包庇犯有罪行的人或者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或者代为销售的,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青少年朋友们切莫为“义气”迷失方向,做出害人、害己的事情。
中外名人守法的故事
1.陈毅制定“入城守则”
1949年5月24日夜里,上海街头响起半夜激战的*声。第二天,天蒙蒙亮,市民们小心地打开一点门,从门缝里望出去,只见马路两侧,整齐地躺满了抱着*,合衣而睡的*战士,市民们感到奇怪,“这些军队怎么和以前不一样的呢?”
不一会,市民们开始走出家门。他们看到战士已经起来了,有的在洗漱,有的在吃饭,吃的是馒头、咸菜。于是,不少市民拿出热水瓶,给战士们倒开水。战士们笑嘻嘻地摇着头,谢绝了。天大亮了,“*露宿街头”,“*秋毫无犯”的消息,迅速传遍了整个上海,市民蜂拥上街头,欢迎人民子弟兵,庆祝上海获得新生。
原来上海大战役打响前,陈毅就让秘书长起草了《入城守则》,为接管上海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这些不要就采你
提问者: Oo_哆啦A梦_oO - 见习魔法师 * 最佳答案
、陈毅制定“入城守则”
1949年5月24日夜里,上海街头响起半夜激战的*声。第二天,天蒙蒙亮,市民们小心地打开一点门,从门缝里望出去,只见马路两侧,整齐地躺满了抱着*,合衣而睡的*战士,市民们感到奇怪,“这些军队怎么和以前不一样的呢?”
不一会,市民们开始走出家门。他们看到战士已经起来了,有的在洗漱,有的在吃饭,吃的是馒头、咸菜。于是,不少市民拿出热水瓶,给战士们倒开水。战士们笑嘻嘻地摇着头,谢绝了。天大亮了,“*露宿街头”,“*秋毫无犯”的消息,迅速传遍了整个上海,市民蜂拥上街头,欢迎人民子弟兵,庆祝上海获得新生。
原来上海大战役打响前,陈毅就让秘书长起草了《入城守则》,为接管上海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不要以为我是总理》
周总理生前从不认为自己是国家总理就可以置身法纪之外,他总是时时处处带头遵纪守法。有一次,他乘车去政协礼堂开会,司机违犯了交通规则,交井批评司机的时间很长,耽误了开会时间。同车的干部想去和民警交涉,总理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 *** 颁布的, *** 总理应带头遵守。总理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一直等到*放行,总理一行才离开那里。此后,总理常常叮嘱司机,不能违反交通规则,说:“不要以为我是总理,就可以特殊,可以违章。”
3、《曹操自刑》
历史上一些著名的*家、军事家,为了维持统治的秩序,保持内部的一致,增强战斗力,都是非常注重纪律并带头遵守的。三国时期著名*家、军事家曹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一次曹操带兵出征,路过一片麦田,他当即下令:“任何人不得践踏麦田,违者斩!”命令一下,人人都小心起来。偏巧,曹操的马受惊了,奔到麦田里去,官兵见状,都站在田埂上、路旁边,默默地看着。曹操勒回了马,立即把行军主薄叫到马前,让其议罪。主薄言引《春秋》说:“罚不加于尊”,这件事就算了。曹操说,我自己下的命令,自己带头去破坏它,怎么让三军执行?但我是全军之主,也不好自杀,只有处于刑法了。说着,他拔出宝剑,割下胡子,古人是不割须不理发的,这是当时的一种刑法。曹操自刑,全军震动。此后,曹操的威望就更高,曹军的纪律也更严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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