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7 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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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1 20:39
在 起诉离婚 时,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须亲自到庭。但是在实践中,一些人认为, 离婚 案件必须双方都到庭才能审理,所以为了达到不离婚的目的就不去开庭,这是错误的观点。离婚案件第一次开庭的,如果被告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可以延期 开庭审理 。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般须出庭参加 诉讼 ,被告如果不出庭的,*一般会向被告发出传票,如果经两次传票 传唤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 拘传 。或者在司法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而如果一旦按缺席审判的话,被告就视为放弃了质证与辩驳的权利,这种情况下可能法官最后审判会对原告的请求予以支持。一般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未到庭,原告又不能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证据 ,*则缺席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 代理 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