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7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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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0 02:19
法律分析:是的。执行回转的程序:(1)本院作出执行回转裁定。(2)执行回转应重新立案。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3)当事人对执行回转裁定不服可提出执行异议。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财产,不予以返还的,强制执行。*理应进行听证,并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情况裁决是否进行执行回转, *裁定中止执行后,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因此,并不需要重新立案。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者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时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执行回转制度是针对执行发生的错误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