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过马路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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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8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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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7 23:59
在我们的生活周围,经常亲眼目睹交通事故的发生。轻者为自己和他人带来工作的影响、生活的不便、社会的不稳定,重者则给家庭和他人带来痛苦,留下终生遗憾,甚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据统计,仅去年,武汉市就发生了919起交通事故,导致217人死亡,924人受伤,其中行人伤亡占到总数的52.8%,惨痛的教训触目惊心。这让我们不得不静下心来深思: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据分析,许多交通事故大多来自人们不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随意横穿马路,乱闯红灯,不文明过马路而造成的。*副*胡曙光在全市“文明过马路”活动动员大会上,坦言自己的心声,为行人乱穿马路而痛心疾首。这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文明过马路”是事关武汉城市文明发展不可忽视的小事,也是我们每个人不可忽视的大事!
一、随机调查
我家住在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为了了解市民文明过马路的真实情况,也为了试图找到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2008年寒假期间,我带着疑问、带着焦虑与思考来到珞狮南路十字路口,针对行人是否了解交通法规知识及过马路的情况,进行了30分钟的随机调查。结果如下:
市民文明过马路的随机调查表
(一)
分 组
调 查
人 数
了解交通法规知识
百分比
不了解交通法规知识
百分比
文明过马路的人数
百分比
不文明过马路的人数
百分比
少年组
20
8
40%
12
60%
15
75%
5
25%
青年组
32
20
62.5%
12
37.5%
21
66%
11
34%
中年组
34
28
82.4%
6
17.6%
19
67.7%
15
32.3%
老年组
14
11
78.6%
3
21.4%
8
57.2%
6
42.8%
合计
100
67
67%
33
33%
63
63%
37
37%
随后,我又分别来到了湖北省图书出版城和街道口,针对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人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市民不遵守交通法规的随机调查表
(二)
违 规 行 为
人数(50人)
百分比
不走斑马线,随意横穿马路
24
48%
乱闯信号灯
5
10%
跨越交通护栏
7
14%
与车辆抢道
6
12%
踩踏路边绿化带
8
16%
二、调查分析
从以上被调查的对象可以看出,60%以上的市民基本了解交通法规常识,也按照法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而令人担忧的是还有少数一部分人根本不了解交通法规知识,更谈不上文明过马路。通过走访与调查,我发现产生这些不文明陋习的原因主要有:一是部分市民缺乏公共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没有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作为自己对社会、对他人应有的一种责任和义务。二是法治观念不强。不少市民不了解、不理解《道路交通法》,认为乱穿马路不构成违法。三是行人心态的现实和忘我。部分市民谈起交通法规,比谁都了解清楚,但就是不按要求去执行。而是自作聪明,怀着一种侥幸的心理、试试看的心态横穿马路、不等信号灯、与车辆抢道、跨越交通护栏、踩踏路边绿化带等。四是执法管理难度大。有些市民不服管理,认为交警对乱穿马路的执法是小题大做,还有些市民为违法者说情开脱,由此加大了管理的难度,影响了执法成效。文明过马路,做到礼貌谦让,不抢道,不争先,不占道,这只是人们最基本的出行行为。但是,有些人却做不到,文明过马路真的很难吗?不难!!!武汉*市*开始整治了,违法的也处罚了,为什么还有人……这到底为什么?怎样才能彻底杜绝行人违法横穿马路这个陋习呢?
三、我的想法与建议
(一)、加强宣传
1、大力宣传文明过马路是关系城市形象、关系投资环境的重要性,我们要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对象多形式的开展宣传,引导市民自觉按一个现代都市人应该具备的基本要求过马路,以维护城市形象。2、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知识,强化市民安全意识,引导市民注意安全、珍惜生命。如在公共场所挂起“珍视生命、文明过马路”;“手拉手、一家亲,文明过马路”及“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让出安全,让出和谐”等宣传口号。以学生集体签名横幅、展板、发宣传单等形式向过路人进行宣传解答并发书,开展交通法规知识竞赛或测试,“小交警”演练,现场文明执法、绘画、摄影展等。提倡文明过马路,抨击不文明现象,解说不文明带来的危害。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推动“文明过马路”活动的广泛开展。同时结合“武汉城市精神”的宣传,使规则意识、文明意识、交通法规意识深入人心,并逐渐转化为市民的自觉行动。
我建议:充分利用“四城同创”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市民交通法治意识,提升市民素质。
(二)、强化教育
美国太婆的教育启示:滴水穿石入人心。
作家梁晓声讲过自己在美国的一次经历:过马路时,红灯亮了,左右并没有汽车,他身边有位太婆却停下脚步,安安静静地等候。他问:“现在没有汽车,为什么不走过去?”老人答:“也许,我们身后那栋房子里会有一个小孩正在看街景。他如果看见我走过去,以后照我这样做,也许就会发生危险。” “这件事对我们每个人都应有很深的触动。”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生孙龙说,“美国太婆的行为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形成的,而是社会各方面长期教育熏陶的结果。”
我建议:武汉每年定期开展一次“交通道德建设活动周”,形成浓浓的宣传氛围,以引起全社会对交通安全知识的重视;学校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思想品德教育课程;企事业单位将这项教育纳入对员工的品行考核;区与区、街与街等开展竞赛、评比活动。
(三)、加大执法
依法治城市,严管出文明。谨防上面雷声大、下面雨点小。整治乱穿马路不文明行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须由*出面组织,制定一个严密可行的长效机制,由各个部门共同配合实施。通过外在强制性约束,发挥反面典型的教育功能,细化相关法律法规。一向以法规严厉而闻名世界的新加坡就规定,任何在巴士停车场及车站乱穿马路的行人,最多可被判入狱三个月并罚款571新元,再次触犯这条规定的人可能会被判入狱半年。我们应借鉴此办法,针对行人乱穿马路给予重的经济处罚,轻者罚款50元,重者可罚200元。若发生事故,应由行人承担主要责任,车辆在人行横道撞伤行人,司机则应受重罚。
我建议:交警部门明确要求,定规则、定责任、定成效。可以实施交警责任制和市民监督制。交警对乱穿马路的行人依法处罚;市民积极监督、举报、举证,并实施举报有奖制,促进交警积极执法。
(四)、道路设施以人为本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工匠建完花园后,不是先入为主的铺设园中小路,而是先让行人走出一条条小路,然后把那些小路铺设起来,结果发现再没有人“另辟蹊径”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管理肯定需要规矩,但是一定要以人为本,一定要从市民的角度思考问题。规矩不合理,又要管住“不守规矩”的人,难度肯定要大得多。人行通道设施不完善,也是“*迫”一些人乱穿马路的原因之一。如果过街天桥、人行横道在200米至500米外,行人“图近”心理明显,往往会横穿马路。
我建议:完善行人过街交通设施和人车分离设施,能为“文明过马路”创造有利条件。如将道路分成几个板块,使行人和机动车各行其道,实现“人车分离”,可避免行人随意横穿;完善路口和路段上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设置,可解决行人“二次过街”问题,既确保安全又能有效地达到人车过街互不干扰。
细微之处见文明。文明过马路虽是一件小事,而折射出的却是一个城市的整体文明程度。让我们赶快行动起来吧!从自我做起,从文明过马路做起,让我们的城市更文明、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