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08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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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1:23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约,经双方一致同意,在其离职需要签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但如果劳动者依法采取其他的解约方式,例如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的,则不需要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