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4:0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3:22
【导读】为了严防境外疫情输入扩散,四川多地出台具体的防控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都是为了保障公众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广元、遂宁出台了一些具体的针对性措施,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
广元
3月16日,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第27号公告,凡近期有拟从境外来(返)广人员的家庭,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在掌握家庭成员及亲属拟从境外来(返)广的信息后,要如实主动向村(社区)报告拟入境人员的返程日期、具体行程、联系方式等信息,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境外来(返)广人员,必须提前一周向目的地村(社区)、所在单位主动申报。入境前一天,要再次向村(社区)报告通过哪个口岸入境、通过何种交通方式到达广元。到达广元后,必须主动向机场、火车站、汽车站、防疫检测点、健康服务站和所在村(社区)如实报告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旅居史、健康状况等,自觉接受相关疫情防控管理。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时间不迟于到达广元后的三个小时。
全市所有居民,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得知有亲属、朋友由境外来(返)广的信息后,务
必及时向村(社区)或本人所在单位报告。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境外来(返)人员住宿登记报告义务。各县区要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作用,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境外来(返)广人员故意瞒报、谎报、迟报,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或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存在失职、漏管的单位、村(社区)实行责任倒查、追责问责。
遂宁
3月10日,遂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通告,自2月10日以来所有境外来(回)遂人员,须如实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登记,并积极配合做好隔离、检测、治疗、流行病学调查等疫情防控工作。
为减少人员接触风险,境外来(回)遂人员服务单位、接待单位或家属、亲友不得擅自接站,应及时报告、主动配合有关方面做好接站事宜。由遂宁市统一接至遂宁境内的人员,须主动配合居住地防控工作;自行到遂宁的人员,服务单位、接待单位、家属、亲友或邻居应主动提醒当事人立即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到,第一时间按要求进行有效隔离观察和接受管理服务。
境外来(回)遂人员一律纳入防控体系全程管控,由属地县(市、区)、市直园区负责接送至指定地点接受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入境人员,统一送往属地辖区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观察救治,配合做好核酸、CT排查等相关服务。
境外来(回)遂人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转运期间,由属地县(市、区)、市直园区负责生活保障和相关服务。
所有境外来(回)遂人员到达遂宁后及时纳入"居民健康码"管理,如实反映境外旅居史和自身健康状况。医学隔离观察期满后,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手段帮助境外来(回)遂人员及时复工复产和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凡涉嫌故意隐瞒传染病接触史、故意隐瞒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旅居史,隐瞒病情、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检疫和属地防控措施,以及其他扰乱疫情管控正常秩序等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对于知情不报、故意隐瞒境外来(回)遂人员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在辖区、村(社区)及当事人家属、亲友,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境外疫情防控不是单方面的事情,个人是需要配合国家的相关*,也要求境外人员入境后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如实报告登记,在这样危机的时刻,我们一定要齐心协力,打好这场战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3:22
【导读】为了严防境外疫情输入扩散,四川多地出台具体的防控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都是为了保障公众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广元、遂宁出台了一些具体的针对性措施,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
广元
3月16日,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第27号公告,凡近期有拟从境外来(返)广人员的家庭,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在掌握家庭成员及亲属拟从境外来(返)广的信息后,要如实主动向村(社区)报告拟入境人员的返程日期、具体行程、联系方式等信息,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境外来(返)广人员,必须提前一周向目的地村(社区)、所在单位主动申报。入境前一天,要再次向村(社区)报告通过哪个口岸入境、通过何种交通方式到达广元。到达广元后,必须主动向机场、火车站、汽车站、防疫检测点、健康服务站和所在村(社区)如实报告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旅居史、健康状况等,自觉接受相关疫情防控管理。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时间不迟于到达广元后的三个小时。
全市所有居民,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得知有亲属、朋友由境外来(返)广的信息后,务
必及时向村(社区)或本人所在单位报告。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境外来(返)人员住宿登记报告义务。各县区要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作用,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境外来(返)广人员故意瞒报、谎报、迟报,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或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存在失职、漏管的单位、村(社区)实行责任倒查、追责问责。
遂宁
3月10日,遂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通告,自2月10日以来所有境外来(回)遂人员,须如实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登记,并积极配合做好隔离、检测、治疗、流行病学调查等疫情防控工作。
为减少人员接触风险,境外来(回)遂人员服务单位、接待单位或家属、亲友不得擅自接站,应及时报告、主动配合有关方面做好接站事宜。由遂宁市统一接至遂宁境内的人员,须主动配合居住地防控工作;自行到遂宁的人员,服务单位、接待单位、家属、亲友或邻居应主动提醒当事人立即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到,第一时间按要求进行有效隔离观察和接受管理服务。
境外来(回)遂人员一律纳入防控体系全程管控,由属地县(市、区)、市直园区负责接送至指定地点接受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入境人员,统一送往属地辖区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观察救治,配合做好核酸、CT排查等相关服务。
境外来(回)遂人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转运期间,由属地县(市、区)、市直园区负责生活保障和相关服务。
所有境外来(回)遂人员到达遂宁后及时纳入"居民健康码"管理,如实反映境外旅居史和自身健康状况。医学隔离观察期满后,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手段帮助境外来(回)遂人员及时复工复产和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凡涉嫌故意隐瞒传染病接触史、故意隐瞒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旅居史,隐瞒病情、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检疫和属地防控措施,以及其他扰乱疫情管控正常秩序等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对于知情不报、故意隐瞒境外来(回)遂人员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在辖区、村(社区)及当事人家属、亲友,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境外疫情防控不是单方面的事情,个人是需要配合国家的相关*,也要求境外人员入境后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如实报告登记,在这样危机的时刻,我们一定要齐心协力,打好这场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