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12 05:35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3:03
房子是父母的名字登记,子女的户口可以另外立户或者是迁出。居民只要在居住地拥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可以申请户口迁入居住地。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1、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在县级市市区、县*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3、居民的居住地在设区的市管辖范围内变更的,可以不做补充登记,跨设区的市变更或临时变更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登记。补充登记可根据规定和居民要求随时进行,可以在不同地点的登记机关完成。
扩展资料:
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2、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3、户口初始登记为居民出生后或定居时的首次登记;初始登记项目内容终生不变,且只有一个登记机关,居民户籍登记的项目中出现一项以上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变更后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户籍补充登记。申请补充登记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 : 临湘市*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 : 中国*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3:04
完全可以的啊 ,按照*你在哪里买房子就可以在哪里上落户。你不是在市北买了新房子吗?你完全可以单迁到市北。带上新房子的房产证到新房子的社区打接收证明,再到派出所就可以上户口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3:05
要证明父子关系,先居委会证明。再去派出所开户口常业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3:06
完全的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