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06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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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11:08
企业缴费用户请通过省地税网上办税大厅,进入“社保费管理”页面,在进入到社保费管理模块后,首先要进行“社保号选择”,进入到对应的社保号的工作界面,确认费款所属期,并选择“是否取上月数据”,填选完成,点击“确定”按钮,进入到对应社保号的工作界面。(1)在社保费管理工作页面,点击“社会保险费申报情况查询”进入申报查询页面;
(2)输入要查询的申报税费所属年月,确认点击“查询”按钮,对应所属期的申报记录就会显示出来;
(3)点击“申报明细”栏,查看社会保险费申报个人明细表,即可查询任职员工的缴费情况。
如不能正常查询,建议缴费单位经办人可联系所属区主管地税机关进一步咨询了解。或可拨打(020)12366-2进行人工咨询,由工作人员了解您的所属区后为您作出指引。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
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