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都已经联合重组了,为什么下属的上市公司还要进行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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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7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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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26 01:49
作者:Frank
Liu
链接:https://www.hu.com/question/20994749/answer/24807049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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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A股市场而言吧,目前整体上市的案例比较多,路径也相对明确了。个人总结,以交易模式划分,主要有四种:
1、就是题主说的反向收购,即集团公司整合下属资产,变成一个纯控股型的公司,其他资产均属于上市公司的兄弟公司,然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将集团的实体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然后上市公司更名为XX集团。这样,所有的核心资产都完成上市,此前的“集团”成为一个纯粹的控股型公司,这个过程中,如果集团的资产太大,单纯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程会使得母公司的股权比例过高(比如超过90%),以至于无法满足上市条件,因此这个过程通常伴随着向其他财务投资者发行股份(国内叫非公开发行或者定向增发,国外市场叫配售)。典型案例就是目前的中信集团借壳中信泰富。
2、上市公司吸收合并母公司,通俗点说就是俩公司变成一个公司了,资产合并到一起。存续公司是上市公司,母公司注销。母公司原有股东按照一定比例折股成为存续公司的股东,典型案例如最近的秦川发展吸收合并秦川集团;
3、集团公司吸收合并上市公司,跟上面的反过来,集团公司存续,上市公司消灭了。案例如美的集团吸收合并美的电器,这个案例中,由于上市公司没了,由美的集团继承了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使得股票代码也从000527变成了000333。
4、集团公司IPO过程中换股吸收上市公司,跟3比,多一个IPO过程,可以实现融资,比如中交建回归A股过程中吸收合并路桥建设。集团IPO有一些优点,首先跟模式1一样,如果集团资产太大,会造出吸收合并上市公司之后持股比例太高的问题,如果同时IPO,产生大量二级市场投资者,这个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其次,吸收合并时需要赋予原上市公司股东现金选择权(很容易理解,因为是换股吸收合并,股票对应的资产变了,投资者可能不喜欢或者觉得亏了,可以要求按照一定价格cash
out),如果选择现金的投资者比较多,那么这个整体上市过程不但没有融资还要失去不少现金,同时盘子更小了,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就更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