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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特小说为什么会流行.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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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3:11

渊源和特征 早期美国通俗小说的第三道风景线为哥特式小说(gothic fiction)。“哥特式”(gothic)这个词在英语里有多种含义。它既是一个文学词汇,又是一个历史术语,还可以用作建筑和艺术方面的专门用语。作为一个文学词汇,它也有多种含义。它既指一种文学现象,又指一类文学作品,还可以表示一种文学创作方法;而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这些文学现象、文学作品、文学创作方法的内涵也不尽相同。此处按照通常的做法,用它来表示一类通俗小说。这类小说曾经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十分繁荣,然而它们的作者,除少数外,均被文学批评家和文学史家所忽视。其模式特征是,故事常常发生在遥远的年代和荒僻的地方,人物被囚禁在狭窄的空间和鬼魂出没的建筑内,悬疑和爱情交织在一起。惯常的悬疑手段有神秘的继承权、隐秘的身世、丢失的遗嘱、家族的秘密、祖传的诅咒,等等。到最后,悬疑解开,歹徒暴露,男女主人公的爱情障碍扫除。不过,这种爱情有别于言情小说里的爱情。两者的区别是:哥特式小说通常描写神秘冒险故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歹徒;而言情小说描写家庭平凡琐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男女主人公本身。

哥特式小说起源于18世纪后期的英国,开山鼻祖是霍勒斯·沃波尔。他的《奥特兰托城堡》创立了早期古典哥特式小说的模式。哥特式小说的出现,既与当时英国墓园派诗人的“哥特式”情结有关,也与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的“哥特式”美学标准有联系。此外,它还借鉴了理查森的《克拉丽莎》的“女郎一恶棍”这一对立模式。这种小说问世不久,即引起克拉拉·里夫(Clara Reeve,1729—1807)、索菲娅·李(Sophia Lee,1750—1824)、威廉·贝克福德(William Beckford,1760—1844)等许多人仿效,成为最流行的体裁,并迅速从英国扩展到整个欧美。至18世纪90年代,哥特式小说逐渐演化成两个分支。一个分支是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坚持传统的手段,并在此基础上融人病态的*,以增加神秘、恐怖的效果,如马修·刘易斯(Matthew Lewis,1775—1818)的《僧人》(The Monk,1795)。另一个分支是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保留古堡场景,但抛弃过分的神秘成分和极度的恐怖气氛,使故事得出合乎逻辑的解释,如玛丽 ·拉德克利夫(Mary Radcliffe,1764—1823)的《尤道弗的奥秘》(The Mysteries of Udolpho,1794)。这两个分支对美国都有影响。在美国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是查尔斯·布朗(Charles Brown,1771—1810)。他的《威兰》(Wieland,1798)等一系列恐怖哥特式小说以阴郁的色调和神秘的气氛,极为传神地描述了主人公的恐惧心理,对后世的严肃小说家影响很大。在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有萨莉·伍德(Sally Wood,1759—1855)和伊萨克·米契尔(Isaac Mitchell,1759—1812)。前者以18世纪的法国和西班牙为背景,创作了《朱莉亚》(Julia,1800)等一系列知名的哥特式小说。后者以哥特式小说《庇护所》(The Asylum,1804)闻名。

查尔斯·布朗 1771年1月17日,查尔斯·布朗降生在费城一个古老的贵格会教徒家庭。他是家中最小的儿子,自幼体弱多病。然而,在读书和写作方面,他显示了较大的天赋。儿时,他在费城友人的语法学校上学,即博览古典作品,十岁便给《哥伦比亚杂志》撰稿。十六岁时,他师从亚历山大·韦尔考克斯,学习法律。但是,他的兴趣依然在写作上。1793年,他决定放弃法律,改学文学。同年他到了纽约,参加了由英国著名作家威廉·戈德温 (William Godwin,1756—1836)领衔的友谊会(the Friendly Society)。威廉·戈德温对布朗的影响很大,尤其是他的哥特式小说《凯莱布·威廉斯》(Caleb Williams,1794)促使布朗下决心从事哥特式小说创作。一回到费城,布朗即开始写作。1798年,他出版了第一本书《阿尔克温:关于女权的对话》(Alcuin,A Dialogue on the Rights of Women),为改变妇女的不平等地位大声疾呼。同年,他的第一部哥特式小说《威兰》也面世。在这之后,他重返纽约,出任《每月杂志》(Monthly Magazine)和《美国评论》(American Review)的编辑。短短三年,他连续出版了五部小说。它们是:《奥蒙德;或,秘密见证》(Ormond;Or,The Secret Witness, 1799),《埃德加·亨特利》(Edgar Huntly,1799),《阿瑟·默文》 (Arthur Mervyn,1800),《珍妮·塔尔博特》(Jane Talbot,1801)和《克拉拉·霍华德》(Clara Howard,1801)。其后,布朗再次回到费城,编辑《文学杂志》(Literary Magazine)、《美国纪事》(American Register)和《美国纪事或综合事录》(American Register Or General Repository)。这一时期,他撰写了许多文章,出版了一系列*小册子。1804年,他和纽约的伊丽莎白·林(Elizabeth Linn)结婚。长期的艰苦写作毁坏了他本来虚弱的身体。1810年 2月22日,他因肺结核在费城去世,年仅三十九岁。

查尔斯·布朗的声誉主要在于《威兰》等一系列哥特式小说。《威兰》述说纽约一个名叫威兰的农夫突然看见天空闪现一道亮光。两个天使敦促他“摧毁自己的偶像”。于是,他变得疯狂起来,先是杀死了所有的马,继而杀死了小孩和妻子。接着,他去探望妹妹,想将她也杀死。结果他被逮住,被作为疯子关押。查尔斯·布朗成功地将传统的恐怖哥特式小说技巧同美国的场景结合起来,并出色地描绘了威兰的复杂恐怖心理。威兰幼时,父亲即死于非命,原因是没有遵循冥冥之中神灵的指令。尽管后来威兰同自己的妻子、儿女、妹妹克拉拉一道平安地生活了许多年,但那件事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浓浓的阴影。尤其是在他父亲建造的“圣殿”,在露天平台,在克拉拉的卧室,经常有一种神秘的声音。他一方面诚惶诚恐地揣摩这种声音带来的不幸,另一方面又联想起昔时父亲的惨死。恍惚中,他听到一个声音: “你的祷告听见了。为了证明你的忠诚,把你的妻子献给我。”于是,他杀死自己的妻子、孩子,又去杀妹妹克拉拉。

《阿瑟·默文》的主题不同于《威兰》。它是展现一种自然的*,即黄热病对人类的肆虐;这部小说于1798年6月开始在《每月杂志》上连载,但只连载了两期,便以《每月杂志》的停刊而告终。翌年,布朗将其中的一部分整理出版。第三年,剩余的部分又被整理出版。由于布朗本人患过黄热病,书中有关这种瘟疫的描写非常*真。此外,小说的情节也极为复杂。故事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斯蒂文斯大夫,另一个是十九岁的小伙子阿瑟·默文。正是在自家门口,斯蒂文斯大夫发现了染上黄热病的阿瑟·默文。接下来,阿瑟·默文述说了自己令人吃惊的经历。这些经历大部分与韦尔贝克有关。此人出卖、掠夺、杀害了自己的所有朋友。阿瑟· 默文属于智慧型的人物。他依靠的是智慧,而不是武力。当他解救十五岁的少女伊莱扎时,巧妙地战胜了她的残忍的叔叔。

继《阿瑟·默文》之后完稿的《奥蒙德》同样以黄热病为背景。不过,黄热病不再充当串联情节的角色,而是作为一种手段,突出主人公的坚强性格。主人公康斯坦蒂尔兼有普通女人的个性和理想女人的品质。她以积极的态度迎接灾难。即便是面对遗弃自己情人的奥蒙德,她也非常镇静。后来她逐渐对奥蒙德产生兴趣,与其说是为了占有他,不如说是为了捍卫自己的荣誉。相比之下,奥蒙德的个性就显得乖戾。大概布朗想把他塑造成一个凶悍、极端自私的男人,结果未能如愿。

《埃德加·亨特利》又回到了原先的主题,即展现人的扭曲了的心理。一开始,布朗通过主人公埃德加·亨特利的视角,大势渲染了克利西罗梦游时的恐怖情景。与此同时,他以肯定的语气,对克利西罗表示了深切的同情,从而在读者心中激起了很大的悬念。接下来,查尔斯·布朗交代了克利西罗的负罪感,埃德加·亨特利怀疑克利西罗杀死了他未婚妻的兄弟。埃德加·亨特利对克利西罗的调查最后居然走进了死胡同。他已经丧失了对最近事情的记忆。无需挑明,埃德加·亨特利本人就是梦游者。

总之,查尔斯·布朗的《威兰》等恐怖哥特式小说是早期美国通俗小说中的上乘之作。它们反映了布朗的贵格会教徒家庭背景,体现了威廉·戈德温的社会改革思想。尤其是,书中具有独创性的复杂恐怖心理描写影响了后世的一些著名小说家,如纳撒尼尔·霍桑、爱伦·坡、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等等。尽管《威兰》等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在艺术上取得了广泛的成功,但并没有受到美国读者的广泛欢迎。真正为美国读者青睐的是另一类哥特式小说,即感伤型哥特式小说。这方面的代表作家是萨莉·伍德和伊萨克·米契尔。

其他作家和作品萨莉·伍德,原名萨莉·巴雷尔,1759年生在美国缅因州约克县一个海军军官家庭。她从小和当法官的祖父一道生活,接受了他的良好熏陶。十九岁时,她和理查德·基廷结婚。但婚后仅五年,理查德·基廷去世,留给她两个女儿和一个刚出世的儿子。她含辛茹苦地抚养子女,数年后再嫁,丈夫名叫埃比尔·伍德,系缅因州威斯卡西特的一个将军。从1800年起,她接连创作了五部哥特式小说,起初署名“马萨诸塞州一女士”,后改署“缅因州一女士”。这五部小说中,最重要的是*作《朱丽亚和受启迪的男爵》(Julia and the Illuminated Baron,1800)。该书的场景设置在18世纪的法国,女主人公为美丽善良的少女朱丽亚。经过种种磨难,她和恋人终于揭开了自己的身世之谜,结成夫妇。小说里运用了许多传统的哥特式小说的成分,如危险的高原、坟墓、绑架、*未遂,等等。其余的四部小说是《多佛尔,或目击者》 (Dorval;or the Spectator,1801)、《阿米莉亚,或美德的感召力》 (Amelia; or,the Influence of Virtue,1802)、《费迪南德和埃尔米拉:一个俄罗斯故事》(Ferdinand and Elmira: A Russian Story,1804)、《黑夜的故事》(Tales of The Night,1827)。它们的场景均设置在欧洲,而且均有神秘、恐怖的情节。

伊萨克·米契尔于1759年生在纽约州奥尔巴尼县。他曾是当地报纸《*晴雨表》(The Political Barometer)的编辑。1804年,就在这家报纸上,他以连载的形式刊登了自己创作的哥特式小说《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The Asylum;or,Alonzo and Melissa)。不过,直至1811年,这部小说才由纽约州波基普西的书商约瑟夫·尼尔逊出单行本。同一年,一本署名为丹尼尔·杰克逊的书名类似的剽窃之作《阿朗索和梅莉莎;或,冷漠的父亲》 (Alonzo and Melissa;or,the Unfeeling Father)也出版问世。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以后的一百多年里,受到读者青睐、一再重印的居然是丹尼尔·杰克逊的版本。后来,人们终于辨明真伪。其根据是,盗版本不像原作那样载有一篇内容丰富的序言。《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主要叙述一个传统的“古堡救美人”的故事。小说的场景设置在北美殖民地时期的康涅狄格。女主人公梅莉莎爱上了贫困的*者阿朗索,结果被父亲关在一个闹鬼的古堡里。后来,阿朗索参加了华盛顿的海军,在独立战争中被英军俘虏。在富兰克林的帮助下,他逃离了魔掌,并取道法国回到家乡。这是富兰克林在美国哥特式小说中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亮相。故事的*发生在结尾。在查尔斯顿,乡人传说梅莉莎已死,阿朗索便去她的坟前祭奠。然而,梅莉莎没死,她设法逃离古堡来和意中人相会。
参考资料:http://www.mysterybbs.com/index.aspx哥特文学及其文化现象

哥特(gothic)这个特定的字汇原先的意思是西欧的日耳曼部族。在18世纪到19世纪的建筑文化与书写层面,所谓「哥特复兴」(GothicRevival)将中古世纪的阴暗情调从历史脉络的墓穴中挖掘出来。同时,从18世纪末以来的一些文学作品,因为具有共同的基调与文体而被归类于「哥特小说」。例如:华尔普(Walpole)的《奥蓝托城堡》(TheCastleofOtranto)、安.拉得克里夫(AnnRadcliff)的《奥多芙的神秘》(TheMysteriesofUdolpho)、路易斯(Lewis)的《僧侣》(TheMonk),当然还有玛丽.雪莱的《科学怪人》。这些作品戮力于处理残酷的*与超自然的恐怖主题,而小说的背景通常建构于荒凉的古堡或者幽深的修道院,主角(通常是稚嫩的少男少女)身陷于无以摆脱的魔*欲,和(通常是阳性的)施虐者展开一段以死亡为终结的际遇......在这些小说中包含的情欲/性别(sexual/gender)的关系,古怪地纠缠于神圣与魔鬼的角力;极度的**来自于破灭(也就是仪式的“完成”)的那一刻。象征父权的宗教系统与企图超越的的黑暗(阴性)力量,在某种不可明说的层面,其实隐讳而酷异地分享著“爱欲交配死亡”的快感模式。在当代的恐怖小说阵营中,象 AnneRice的作品《吸血鬼纪事》(TheVampireChronicles)就流露出男*情欲与父性机制的复杂互动。
有趣的是,哥特文化这样的现象除了在小说的纸页上展开,也在20世纪的后半期侵入非主流音乐的大花园,成为另类音乐中极为殊异的一个支脉。如果你熟悉新音乐历史脉络的话,就会知道大约从70年代末到80年代,一些乐队分别顶著“后酷朋克(PostPunkCool)”、“新古典(Neo- Classical)”或者是“新嬉皮(Neo-Hippies)”的招牌,并逐渐混融成日后的哥特摇滚乐派。

早期的代表乐队包括“苏西与冥妖(SiouxsieandtheBanshees)”、“苞浩丝(Bauhaus)”、“喜悦割离(JoyDivision)”等等乐队。它们的特色是沉郁厌世的情调、冰冷刺骨的音符既带有精细的美感,但又同时在音域层面上大量使用偏离旋律线的不协调音,穿插着对于传统音乐的反制。在歌词与表演概念层面,处理着生命与爱欲的荒凉,对现实状态的厌弃,进而追求心灵深渊的奇诡乐趣。在舞台上,她/他们以偏锋的狂乱扮装出现,如“苏西与冥妖”略带*与*情调(SadoMasochistic)的“冰女王”神采,或Bauhaus的主唱 PeterMurphy把自己打扮成美艳的双性吸血鬼。除了性别的*与反转,哥特摇滚乐的强烈质素还表现在对于神学(或恶魔学)概念的执迷。在1981 年成立的“仁慈姐妹(TheSistersofMercy)”是几个爱好中古世纪风格的男子对於音乐意识型态的展现。被形容为“狂笑著注视罗马城烧成一堆瓦砾”的主唱AndrewEldritch一语说穿哥特摇滚的宗教立场——对于我们,犬儒精神就如同天主教徒的圣水一样。

如果说早期的PostPunkCool对生命的诠释是沮丧与绝望(比如IanCurtis——JoyDivision的主唱——的自杀),那么 “仁慈姐妹”以及同道的乐队比如“教会(TheMission)”、“全部的夏娃(AllaboutEve)”、“涅浮林之域(FieldsoftheNephilem)”、“祭仪(TheCult)”等乐团所秉持的,可能是睥睨于现实中的种种烦俗,企图推翻假惺惺的教条,抽取反对与不满的精神,化为音乐的“反面传教(negativepreach)”。在“教会”的专辑《上帝自己的药物》(God'sOwnMedicine)中,开宗明义的第一首歌〈荒原〉(Wasteland)就嘲讽地唱出“我还是相信上帝,但是上帝已经不信仰我了。”这等堪称冒渎的宣言,呈现出骇人的事实:原来长久以来,神与人的权力结构恰如*结构的主体与客体。在这张专集中,反复推敲着在推翻信仰的同时,死亡不再是父神用以胁迫的道具,反而是叛徒的*乌托邦。如同在《爱我爱到死亡》(LoveMetoDeath)一曲,美妙地铺陈情欲的高峰不被僵硬的“主控-屈从”(Dominance- submission)关系所固置;也就是说,在死亡(旷缺)的领域,致命的阴性*并不受到掌管与压制,发展出自己的美学。

不可否认,“死亡”在哥特摇滚乐的文化层面中,几乎是个关键字。当某些保守的声音或反挫势力,企图以这一点来抨击哥特摇滚乐与其次文化,我们可以看到两种回应:如“*徒之死(ChristianDeath)”这个经营黑暗、痛苦情愫的乐队,对他们而言,死亡所演绎/延异出来的*、末世、毁灭等等情境,都足以让我们*近“终极*”(ultimateorgasm)。在一些专辑如《痛苦剧场》(OnlyTheaterofPain)、《天使的狂怒》(TheRageofAngels)、《铁面具》(TheIronMask)中,“*徒之死”悉心探索的重心就是这种近乎临界点的痉挛之美。在其中一首歌曲“死欲(DeathWish)”,结尾的歌词近乎狂喜地陈述“撒旦魔王是最仁慈的野兽”,配合凄厉的音乐,不啻狠狠地嘲弄了宗教/父权体系粗暴地规范在各种事物之上的二元对立价值观。

另一种反应,也许可以引述布莱特(PoppyZ.Brite)在吸血鬼*小说选集《血脉深处的爱》(LoveinVein)前言中所说的话: “哥特次文化(Gothicsubculture)并不是礼赞或者爱慕死亡,只是纯粹地拒绝畏惧它。在探索死亡的过程,慢慢地和它体肤与共,逐渐与它亲近。”这段话正好解释为什麽像“涅浮林之域”、“还有这些树(AndAlsotheTrees)”、“意志(Will)”、“利姬雅(Lycia)”、 “TheMorendoes”等乐队,会不可自拔地沉浸于“与死去的君王交欢”的髑髅式意象(macabreimage),同时又在这般异端的情欲里浮生出细致的张力。此外,死亡不必然是生命的匮乏,顺着这些创作者的脉络、以及在许多异教神话或恶魔学发现的象徵与寓言,死亡可能是贴近超自然、非人类领域的出口。

在此际90年代的中后期,哥特次文化不但在文学与音乐创作层面绽放,更影响了这个“混杂族群”(包括女性、酷儿、情欲的边陲份子)的文化生态与身分认同。在情欲与性别的*,哥特次文化追求所谓的理想典范“阴阳同体”(hermaphrodite)虽然还值得更进一步检验,但也是有助于冲迫禁制的美丽武器让过往被视为妖魔的异类(它者)摆脱单一的天堂,品味自身的*与天使的尸体。

如何识别一支歌特乐队?

1、此乐队的音乐气氛怪诞且超现实。

2、此乐队的歌词包含歌特主题。

3、乐队成员的外表十分歌特化,一水儿黑。

4、乐队自称歌特乐队,和其他歌特乐队一起演出,并出现在歌特合辑当中。

5、来自于四大歌特唱片公司Cleopatra、Projekt、Tess、Anubis的乐队。
如何识别一个歌特族?

性格:害羞且不爱交际。

艺术倾向:艺术,特别是音乐、摄影和绘画。人文,特别是文学、历史和哲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3:11

渊源和特征 早期美国通俗小说的第三道风景线为哥特式小说(gothic fiction)。“哥特式”(gothic)这个词在英语里有多种含义。它既是一个文学词汇,又是一个历史术语,还可以用作建筑和艺术方面的专门用语。作为一个文学词汇,它也有多种含义。它既指一种文学现象,又指一类文学作品,还可以表示一种文学创作方法;而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这些文学现象、文学作品、文学创作方法的内涵也不尽相同。此处按照通常的做法,用它来表示一类通俗小说。这类小说曾经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十分繁荣,然而它们的作者,除少数外,均被文学批评家和文学史家所忽视。其模式特征是,故事常常发生在遥远的年代和荒僻的地方,人物被囚禁在狭窄的空间和鬼魂出没的建筑内,悬疑和爱情交织在一起。惯常的悬疑手段有神秘的继承权、隐秘的身世、丢失的遗嘱、家族的秘密、祖传的诅咒,等等。到最后,悬疑解开,歹徒暴露,男女主人公的爱情障碍扫除。不过,这种爱情有别于言情小说里的爱情。两者的区别是:哥特式小说通常描写神秘冒险故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歹徒;而言情小说描写家庭平凡琐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男女主人公本身。

哥特式小说起源于18世纪后期的英国,开山鼻祖是霍勒斯·沃波尔。他的《奥特兰托城堡》创立了早期古典哥特式小说的模式。哥特式小说的出现,既与当时英国墓园派诗人的“哥特式”情结有关,也与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的“哥特式”美学标准有联系。此外,它还借鉴了理查森的《克拉丽莎》的“女郎一恶棍”这一对立模式。这种小说问世不久,即引起克拉拉·里夫(Clara Reeve,1729—1807)、索菲娅·李(Sophia Lee,1750—1824)、威廉·贝克福德(William Beckford,1760—1844)等许多人仿效,成为最流行的体裁,并迅速从英国扩展到整个欧美。至18世纪90年代,哥特式小说逐渐演化成两个分支。一个分支是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坚持传统的手段,并在此基础上融人病态的*,以增加神秘、恐怖的效果,如马修·刘易斯(Matthew Lewis,1775—1818)的《僧人》(The Monk,1795)。另一个分支是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保留古堡场景,但抛弃过分的神秘成分和极度的恐怖气氛,使故事得出合乎逻辑的解释,如玛丽 ·拉德克利夫(Mary Radcliffe,1764—1823)的《尤道弗的奥秘》(The Mysteries of Udolpho,1794)。这两个分支对美国都有影响。在美国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是查尔斯·布朗(Charles Brown,1771—1810)。他的《威兰》(Wieland,1798)等一系列恐怖哥特式小说以阴郁的色调和神秘的气氛,极为传神地描述了主人公的恐惧心理,对后世的严肃小说家影响很大。在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有萨莉·伍德(Sally Wood,1759—1855)和伊萨克·米契尔(Isaac Mitchell,1759—1812)。前者以18世纪的法国和西班牙为背景,创作了《朱莉亚》(Julia,1800)等一系列知名的哥特式小说。后者以哥特式小说《庇护所》(The Asylum,1804)闻名。

查尔斯·布朗 1771年1月17日,查尔斯·布朗降生在费城一个古老的贵格会教徒家庭。他是家中最小的儿子,自幼体弱多病。然而,在读书和写作方面,他显示了较大的天赋。儿时,他在费城友人的语法学校上学,即博览古典作品,十岁便给《哥伦比亚杂志》撰稿。十六岁时,他师从亚历山大·韦尔考克斯,学习法律。但是,他的兴趣依然在写作上。1793年,他决定放弃法律,改学文学。同年他到了纽约,参加了由英国著名作家威廉·戈德温 (William Godwin,1756—1836)领衔的友谊会(the Friendly Society)。威廉·戈德温对布朗的影响很大,尤其是他的哥特式小说《凯莱布·威廉斯》(Caleb Williams,1794)促使布朗下决心从事哥特式小说创作。一回到费城,布朗即开始写作。1798年,他出版了第一本书《阿尔克温:关于女权的对话》(Alcuin,A Dialogue on the Rights of Women),为改变妇女的不平等地位大声疾呼。同年,他的第一部哥特式小说《威兰》也面世。在这之后,他重返纽约,出任《每月杂志》(Monthly Magazine)和《美国评论》(American Review)的编辑。短短三年,他连续出版了五部小说。它们是:《奥蒙德;或,秘密见证》(Ormond;Or,The Secret Witness, 1799),《埃德加·亨特利》(Edgar Huntly,1799),《阿瑟·默文》 (Arthur Mervyn,1800),《珍妮·塔尔博特》(Jane Talbot,1801)和《克拉拉·霍华德》(Clara Howard,1801)。其后,布朗再次回到费城,编辑《文学杂志》(Literary Magazine)、《美国纪事》(American Register)和《美国纪事或综合事录》(American Register Or General Repository)。这一时期,他撰写了许多文章,出版了一系列*小册子。1804年,他和纽约的伊丽莎白·林(Elizabeth Linn)结婚。长期的艰苦写作毁坏了他本来虚弱的身体。1810年 2月22日,他因肺结核在费城去世,年仅三十九岁。

查尔斯·布朗的声誉主要在于《威兰》等一系列哥特式小说。《威兰》述说纽约一个名叫威兰的农夫突然看见天空闪现一道亮光。两个天使敦促他“摧毁自己的偶像”。于是,他变得疯狂起来,先是杀死了所有的马,继而杀死了小孩和妻子。接着,他去探望妹妹,想将她也杀死。结果他被逮住,被作为疯子关押。查尔斯·布朗成功地将传统的恐怖哥特式小说技巧同美国的场景结合起来,并出色地描绘了威兰的复杂恐怖心理。威兰幼时,父亲即死于非命,原因是没有遵循冥冥之中神灵的指令。尽管后来威兰同自己的妻子、儿女、妹妹克拉拉一道平安地生活了许多年,但那件事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浓浓的阴影。尤其是在他父亲建造的“圣殿”,在露天平台,在克拉拉的卧室,经常有一种神秘的声音。他一方面诚惶诚恐地揣摩这种声音带来的不幸,另一方面又联想起昔时父亲的惨死。恍惚中,他听到一个声音: “你的祷告听见了。为了证明你的忠诚,把你的妻子献给我。”于是,他杀死自己的妻子、孩子,又去杀妹妹克拉拉。

《阿瑟·默文》的主题不同于《威兰》。它是展现一种自然的*,即黄热病对人类的肆虐;这部小说于1798年6月开始在《每月杂志》上连载,但只连载了两期,便以《每月杂志》的停刊而告终。翌年,布朗将其中的一部分整理出版。第三年,剩余的部分又被整理出版。由于布朗本人患过黄热病,书中有关这种瘟疫的描写非常*真。此外,小说的情节也极为复杂。故事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斯蒂文斯大夫,另一个是十九岁的小伙子阿瑟·默文。正是在自家门口,斯蒂文斯大夫发现了染上黄热病的阿瑟·默文。接下来,阿瑟·默文述说了自己令人吃惊的经历。这些经历大部分与韦尔贝克有关。此人出卖、掠夺、杀害了自己的所有朋友。阿瑟· 默文属于智慧型的人物。他依靠的是智慧,而不是武力。当他解救十五岁的少女伊莱扎时,巧妙地战胜了她的残忍的叔叔。

继《阿瑟·默文》之后完稿的《奥蒙德》同样以黄热病为背景。不过,黄热病不再充当串联情节的角色,而是作为一种手段,突出主人公的坚强性格。主人公康斯坦蒂尔兼有普通女人的个性和理想女人的品质。她以积极的态度迎接灾难。即便是面对遗弃自己情人的奥蒙德,她也非常镇静。后来她逐渐对奥蒙德产生兴趣,与其说是为了占有他,不如说是为了捍卫自己的荣誉。相比之下,奥蒙德的个性就显得乖戾。大概布朗想把他塑造成一个凶悍、极端自私的男人,结果未能如愿。

《埃德加·亨特利》又回到了原先的主题,即展现人的扭曲了的心理。一开始,布朗通过主人公埃德加·亨特利的视角,大势渲染了克利西罗梦游时的恐怖情景。与此同时,他以肯定的语气,对克利西罗表示了深切的同情,从而在读者心中激起了很大的悬念。接下来,查尔斯·布朗交代了克利西罗的负罪感,埃德加·亨特利怀疑克利西罗杀死了他未婚妻的兄弟。埃德加·亨特利对克利西罗的调查最后居然走进了死胡同。他已经丧失了对最近事情的记忆。无需挑明,埃德加·亨特利本人就是梦游者。

总之,查尔斯·布朗的《威兰》等恐怖哥特式小说是早期美国通俗小说中的上乘之作。它们反映了布朗的贵格会教徒家庭背景,体现了威廉·戈德温的社会改革思想。尤其是,书中具有独创性的复杂恐怖心理描写影响了后世的一些著名小说家,如纳撒尼尔·霍桑、爱伦·坡、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等等。尽管《威兰》等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在艺术上取得了广泛的成功,但并没有受到美国读者的广泛欢迎。真正为美国读者青睐的是另一类哥特式小说,即感伤型哥特式小说。这方面的代表作家是萨莉·伍德和伊萨克·米契尔。

其他作家和作品萨莉·伍德,原名萨莉·巴雷尔,1759年生在美国缅因州约克县一个海军军官家庭。她从小和当法官的祖父一道生活,接受了他的良好熏陶。十九岁时,她和理查德·基廷结婚。但婚后仅五年,理查德·基廷去世,留给她两个女儿和一个刚出世的儿子。她含辛茹苦地抚养子女,数年后再嫁,丈夫名叫埃比尔·伍德,系缅因州威斯卡西特的一个将军。从1800年起,她接连创作了五部哥特式小说,起初署名“马萨诸塞州一女士”,后改署“缅因州一女士”。这五部小说中,最重要的是*作《朱丽亚和受启迪的男爵》(Julia and the Illuminated Baron,1800)。该书的场景设置在18世纪的法国,女主人公为美丽善良的少女朱丽亚。经过种种磨难,她和恋人终于揭开了自己的身世之谜,结成夫妇。小说里运用了许多传统的哥特式小说的成分,如危险的高原、坟墓、绑架、*未遂,等等。其余的四部小说是《多佛尔,或目击者》 (Dorval;or the Spectator,1801)、《阿米莉亚,或美德的感召力》 (Amelia; or,the Influence of Virtue,1802)、《费迪南德和埃尔米拉:一个俄罗斯故事》(Ferdinand and Elmira: A Russian Story,1804)、《黑夜的故事》(Tales of The Night,1827)。它们的场景均设置在欧洲,而且均有神秘、恐怖的情节。

伊萨克·米契尔于1759年生在纽约州奥尔巴尼县。他曾是当地报纸《*晴雨表》(The Political Barometer)的编辑。1804年,就在这家报纸上,他以连载的形式刊登了自己创作的哥特式小说《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The Asylum;or,Alonzo and Melissa)。不过,直至1811年,这部小说才由纽约州波基普西的书商约瑟夫·尼尔逊出单行本。同一年,一本署名为丹尼尔·杰克逊的书名类似的剽窃之作《阿朗索和梅莉莎;或,冷漠的父亲》 (Alonzo and Melissa;or,the Unfeeling Father)也出版问世。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以后的一百多年里,受到读者青睐、一再重印的居然是丹尼尔·杰克逊的版本。后来,人们终于辨明真伪。其根据是,盗版本不像原作那样载有一篇内容丰富的序言。《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主要叙述一个传统的“古堡救美人”的故事。小说的场景设置在北美殖民地时期的康涅狄格。女主人公梅莉莎爱上了贫困的*者阿朗索,结果被父亲关在一个闹鬼的古堡里。后来,阿朗索参加了华盛顿的海军,在独立战争中被英军俘虏。在富兰克林的帮助下,他逃离了魔掌,并取道法国回到家乡。这是富兰克林在美国哥特式小说中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亮相。故事的*发生在结尾。在查尔斯顿,乡人传说梅莉莎已死,阿朗索便去她的坟前祭奠。然而,梅莉莎没死,她设法逃离古堡来和意中人相会。
参考资料:http://www.mysterybbs.com/index.aspx哥特文学及其文化现象

哥特(gothic)这个特定的字汇原先的意思是西欧的日耳曼部族。在18世纪到19世纪的建筑文化与书写层面,所谓「哥特复兴」(GothicRevival)将中古世纪的阴暗情调从历史脉络的墓穴中挖掘出来。同时,从18世纪末以来的一些文学作品,因为具有共同的基调与文体而被归类于「哥特小说」。例如:华尔普(Walpole)的《奥蓝托城堡》(TheCastleofOtranto)、安.拉得克里夫(AnnRadcliff)的《奥多芙的神秘》(TheMysteriesofUdolpho)、路易斯(Lewis)的《僧侣》(TheMonk),当然还有玛丽.雪莱的《科学怪人》。这些作品戮力于处理残酷的*与超自然的恐怖主题,而小说的背景通常建构于荒凉的古堡或者幽深的修道院,主角(通常是稚嫩的少男少女)身陷于无以摆脱的魔*欲,和(通常是阳性的)施虐者展开一段以死亡为终结的际遇......在这些小说中包含的情欲/性别(sexual/gender)的关系,古怪地纠缠于神圣与魔鬼的角力;极度的**来自于破灭(也就是仪式的“完成”)的那一刻。象征父权的宗教系统与企图超越的的黑暗(阴性)力量,在某种不可明说的层面,其实隐讳而酷异地分享著“爱欲交配死亡”的快感模式。在当代的恐怖小说阵营中,象 AnneRice的作品《吸血鬼纪事》(TheVampireChronicles)就流露出男*情欲与父性机制的复杂互动。
有趣的是,哥特文化这样的现象除了在小说的纸页上展开,也在20世纪的后半期侵入非主流音乐的大花园,成为另类音乐中极为殊异的一个支脉。如果你熟悉新音乐历史脉络的话,就会知道大约从70年代末到80年代,一些乐队分别顶著“后酷朋克(PostPunkCool)”、“新古典(Neo- Classical)”或者是“新嬉皮(Neo-Hippies)”的招牌,并逐渐混融成日后的哥特摇滚乐派。

早期的代表乐队包括“苏西与冥妖(SiouxsieandtheBanshees)”、“苞浩丝(Bauhaus)”、“喜悦割离(JoyDivision)”等等乐队。它们的特色是沉郁厌世的情调、冰冷刺骨的音符既带有精细的美感,但又同时在音域层面上大量使用偏离旋律线的不协调音,穿插着对于传统音乐的反制。在歌词与表演概念层面,处理着生命与爱欲的荒凉,对现实状态的厌弃,进而追求心灵深渊的奇诡乐趣。在舞台上,她/他们以偏锋的狂乱扮装出现,如“苏西与冥妖”略带*与*情调(SadoMasochistic)的“冰女王”神采,或Bauhaus的主唱 PeterMurphy把自己打扮成美艳的双性吸血鬼。除了性别的*与反转,哥特摇滚乐的强烈质素还表现在对于神学(或恶魔学)概念的执迷。在1981 年成立的“仁慈姐妹(TheSistersofMercy)”是几个爱好中古世纪风格的男子对於音乐意识型态的展现。被形容为“狂笑著注视罗马城烧成一堆瓦砾”的主唱AndrewEldritch一语说穿哥特摇滚的宗教立场——对于我们,犬儒精神就如同天主教徒的圣水一样。

如果说早期的PostPunkCool对生命的诠释是沮丧与绝望(比如IanCurtis——JoyDivision的主唱——的自杀),那么 “仁慈姐妹”以及同道的乐队比如“教会(TheMission)”、“全部的夏娃(AllaboutEve)”、“涅浮林之域(FieldsoftheNephilem)”、“祭仪(TheCult)”等乐团所秉持的,可能是睥睨于现实中的种种烦俗,企图推翻假惺惺的教条,抽取反对与不满的精神,化为音乐的“反面传教(negativepreach)”。在“教会”的专辑《上帝自己的药物》(God'sOwnMedicine)中,开宗明义的第一首歌〈荒原〉(Wasteland)就嘲讽地唱出“我还是相信上帝,但是上帝已经不信仰我了。”这等堪称冒渎的宣言,呈现出骇人的事实:原来长久以来,神与人的权力结构恰如*结构的主体与客体。在这张专集中,反复推敲着在推翻信仰的同时,死亡不再是父神用以胁迫的道具,反而是叛徒的*乌托邦。如同在《爱我爱到死亡》(LoveMetoDeath)一曲,美妙地铺陈情欲的高峰不被僵硬的“主控-屈从”(Dominance- submission)关系所固置;也就是说,在死亡(旷缺)的领域,致命的阴性*并不受到掌管与压制,发展出自己的美学。

不可否认,“死亡”在哥特摇滚乐的文化层面中,几乎是个关键字。当某些保守的声音或反挫势力,企图以这一点来抨击哥特摇滚乐与其次文化,我们可以看到两种回应:如“*徒之死(ChristianDeath)”这个经营黑暗、痛苦情愫的乐队,对他们而言,死亡所演绎/延异出来的*、末世、毁灭等等情境,都足以让我们*近“终极*”(ultimateorgasm)。在一些专辑如《痛苦剧场》(OnlyTheaterofPain)、《天使的狂怒》(TheRageofAngels)、《铁面具》(TheIronMask)中,“*徒之死”悉心探索的重心就是这种近乎临界点的痉挛之美。在其中一首歌曲“死欲(DeathWish)”,结尾的歌词近乎狂喜地陈述“撒旦魔王是最仁慈的野兽”,配合凄厉的音乐,不啻狠狠地嘲弄了宗教/父权体系粗暴地规范在各种事物之上的二元对立价值观。

另一种反应,也许可以引述布莱特(PoppyZ.Brite)在吸血鬼*小说选集《血脉深处的爱》(LoveinVein)前言中所说的话: “哥特次文化(Gothicsubculture)并不是礼赞或者爱慕死亡,只是纯粹地拒绝畏惧它。在探索死亡的过程,慢慢地和它体肤与共,逐渐与它亲近。”这段话正好解释为什麽像“涅浮林之域”、“还有这些树(AndAlsotheTrees)”、“意志(Will)”、“利姬雅(Lycia)”、 “TheMorendoes”等乐队,会不可自拔地沉浸于“与死去的君王交欢”的髑髅式意象(macabreimage),同时又在这般异端的情欲里浮生出细致的张力。此外,死亡不必然是生命的匮乏,顺着这些创作者的脉络、以及在许多异教神话或恶魔学发现的象徵与寓言,死亡可能是贴近超自然、非人类领域的出口。

在此际90年代的中后期,哥特次文化不但在文学与音乐创作层面绽放,更影响了这个“混杂族群”(包括女性、酷儿、情欲的边陲份子)的文化生态与身分认同。在情欲与性别的*,哥特次文化追求所谓的理想典范“阴阳同体”(hermaphrodite)虽然还值得更进一步检验,但也是有助于冲迫禁制的美丽武器让过往被视为妖魔的异类(它者)摆脱单一的天堂,品味自身的*与天使的尸体。

如何识别一支歌特乐队?

1、此乐队的音乐气氛怪诞且超现实。

2、此乐队的歌词包含歌特主题。

3、乐队成员的外表十分歌特化,一水儿黑。

4、乐队自称歌特乐队,和其他歌特乐队一起演出,并出现在歌特合辑当中。

5、来自于四大歌特唱片公司Cleopatra、Projekt、Tess、Anubis的乐队。
如何识别一个歌特族?

性格:害羞且不爱交际。

艺术倾向:艺术,特别是音乐、摄影和绘画。人文,特别是文学、历史和哲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3:11

渊源和特征 早期美国通俗小说的第三道风景线为哥特式小说(gothic fiction)。“哥特式”(gothic)这个词在英语里有多种含义。它既是一个文学词汇,又是一个历史术语,还可以用作建筑和艺术方面的专门用语。作为一个文学词汇,它也有多种含义。它既指一种文学现象,又指一类文学作品,还可以表示一种文学创作方法;而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这些文学现象、文学作品、文学创作方法的内涵也不尽相同。此处按照通常的做法,用它来表示一类通俗小说。这类小说曾经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十分繁荣,然而它们的作者,除少数外,均被文学批评家和文学史家所忽视。其模式特征是,故事常常发生在遥远的年代和荒僻的地方,人物被囚禁在狭窄的空间和鬼魂出没的建筑内,悬疑和爱情交织在一起。惯常的悬疑手段有神秘的继承权、隐秘的身世、丢失的遗嘱、家族的秘密、祖传的诅咒,等等。到最后,悬疑解开,歹徒暴露,男女主人公的爱情障碍扫除。不过,这种爱情有别于言情小说里的爱情。两者的区别是:哥特式小说通常描写神秘冒险故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歹徒;而言情小说描写家庭平凡琐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男女主人公本身。

哥特式小说起源于18世纪后期的英国,开山鼻祖是霍勒斯·沃波尔。他的《奥特兰托城堡》创立了早期古典哥特式小说的模式。哥特式小说的出现,既与当时英国墓园派诗人的“哥特式”情结有关,也与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的“哥特式”美学标准有联系。此外,它还借鉴了理查森的《克拉丽莎》的“女郎一恶棍”这一对立模式。这种小说问世不久,即引起克拉拉·里夫(Clara Reeve,1729—1807)、索菲娅·李(Sophia Lee,1750—1824)、威廉·贝克福德(William Beckford,1760—1844)等许多人仿效,成为最流行的体裁,并迅速从英国扩展到整个欧美。至18世纪90年代,哥特式小说逐渐演化成两个分支。一个分支是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坚持传统的手段,并在此基础上融人病态的*,以增加神秘、恐怖的效果,如马修·刘易斯(Matthew Lewis,1775—1818)的《僧人》(The Monk,1795)。另一个分支是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保留古堡场景,但抛弃过分的神秘成分和极度的恐怖气氛,使故事得出合乎逻辑的解释,如玛丽·拉德克利夫(Mary Radcliffe,1764—1823)的《尤道弗的奥秘》(The Mysteries of Udolpho,1794)。这两个分支对美国都有影响。在美国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是查尔斯·布朗(Charles Brown,1771—1810)。他的《威兰》(Wieland,1798)等一系列恐怖哥特式小说以阴郁的色调和神秘的气氛,极为传神地描述了主人公的恐惧心理,对后世的严肃小说家影响很大。在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有萨莉·伍德(Sally Wood,1759—1855)和伊萨克·米契尔(Isaac Mitchell,1759—1812)。前者以18世纪的法国和西班牙为背景,创作了《朱莉亚》(Julia,1800)等一系列知名的哥特式小说。后者以哥特式小说《庇护所》(The Asylum,1804)闻名。

查尔斯·布朗 1771年1月17日,查尔斯·布朗降生在费城一个古老的贵格会教徒家庭。他是家中最小的儿子,自幼体弱多病。然而,在读书和写作方面,他显示了较大的天赋。儿时,他在费城友人的语法学校上学,即博览古典作品,十岁便给《哥伦比亚杂志》撰稿。十六岁时,他师从亚历山大·韦尔考克斯,学习法律。但是,他的兴趣依然在写作上。1793年,他决定放弃法律,改学文学。同年他到了纽约,参加了由英国著名作家威廉·戈德温 (William Godwin,1756—1836)领衔的友谊会(the Friendly Society)。威廉·戈德温对布朗的影响很大,尤其是他的哥特式小说《凯莱布·威廉斯》(Caleb Williams,1794)促使布朗下决心从事哥特式小说创作。一回到费城,布朗即开始写作。1798年,他出版了第一本书《阿尔克温:关于女权的对话》(Alcuin,A Dialogue on the Rights of Women),为改变妇女的不平等地位大声疾呼。同年,他的第一部哥特式小说《威兰》也面世。在这之后,他重返纽约,出任《每月杂志》(Monthly Magazine)和《美国评论》(American Review)的编辑。短短三年,他连续出版了五部小说。它们是:《奥蒙德;或,秘密见证》(Ormond;Or,The Secret Witness, 1799),《埃德加·亨特利》(Edgar Huntly,1799),《阿瑟·默文》 (Arthur Mervyn,1800),《珍妮·塔尔博特》(Jane Talbot,1801)和《克拉拉·霍华德》(Clara Howard,1801)。其后,布朗再次回到费城,编辑《文学杂志》(Literary Magazine)、《美国纪事》(American Register)和《美国纪事或综合事录》(American Register Or General Repository)。这一时期,他撰写了许多文章,出版了一系列*小册子。1804年,他和纽约的伊丽莎白·林(Elizabeth Linn)结婚。长期的艰苦写作毁坏了他本来虚弱的身体。1810年 2月22日,他因肺结核在费城去世,年仅三十九岁。

查尔斯·布朗的声誉主要在于《威兰》等一系列哥特式小说。《威兰》述说纽约一个名叫威兰的农夫突然看见天空闪现一道亮光。两个天使敦促他“摧毁自己的偶像”。于是,他变得疯狂起来,先是杀死了所有的马,继而杀死了小孩和妻子。接着,他去探望妹妹,想将她也杀死。结果他被逮住,被作为疯子关押。查尔斯·布朗成功地将传统的恐怖哥特式小说技巧同美国的场景结合起来,并出色地描绘了威兰的复杂恐怖心理。威兰幼时,父亲即死于非命,原因是没有遵循冥冥之中神灵的指令。尽管后来威兰同自己的妻子、儿女、妹妹克拉拉一道平安地生活了许多年,但那件事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浓浓的阴影。尤其是在他父亲建造的“圣殿”,在露天平台,在克拉拉的卧室,经常有一种神秘的声音。他一方面诚惶诚恐地揣摩这种声音带来的不幸,另一方面又联想起昔时父亲的惨死。恍惚中,他听到一个声音:“你的祷告听见了。为了证明你的忠诚,把你的妻子献给我。”于是,他杀死自己的妻子、孩子,又去杀妹妹克拉拉。

《阿瑟·默文》的主题不同于《威兰》。它是展现一种自然的*,即黄热病对人类的肆虐;这部小说于1798年6月开始在《每月杂志》上连载,但只连载了两期,便以《每月杂志》的停刊而告终。翌年,布朗将其中的一部分整理出版。第三年,剩余的部分又被整理出版。由于布朗本人患过黄热病,书中有关这种瘟疫的描写非常*真。此外,小说的情节也极为复杂。故事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斯蒂文斯大夫,另一个是十九岁的小伙子阿瑟·默文。正是在自家门口,斯蒂文斯大夫发现了染上黄热病的阿瑟·默文。接下来,阿瑟·默文述说了自己令人吃惊的经历。这些经历大部分与韦尔贝克有关。此人出卖、掠夺、杀害了自己的所有朋友。阿瑟·默文属于智慧型的人物。他依靠的是智慧,而不是武力。当他解救十五岁的少女伊莱扎时,巧妙地战胜了她的残忍的叔叔。

继《阿瑟·默文》之后完稿的《奥蒙德》同样以黄热病为背景。不过,黄热病不再充当串联情节的角色,而是作为一种手段,突出主人公的坚强性格。主人公康斯坦蒂尔兼有普通女人的个性和理想女人的品质。她以积极的态度迎接灾难。即便是面对遗弃自己情人的奥蒙德,她也非常镇静。后来她逐渐对奥蒙德产生兴趣,与其说是为了占有他,不如说是为了捍卫自己的荣誉。相比之下,奥蒙德的个性就显得乖戾。大概布朗想把他塑造成一个凶悍、极端自私的男人,结果未能如愿。

《埃德加·亨特利》又回到了原先的主题,即展现人的扭曲了的心理。一开始,布朗通过主人公埃德加·亨特利的视角,大势渲染了克利西罗梦游时的恐怖情景。与此同时,他以肯定的语气,对克利西罗表示了深切的同情,从而在读者心中激起了很大的悬念。接下来,查尔斯·布朗交代了克利西罗的负罪感,埃德加·亨特利怀疑克利西罗杀死了他未婚妻的兄弟。埃德加·亨特利对克利西罗的调查最后居然走进了死胡同。他已经丧失了对最近事情的记忆。无需挑明,埃德加·亨特利本人就是梦游者。

总之,查尔斯·布朗的《威兰》等恐怖哥特式小说是早期美国通俗小说中的上乘之作。它们反映了布朗的贵格会教徒家庭背景,体现了威廉·戈德温的社会改革思想。尤其是,书中具有独创性的复杂恐怖心理描写影响了后世的一些著名小说家,如纳撒尼尔·霍桑、爱伦·坡、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等等。尽管《威兰》等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在艺术上取得了广泛的成功,但并没有受到美国读者的广泛欢迎。真正为美国读者青睐的是另一类哥特式小说,即感伤型哥特式小说。这方面的代表作家是萨莉·伍德和伊萨克·米契尔。

其他作家和作品 萨莉·伍德,原名萨莉·巴雷尔,1759年生在美国缅因州约克县一个海军军官家庭。她从小和当法官的祖父一道生活,接受了他的良好熏陶。十九岁时,她和理查德·基廷结婚。但婚后仅五年,理查德·基廷去世,留给她两个女儿和一个刚出世的儿子。她含辛茹苦地抚养子女,数年后再嫁,丈夫名叫埃比尔·伍德,系缅因州威斯卡西特的一个将军。从1800年起,她接连创作了五部哥特式小说,起初署名“马萨诸塞州一女士”,后改署“缅因州一女士”。这五部小说中,最重要的是*作《朱丽亚和受启迪的男爵》(Julia and the Illuminated Baron,1800)。该书的场景设置在18世纪的法国,女主人公为美丽善良的少女朱丽亚。经过种种磨难,她和恋人终于揭开了自己的身世之谜,结成夫妇。小说里运用了许多传统的哥特式小说的成分,如危险的高原、坟墓、绑架、*未遂,等等。其余的四部小说是《多佛尔,或目击者》 (Dorval;or the Spectator,1801)、《阿米莉亚,或美德的感召力》 (Amelia; or,the Influence of Virtue,1802)、《费迪南德和埃尔米拉:一个俄罗斯故事》(Ferdinand and Elmira: A Russian Story,1804)、《黑夜的故事》(Tales of The Night,1827)。它们的场景均设置在欧洲,而且均有神秘、恐怖的情节。

伊萨克·米契尔于1759年生在纽约州奥尔巴尼县。他曾是当地报纸《*晴雨表》(The Political Barometer)的编辑。1804年,就在这家报纸上,他以连载的形式刊登了自己创作的哥特式小说《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The Asylum;or,Alonzo and Melissa)。不过,直至1811年,这部小说才由纽约州波基普西的书商约瑟夫·尼尔逊出单行本。同一年,一本署名为丹尼尔·杰克逊的书名类似的剽窃之作《阿朗索和梅莉莎;或,冷漠的父亲》 (Alonzo and Melissa;or,the Unfeeling Father)也出版问世。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以后的一百多年里,受到读者青睐、一再重印的居然是丹尼尔·杰克逊的版本。后来,人们终于辨明真伪。其根据是,盗版本不像原作那样载有一篇内容丰富的序言。《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主要叙述一个传统的“古堡救美人”的故事。小说的场景设置在北美殖民地时期的康涅狄格。女主人公梅莉莎爱上了贫困的*者阿朗索,结果被父亲关在一个闹鬼的古堡里。后来,阿朗索参加了华盛顿的海军,在独立战争中被英军俘虏。在富兰克林的帮助下,他逃离了魔掌,并取道法国回到家乡。这是富兰克林在美国哥特式小说中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亮相。故事的*发生在结尾。在查尔斯顿,乡人传说梅莉莎已死,阿朗索便去她的坟前祭奠。然而,梅莉莎没死,她设法逃离古堡来和意中人相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3:11

  哥特小说大多沉溺于描述凶杀与纵欲等触目惊心的场面和光怪陆离的超自然事件,以求制造恐怖刺激的效果。不难想见,这种小说在当时极为畅销,数目之多几近泛滥,其情形颇似前几年在中国流行的武侠小说。根据文史专家估计,从1764年第一部哥特小说发表至1820年的六十几年间,英国大约出版了五千部哥特小说。另有统计资料显示,1796年至1806年十年间英国出版的所有小说中哥特小说就占了三分之一。这一体裁的流行给作者和出版商带来的收入自然也相当可观。拉德克利夫就从《尤多尔佛之谜》一书的销售中获得了500英镑的稿费,这在当时是笔巨额财富。传统的作家和批评家却对这类文学嗤之以鼻。著名作家简·奥斯丁的小说《诺桑觉寺》就是对哥特小说的一篇讽刺性模仿作。然而,经典哥特小说的这种“非现实主义”性实际上是一种假象,其离奇与荒诞也是对当时现实的一种反映,或曰“折射”。确切地说,哥特小说表达的是中产阶级对自身与历史的一个态度。
  当然,小说的出现本身就与中产阶级的崛起密切相关,也常被称作中产阶级的体裁,但与18世纪的其他小说不同,哥特小说不仅是中产阶级作家为中产阶级读者而写的、反映这一阶级生活的文学,它更体现了正在崛起的中产阶级对自身*、经济和社会地位的一种认识,对其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理解。它所提出的问题、所表达出的矛盾都能归结于中产阶级自身的历史来源以及在当前社会中的*位置这个中心。在英国,随着17世纪一系列的*与改良以及18世纪资本主义的迅猛发展,一个以工商为业、经济力量雄厚的阶级脱颖而出。这些工商业者逐渐在社会生活中取得主导地位,形成一个独特的中产阶级。中产阶级之形成乃经济发展造成的社会升迁所致,所以它没有古老的家谱和坚实的文化基础,在世袭等级制度中缺乏地位。而英国又是一个阶级、等级观念极强的社会,即使在21世纪的今天,王室、爵位等中世纪的遗留物仍在发挥着不可估量的文化与社会功能,18世纪的情形可想而知。作为一个暴发户群体,中产阶级自然渴望社会承认其*经济主导地位的合法性。在当时,这种合法性的最佳标志莫过于光荣的历史与显赫的身世,所以,对于当时的中产阶级,英国贵族传统形成的那个时代——中世纪——有一种令人向往的、神秘、魔幻的色彩。
  但是历史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在18世纪的人们看来中世纪似乎是个逝去的黄金时代。它古老的传统,尤其是人们对名誉、忠诚等品德的尊崇,同资本主义社会唯利是图的风气形成鲜明对比。中世纪贵族阶级所享有的种种特权对于一个思权如渴的暴发户阶级之*更是不言而喻。另一方面,这个时代所代表的许多价值与观念又同工商阶级及其意识形态完全对立。中产阶级产生于资本主义,其生存与发展所赖者唯自由、民主和法治等现代事物,而这些观念与制度显然与中世纪的神权统治、**和野蛮愚昧格格不入。事实上,资本主义的发展和中产阶级的产生恰恰是对中世纪*、经济和社会制度的一种否定。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构成了18世纪中产阶级复杂和矛盾的历史观。不难想象,“过去”对于这个新兴的阶级是个既令人神往又充满恐惧的字眼,而这种首鼠两端的复杂心态在哥特小说中表现得最为淋漓尽致。
  首先,哥特小说里的中世纪充斥着*、愚昧、纷争和血腥,其统治者多为独断专行、冷酷无情的暴君式人物;其间发生的故事以恐怖和悬念为主要特点,读来令人毛骨悚然。然而与此同时,许多作品中的中世纪又有其安详、宁静的一面(尤以拉德克利夫的小说为甚)。拉氏笔下的欧洲*有时简直是个世外桃源。哥特式恶棍所占据的堡垒或寺院(寺院和城堡等建筑代表的是宗教特权和封建*,都是中世纪的象征)及其父权式统治者虽阴森恐怖,却也给人以坚实安稳的保护感。它们不仅是挡风遮雨的避难所,也能有效抵御匪徒的侵犯。小说中憨厚唠叨的奴仆也对主人无比忠诚。所有这些都与18世纪的工业*的社会现实形成鲜明反差,作者的意图自不必说。与工业化所产生的污染、社会关系的疏远和对金钱的崇拜相比,中世纪是一个令人憧憬的世界。
  中产阶级对于中世纪历史的矛盾感情大半体现于对哥特恶棍的刻画中。这些人物大多兼具中世纪贵族与18世纪中产阶级的特征。他们身居显贵却又身世不明(象征中产阶级对身世的困惑),均利用非法手段向上爬升(暗示对自身主导地位的合法性信心不足),又多嗜财如命,是18世纪工商业资产阶级的典型写照。同时,哥特恶棍虽位高权重,但往往无法长久占其所夺,相反还往往为其向往、觊觎之物所害。在多数小说中,权力与财产的篡夺者最终会为被篡夺者或其后代所惩罚,地位与传统的非法继承人终究会为传统所释放的威力所推翻甚至摧毁。弥漫于哥特小说的恐怖与悬念固然体现中产阶级对于中世纪野蛮、残暴历史的惧怕,但更反映这一阶级因推翻贵族统治、篡夺其地位与权力而生的一种负罪感。
  在18世纪尚属新兴的中产阶级显然对历史的发展规律以及资本主义的相对优越性与合理性没有足够的认识。他们渴望从对传统的继承中寻求一种安全感与合法性,却又对传统的理解十分矛盾。“过去在他们眼中是个既诱人又恐怖的世界,他们对自己主导地位的不安和对篡夺贵族阶级地位的负罪感常被投射为一种对报复、*的恐惧。在哥特小说荒诞无稽的表象下记录着18世纪中产阶级对自身、历史与现实的矛盾感情,这种文学的历史价值不言而喻。英美文学批评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哥特小说及其相关话题重又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学者们从各种理论与*角度重新审视这个长期为人们忽视的文学体裁,使其成为近年文学批评界一个十分活跃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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渊源和特征 早期美国通俗小说的第三道风景线为哥特式小说(gothic fiction)。“哥特式”(gothic)这个词在英语里有多种含义。它既是一个文学词汇,又是一个历史术语,还可以用作建筑和艺术方面的专门用语。作为一个文学词汇,它也有多种含义。它既指一种文学现象,又指一类文学作品,还可以表示一种文学创作方法;而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这些文学现象、文学作品、文学创作方法的内涵也不尽相同。此处按照通常的做法,用它来表示一类通俗小说。这类小说曾经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十分繁荣,然而它们的作者,除少数外,均被文学批评家和文学史家所忽视。其模式特征是,故事常常发生在遥远的年代和荒僻的地方,人物被囚禁在狭窄的空间和鬼魂出没的建筑内,悬疑和爱情交织在一起。惯常的悬疑手段有神秘的继承权、隐秘的身世、丢失的遗嘱、家族的秘密、祖传的诅咒,等等。到最后,悬疑解开,歹徒暴露,男女主人公的爱情障碍扫除。不过,这种爱情有别于言情小说里的爱情。两者的区别是:哥特式小说通常描写神秘冒险故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歹徒;而言情小说描写家庭平凡琐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男女主人公本身。

哥特式小说起源于18世纪后期的英国,开山鼻祖是霍勒斯·沃波尔。他的《奥特兰托城堡》创立了早期古典哥特式小说的模式。哥特式小说的出现,既与当时英国墓园派诗人的“哥特式”情结有关,也与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的“哥特式”美学标准有联系。此外,它还借鉴了理查森的《克拉丽莎》的“女郎一恶棍”这一对立模式。这种小说问世不久,即引起克拉拉·里夫(Clara Reeve,1729—1807)、索菲娅·李(Sophia Lee,1750—1824)、威廉·贝克福德(William Beckford,1760—1844)等许多人仿效,成为最流行的体裁,并迅速从英国扩展到整个欧美。至18世纪90年代,哥特式小说逐渐演化成两个分支。一个分支是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坚持传统的手段,并在此基础上融人病态的*,以增加神秘、恐怖的效果,如马修·刘易斯(Matthew Lewis,1775—1818)的《僧人》(The Monk,1795)。另一个分支是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保留古堡场景,但抛弃过分的神秘成分和极度的恐怖气氛,使故事得出合乎逻辑的解释,如玛丽·拉德克利夫(Mary Radcliffe,1764—1823)的《尤道弗的奥秘》(The Mysteries of Udolpho,1794)。这两个分支对美国都有影响。在美国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是查尔斯·布朗(Charles Brown,1771—1810)。他的《威兰》(Wieland,1798)等一系列恐怖哥特式小说以阴郁的色调和神秘的气氛,极为传神地描述了主人公的恐惧心理,对后世的严肃小说家影响很大。在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有萨莉·伍德(Sally Wood,1759—1855)和伊萨克·米契尔(Isaac Mitchell,1759—1812)。前者以18世纪的法国和西班牙为背景,创作了《朱莉亚》(Julia,1800)等一系列知名的哥特式小说。后者以哥特式小说《庇护所》(The Asylum,1804)闻名。

查尔斯·布朗 1771年1月17日,查尔斯·布朗降生在费城一个古老的贵格会教徒家庭。他是家中最小的儿子,自幼体弱多病。然而,在读书和写作方面,他显示了较大的天赋。儿时,他在费城友人的语法学校上学,即博览古典作品,十岁便给《哥伦比亚杂志》撰稿。十六岁时,他师从亚历山大·韦尔考克斯,学习法律。但是,他的兴趣依然在写作上。1793年,他决定放弃法律,改学文学。同年他到了纽约,参加了由英国著名作家威廉·戈德温 (William Godwin,1756—1836)领衔的友谊会(the Friendly Society)。威廉·戈德温对布朗的影响很大,尤其是他的哥特式小说《凯莱布·威廉斯》(Caleb Williams,1794)促使布朗下决心从事哥特式小说创作。一回到费城,布朗即开始写作。1798年,他出版了第一本书《阿尔克温:关于女权的对话》(Alcuin,A Dialogue on the Rights of Women),为改变妇女的不平等地位大声疾呼。同年,他的第一部哥特式小说《威兰》也面世。在这之后,他重返纽约,出任《每月杂志》(Monthly Magazine)和《美国评论》(American Review)的编辑。短短三年,他连续出版了五部小说。它们是:《奥蒙德;或,秘密见证》(Ormond;Or,The Secret Witness, 1799),《埃德加·亨特利》(Edgar Huntly,1799),《阿瑟·默文》 (Arthur Mervyn,1800),《珍妮·塔尔博特》(Jane Talbot,1801)和《克拉拉·霍华德》(Clara Howard,1801)。其后,布朗再次回到费城,编辑《文学杂志》(Literary Magazine)、《美国纪事》(American Register)和《美国纪事或综合事录》(American Register Or General Repository)。这一时期,他撰写了许多文章,出版了一系列*小册子。1804年,他和纽约的伊丽莎白·林(Elizabeth Linn)结婚。长期的艰苦写作毁坏了他本来虚弱的身体。1810年 2月22日,他因肺结核在费城去世,年仅三十九岁。

查尔斯·布朗的声誉主要在于《威兰》等一系列哥特式小说。《威兰》述说纽约一个名叫威兰的农夫突然看见天空闪现一道亮光。两个天使敦促他“摧毁自己的偶像”。于是,他变得疯狂起来,先是杀死了所有的马,继而杀死了小孩和妻子。接着,他去探望妹妹,想将她也杀死。结果他被逮住,被作为疯子关押。查尔斯·布朗成功地将传统的恐怖哥特式小说技巧同美国的场景结合起来,并出色地描绘了威兰的复杂恐怖心理。威兰幼时,父亲即死于非命,原因是没有遵循冥冥之中神灵的指令。尽管后来威兰同自己的妻子、儿女、妹妹克拉拉一道平安地生活了许多年,但那件事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浓浓的阴影。尤其是在他父亲建造的“圣殿”,在露天平台,在克拉拉的卧室,经常有一种神秘的声音。他一方面诚惶诚恐地揣摩这种声音带来的不幸,另一方面又联想起昔时父亲的惨死。恍惚中,他听到一个声音:“你的祷告听见了。为了证明你的忠诚,把你的妻子献给我。”于是,他杀死自己的妻子、孩子,又去杀妹妹克拉拉。

《阿瑟·默文》的主题不同于《威兰》。它是展现一种自然的*,即黄热病对人类的肆虐;这部小说于1798年6月开始在《每月杂志》上连载,但只连载了两期,便以《每月杂志》的停刊而告终。翌年,布朗将其中的一部分整理出版。第三年,剩余的部分又被整理出版。由于布朗本人患过黄热病,书中有关这种瘟疫的描写非常*真。此外,小说的情节也极为复杂。故事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斯蒂文斯大夫,另一个是十九岁的小伙子阿瑟·默文。正是在自家门口,斯蒂文斯大夫发现了染上黄热病的阿瑟·默文。接下来,阿瑟·默文述说了自己令人吃惊的经历。这些经历大部分与韦尔贝克有关。此人出卖、掠夺、杀害了自己的所有朋友。阿瑟·默文属于智慧型的人物。他依靠的是智慧,而不是武力。当他解救十五岁的少女伊莱扎时,巧妙地战胜了她的残忍的叔叔。

继《阿瑟·默文》之后完稿的《奥蒙德》同样以黄热病为背景。不过,黄热病不再充当串联情节的角色,而是作为一种手段,突出主人公的坚强性格。主人公康斯坦蒂尔兼有普通女人的个性和理想女人的品质。她以积极的态度迎接灾难。即便是面对遗弃自己情人的奥蒙德,她也非常镇静。后来她逐渐对奥蒙德产生兴趣,与其说是为了占有他,不如说是为了捍卫自己的荣誉。相比之下,奥蒙德的个性就显得乖戾。大概布朗想把他塑造成一个凶悍、极端自私的男人,结果未能如愿。

《埃德加·亨特利》又回到了原先的主题,即展现人的扭曲了的心理。一开始,布朗通过主人公埃德加·亨特利的视角,大势渲染了克利西罗梦游时的恐怖情景。与此同时,他以肯定的语气,对克利西罗表示了深切的同情,从而在读者心中激起了很大的悬念。接下来,查尔斯·布朗交代了克利西罗的负罪感,埃德加·亨特利怀疑克利西罗杀死了他未婚妻的兄弟。埃德加·亨特利对克利西罗的调查最后居然走进了死胡同。他已经丧失了对最近事情的记忆。无需挑明,埃德加·亨特利本人就是梦游者。

总之,查尔斯·布朗的《威兰》等恐怖哥特式小说是早期美国通俗小说中的上乘之作。它们反映了布朗的贵格会教徒家庭背景,体现了威廉·戈德温的社会改革思想。尤其是,书中具有独创性的复杂恐怖心理描写影响了后世的一些著名小说家,如纳撒尼尔·霍桑、爱伦·坡、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等等。尽管《威兰》等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在艺术上取得了广泛的成功,但并没有受到美国读者的广泛欢迎。真正为美国读者青睐的是另一类哥特式小说,即感伤型哥特式小说。这方面的代表作家是萨莉·伍德和伊萨克·米契尔。

其他作家和作品 萨莉·伍德,原名萨莉·巴雷尔,1759年生在美国缅因州约克县一个海军军官家庭。她从小和当法官的祖父一道生活,接受了他的良好熏陶。十九岁时,她和理查德·基廷结婚。但婚后仅五年,理查德·基廷去世,留给她两个女儿和一个刚出世的儿子。她含辛茹苦地抚养子女,数年后再嫁,丈夫名叫埃比尔·伍德,系缅因州威斯卡西特的一个将军。从1800年起,她接连创作了五部哥特式小说,起初署名“马萨诸塞州一女士”,后改署“缅因州一女士”。这五部小说中,最重要的是*作《朱丽亚和受启迪的男爵》(Julia and the Illuminated Baron,1800)。该书的场景设置在18世纪的法国,女主人公为美丽善良的少女朱丽亚。经过种种磨难,她和恋人终于揭开了自己的身世之谜,结成夫妇。小说里运用了许多传统的哥特式小说的成分,如危险的高原、坟墓、绑架、*未遂,等等。其余的四部小说是《多佛尔,或目击者》 (Dorval;or the Spectator,1801)、《阿米莉亚,或美德的感召力》 (Amelia; or,the Influence of Virtue,1802)、《费迪南德和埃尔米拉:一个俄罗斯故事》(Ferdinand and Elmira: A Russian Story,1804)、《黑夜的故事》(Tales of The Night,1827)。它们的场景均设置在欧洲,而且均有神秘、恐怖的情节。

伊萨克·米契尔于1759年生在纽约州奥尔巴尼县。他曾是当地报纸《*晴雨表》(The Political Barometer)的编辑。1804年,就在这家报纸上,他以连载的形式刊登了自己创作的哥特式小说《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The Asylum;or,Alonzo and Melissa)。不过,直至1811年,这部小说才由纽约州波基普西的书商约瑟夫·尼尔逊出单行本。同一年,一本署名为丹尼尔·杰克逊的书名类似的剽窃之作《阿朗索和梅莉莎;或,冷漠的父亲》 (Alonzo and Melissa;or,the Unfeeling Father)也出版问世。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以后的一百多年里,受到读者青睐、一再重印的居然是丹尼尔·杰克逊的版本。后来,人们终于辨明真伪。其根据是,盗版本不像原作那样载有一篇内容丰富的序言。《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主要叙述一个传统的“古堡救美人”的故事。小说的场景设置在北美殖民地时期的康涅狄格。女主人公梅莉莎爱上了贫困的*者阿朗索,结果被父亲关在一个闹鬼的古堡里。后来,阿朗索参加了华盛顿的海军,在独立战争中被英军俘虏。在富兰克林的帮助下,他逃离了魔掌,并取道法国回到家乡。这是富兰克林在美国哥特式小说中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亮相。故事的*发生在结尾。在查尔斯顿,乡人传说梅莉莎已死,阿朗索便去她的坟前祭奠。然而,梅莉莎没死,她设法逃离古堡来和意中人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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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特小说大多沉溺于描述凶杀与纵欲等触目惊心的场面和光怪陆离的超自然事件,以求制造恐怖刺激的效果。不难想见,这种小说在当时极为畅销,数目之多几近泛滥,其情形颇似前几年在中国流行的武侠小说。根据文史专家估计,从1764年第一部哥特小说发表至1820年的六十几年间,英国大约出版了五千部哥特小说。另有统计资料显示,1796年至1806年十年间英国出版的所有小说中哥特小说就占了三分之一。这一体裁的流行给作者和出版商带来的收入自然也相当可观。拉德克利夫就从《尤多尔佛之谜》一书的销售中获得了500英镑的稿费,这在当时是笔巨额财富。传统的作家和批评家却对这类文学嗤之以鼻。著名作家简·奥斯丁的小说《诺桑觉寺》就是对哥特小说的一篇讽刺性模仿作。然而,经典哥特小说的这种“非现实主义”性实际上是一种假象,其离奇与荒诞也是对当时现实的一种反映,或曰“折射”。确切地说,哥特小说表达的是中产阶级对自身与历史的一个态度。
  当然,小说的出现本身就与中产阶级的崛起密切相关,也常被称作中产阶级的体裁,但与18世纪的其他小说不同,哥特小说不仅是中产阶级作家为中产阶级读者而写的、反映这一阶级生活的文学,它更体现了正在崛起的中产阶级对自身*、经济和社会地位的一种认识,对其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理解。它所提出的问题、所表达出的矛盾都能归结于中产阶级自身的历史来源以及在当前社会中的*位置这个中心。在英国,随着17世纪一系列的*与改良以及18世纪资本主义的迅猛发展,一个以工商为业、经济力量雄厚的阶级脱颖而出。这些工商业者逐渐在社会生活中取得主导地位,形成一个独特的中产阶级。中产阶级之形成乃经济发展造成的社会升迁所致,所以它没有古老的家谱和坚实的文化基础,在世袭等级制度中缺乏地位。而英国又是一个阶级、等级观念极强的社会,即使在21世纪的今天,王室、爵位等中世纪的遗留物仍在发挥着不可估量的文化与社会功能,18世纪的情形可想而知。作为一个暴发户群体,中产阶级自然渴望社会承认其*经济主导地位的合法性。在当时,这种合法性的最佳标志莫过于光荣的历史与显赫的身世,所以,对于当时的中产阶级,英国贵族传统形成的那个时代——中世纪——有一种令人向往的、神秘、魔幻的色彩。
  但是历史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在18世纪的人们看来中世纪似乎是个逝去的黄金时代。它古老的传统,尤其是人们对名誉、忠诚等品德的尊崇,同资本主义社会唯利是图的风气形成鲜明对比。中世纪贵族阶级所享有的种种特权对于一个思权如渴的暴发户阶级之*更是不言而喻。另一方面,这个时代所代表的许多价值与观念又同工商阶级及其意识形态完全对立。中产阶级产生于资本主义,其生存与发展所赖者唯自由、民主和法治等现代事物,而这些观念与制度显然与中世纪的神权统治、**和野蛮愚昧格格不入。事实上,资本主义的发展和中产阶级的产生恰恰是对中世纪*、经济和社会制度的一种否定。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构成了18世纪中产阶级复杂和矛盾的历史观。不难想象,“过去”对于这个新兴的阶级是个既令人神往又充满恐惧的字眼,而这种首鼠两端的复杂心态在哥特小说中表现得最为淋漓尽致。
  首先,哥特小说里的中世纪充斥着*、愚昧、纷争和血腥,其统治者多为独断专行、冷酷无情的暴君式人物;其间发生的故事以恐怖和悬念为主要特点,读来令人毛骨悚然。然而与此同时,许多作品中的中世纪又有其安详、宁静的一面(尤以拉德克利夫的小说为甚)。拉氏笔下的欧洲*有时简直是个世外桃源。哥特式恶棍所占据的堡垒或寺院(寺院和城堡等建筑代表的是宗教特权和封建*,都是中世纪的象征)及其父权式统治者虽阴森恐怖,却也给人以坚实安稳的保护感。它们不仅是挡风遮雨的避难所,也能有效抵御匪徒的侵犯。小说中憨厚唠叨的奴仆也对主人无比忠诚。所有这些都与18世纪的工业*的社会现实形成鲜明反差,作者的意图自不必说。与工业化所产生的污染、社会关系的疏远和对金钱的崇拜相比,中世纪是一个令人憧憬的世界。
  中产阶级对于中世纪历史的矛盾感情大半体现于对哥特恶棍的刻画中。这些人物大多兼具中世纪贵族与18世纪中产阶级的特征。他们身居显贵却又身世不明(象征中产阶级对身世的困惑),均利用非法手段向上爬升(暗示对自身主导地位的合法性信心不足),又多嗜财如命,是18世纪工商业资产阶级的典型写照。同时,哥特恶棍虽位高权重,但往往无法长久占其所夺,相反还往往为其向往、觊觎之物所害。在多数小说中,权力与财产的篡夺者最终会为被篡夺者或其后代所惩罚,地位与传统的非法继承人终究会为传统所释放的威力所推翻甚至摧毁。弥漫于哥特小说的恐怖与悬念固然体现中产阶级对于中世纪野蛮、残暴历史的惧怕,但更反映这一阶级因推翻贵族统治、篡夺其地位与权力而生的一种负罪感。
  在18世纪尚属新兴的中产阶级显然对历史的发展规律以及资本主义的相对优越性与合理性没有足够的认识。他们渴望从对传统的继承中寻求一种安全感与合法性,却又对传统的理解十分矛盾。“过去在他们眼中是个既诱人又恐怖的世界,他们对自己主导地位的不安和对篡夺贵族阶级地位的负罪感常被投射为一种对报复、*的恐惧。在哥特小说荒诞无稽的表象下记录着18世纪中产阶级对自身、历史与现实的矛盾感情,这种文学的历史价值不言而喻。英美文学批评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哥特小说及其相关话题重又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学者们从各种理论与*角度重新审视这个长期为人们忽视的文学体裁,使其成为近年文学批评界一个十分活跃的领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3:12

汗~
LSD大大太强了~
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3:12

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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