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会计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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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8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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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0 12:37
1.企业向外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借:银行存款
或应收账款
或应收票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阁(销项税额)
产品销售收入
或商品销售收入
或其他业务收入
已销售产品发生销售退回,则:
借: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产品销售收入等
贷:银行存款
或应收账款
2.企业将自产的、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利润
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产品销售收入
或商品销售收入
或其他业务收入
3.小规模纳税企业对外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借:银行存款
或现金
或应收账款
或应收票据
贷:应交税金--应交*
产品销售收入
或商品销售收入
或其他业务收入
4.企业将自产货物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按规定应视同销售计算应交*。
其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直接作销售处理,则:
借:在建工程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产品销售收入
或商品销售收入
或其他业务收入
另一种方法,是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一方面按税法要求按销售同类货物价格计算应纳税额,另一方面按生产货物或委托加工货物的成本直接结转其成本,不作销售处理。则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产成品等
具体选用哪一种方法,税法未作出具体规定,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书选用后一种方法。
5.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规定应视作销售计算应纳*:
借:长期投资
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产品销售收入
或商品销售收入等
或:
借:长期投资
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产成品等
或库存商品等
6.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等,按规定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则: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产品销售收入
或商品销售收入等
或: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产成品
或库存商品等
7.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产品销售收入
或商品销售收入
或: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产成品或库存商品等
8.企业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
借:应收账款
或银行存款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按规定应交纳的*额: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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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0 12:37
1.企业向外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借:银行存款
或应收账款
或应收票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阁(销项税额)
产品销售收入
或商品销售收入
或其他业务收入
已销售产品发生销售退回,则:
借: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产品销售收入等
贷:银行存款
或应收账款
2.企业将自产的、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利润
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产品销售收入
或商品销售收入
或其他业务收入
3.小规模纳税企业对外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借:银行存款
或现金
或应收账款
或应收票据
贷:应交税金--应交*
产品销售收入
或商品销售收入
或其他业务收入
4.企业将自产货物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按规定应视同销售计算应交*。
其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直接作销售处理,则:
借:在建工程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产品销售收入
或商品销售收入
或其他业务收入
另一种方法,是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一方面按税法要求按销售同类货物价格计算应纳税额,另一方面按生产货物或委托加工货物的成本直接结转其成本,不作销售处理。则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产成品等
具体选用哪一种方法,税法未作出具体规定,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书选用后一种方法。
5.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规定应视作销售计算应纳*:
借:长期投资
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产品销售收入
或商品销售收入等
或:
借:长期投资
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产成品等
或库存商品等
6.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等,按规定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则: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产品销售收入
或商品销售收入等
或: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产成品
或库存商品等
7.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产品销售收入
或商品销售收入
或: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产成品或库存商品等
8.企业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
借:应收账款
或银行存款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按规定应交纳的*额: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