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13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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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3 20:53
“聋”是个形声字,它在现今发现的甲骨文中尚未出现,最早也只是在两汉的一些文献中见到。
战国时期著名的哲学家韩非子写的《解老》:“耳不能别清浊之声则谓之聋。”可见聋字的产生不迟于战国,已有悠久的历史。
为什么要用龙的音、耳的形,来表示《说文》中的“无闻也”?这个命题似乎有些滑稽,或者说根本和玉龙搭不上边。为什么古人要把有威严、宗教色彩浓烈的龙和耳朵合起来,以此表达听觉失灵的“聋”?是否古代人认为古代玉龙头上的突起物,不是耳朵只是角,所以才重听? 《左传·宣公十四年》:“郑昭,宋聋。”
社预注:“昭,明也,聋,暗也。”《说文》又引申为“不明事理”,所以聋也用于*。
商王的昏庸无道,周王举方国反之。周王即位后,恐商龙有耳而不辨清浊之声,不明事理,故将那商代玉龙的耳和角的造型淡化了,给后代留下了龙无耳的猜想。
此推测虽属荒诞,但纵观西周后到战国晚期西汉初的玉龙,玉龙头上的耳和角没能分得清。以此佐证龙耳的蜕变和当时造字时的权贵*色彩,存在一定的*文化避讳的关联。
玉龙耳从有到无再重新出现 凌家滩玉龙除了两个向上的犄角,还有两支牛耳朵样的东西,在龙角下方。红山文化的玉猪首龙,也有一对大大的耳朵在脑袋两侧竖起。
即使到了商代,取自青铜纹样的玉龙蘑菇状耳角的下面,我们还是可以分辨出龙耳的纹饰特征。那么西周到战国晚期西汉初,玉龙的耳朵跑到了哪里去了?玉龙的耳朵又是在何时恢复出现了?我们不妨对历代龙耳的造型特征研究一下,这对我们的收藏一定大有裨益! 对龙形演变的研究可以发现,商前形龙,发展到战国与两汉时期的几形龙,再发展到以后的爬形龙,无论形体怎么变,而龙的角、耳基本特征还是存在的。
从龙的角、耳特征分析,基本分为三个时期:新石器时代到商代的龙耳龙角区别分明。以商代青铜器和玉器上的龙为代表。
第二阶段是西周到战国,龙角和龙耳的造型趋于混淆。这些我们从大量的玉龙佩中可以加深认识。
第三阶段是秦到宋代,宋代是龙纹发展的一个定型期。它继承战国时期的蛇状条形,头部增添了附加物。
龙的造型集鳄嘴、鹿角、牛鼻、马耳、蛇身、鱼鳞、鹰爪等于一身的奇特复合体。龙经过漫长而复杂的发展过程,朝代的更迭,人世的沧桑,文明的发展,观念的演变,在封建时代,龙的角和耳朵终于又分开,它似乎成了帝王的威严和睿智兼听的象征。
我国汉字中与龙有关的汉字,有“垄、笼、拢、珑、胧”等。这些字,无一不从龙形中获得造字。
比如:胧,是月和龙的组合,表示月明貌。北齐刘昼《新论·兵术》:“是以列宿满天,不及胧月,形不一,光不同也。”
很显然刘昼借龙的变幻无穷说明了月的盈缺多变,以此来说兵阵。垄,也是借龙的蜿蜒长躯,用来表现田埂小路弯曲。
可见“聋”的造字规则,也不例外,一定也是受当时*生活的需要,暗喻商王的执政昏庸而造。作为艺术品的玉龙,把时代的*因素加以表现出来,也是可以接受的。
以上论说如果借鉴考古资料的研究,借助各地出土的龙形纹样玉器的考证,为我们探讨龙角与龙耳在两周与战国时期的蜕变,颇有鉴赏的参考价值。 “龙合而成体”帝王称龙比龙 古文献中有关龙的记载“龙合而成体”,综观近十余年来考古发现的大约20多条龙,就其形象而言,似猪首,似牛首,或为蛇体,皆似后世的龙,而又具有原始状的非龙形象。
比如长江流域第一龙的湖北黄梅遗址,在红烧土上,用河卵石摆塑的龙图案。龙为蛇形,龙头形为牛,头生一角,爪状两足,造型生动,威武雄健,距今近6000年。
它于距今5000年的内蒙红山文化遗址,出土的C形玉龙,有类似的蛇体盘卷状,而不同的是C形龙是猪首,无角无耳,长吻,背上长鬃,无足爪。浙江余杭瑶山和反山良渚文化墓中出土的玉镯,上饰龙首纹。
龙首呈正面,咧嘴露齿,两眼上方有一对短角,后方为方形双耳。细察之,眼和牙近似牛,距今约近5000年。
安徽含山凌家滩遗址,在l6号墓中出土的环形玉龙。蛇形,首尾相连,头生两角,两耳屏后。
这种南北龙耳、龙角的有无差异,可能存在着蛇身共有,而南有牛首、北有猪首的动物部分形象构图特征。在新石器时代,龙角和龙耳尚未形成像商代时期的图案化形式。
这种氏族的动物图腾,属于原始动物崇拜范畴。 天津市艺术博物馆藏的河南安阳出土商代晚期黄玉龙纹饰,玉龙头部的角,形似磨菇头,向上竖立,磨菇角内有勾连纹,用以表示耳,与“臣”字眼形成一组装饰图案。
这样的磨菇角由早期的竖立逐渐向晚期的倾斜发展,直至逐步贴到后颈之上。这个时期的龙角和龙耳刻画的是非常明确的。
但到了西周,1984年陕西*安县张家坡村157号墓出土的西周玉透雕龙凤人物饰,此器透雕三龙一凤二人,龙角开始发生了变化。龙角虽然保持着商代勾连纹形态,但龙角基本都为脑后倾斜式的单耳形。
玉龙的耳和角的造型,出现了结构混淆的趋势。 1957年河南三门峡市上村岭虢国墓地1662号墓出土的玉龙饰,C状龙首宽大,眼额突、大耳向后上方竖立。
它与殷虚妇好墓玉龙在器形上,有一定的传承关系,但龙耳和龙角却发生了更为明显的变化。
聋
(聋)
lóng
耳听不见声音:聋子。耳聋。发聋振聩(发出的声音很大,使耳聋人也能听见;喻用语言文字唤醒糊涂的人,使他们清醒。亦作“振聋发聩”)。
聋
聋
lóng
【动】
(形声。从耳,龙声。本义:丧失听觉能力)
同本义〖deaf;behardofhearing〗
聋,无闻也。——《说文》
聋者无以与乎钟鼓之声。——《庄子·逍遥游》
耳不听五声之和为聋,目不别五色之章为昧。——《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又如:聋聩(耳聋或天生的聋子。比喻愚昧无知,不明事理);聋昧(耳聋目盲);聋瞢(聋盲)。又指聋子
发瞽披聋。——枚乘《七发》
愚昧;不明事理〖stupid〗
郑昭,宋聋。——《左传·宣公十四年》
又如:聋言(比喻遮蔽,欺骗);聋俗(比喻愚昧无知的流俗,就如有耳而无闻);聋昧(比喻迟钝、愚昧无知)。又指不明事理的人
一兴异论,群聋和之。——王安石《答曾公立书》
聋哑
lóngyǎ
〖deaf-mute〗大多为热病后遗,但有先天所致者。大多先耳聋而致口哑
聋子
lóngzi
〖adeafperson〗耳聋的人
【宋史窦俨传原文】 窦俨字望之,幼能属文。
既冠,举晋天福六年进士,辟滑州从事。府罢,授著作佐郎、集贤校理,出为天平军掌*,以母忧去职。
服除,拜左拾遗。开运中,诸镇恣用酷刑,俨上疏曰:"案名例律,死刑二,绞、斩之谓也。
绞者筋骨相连,斩者头颈异处,大辟之目,不出两端。淫刑之兴,近闻数等,盖缘外地不守通规,或以长钉贯人手足,或以短刀脔人肌肤,迁延信宿,不令就死。
冤声上达,和气有伤,望加禁止。"上从之。
俨仕汉为史馆修撰。周广顺初,迁右补阙,与贾纬、王伸同修晋高祖少帝、汉祖三朝实录。
改主客员外郎、知制诰。时仪自阁下入翰林,兄弟同日拜命,分居两制,时人荣之。
俄加金部郎中,拜中书舍人。 显德元年,加集贤殿学士,判院事。
父忧去职,服阕,复旧官。时世宗方切于治道,俨上疏曰:"历代致理,六纲为首:一曰明礼,礼不明则彝伦不叙。
二曰崇乐,乐不崇则二仪不和。三曰熙政,政不熙则群务不整。
四曰正刑,刑不正则巨奸不慑。五曰劝农,农不劝则资泽不流。
六曰经武,武不经则军功不盛。故礼有纪,若人之衣冠;乐有章,若人之喉舌;政有统,若人之情性;刑有制,若人之呼吸;农为本,若人之饮食;武为用,若人之手足。
斯六者,不可斯须而去身也。陛下思服帝猷,寤寐献纳,亟下方正之诏,廓开艺能之路。
士有一技,必得自效。故小臣不揆,辄陈礼、乐、刑、政、劝农、经武之言。
"世宗多见听纳。 南征还。
诏俨考正雅乐,俄权知贡举。未几,拜翰林学士,判太常寺。
俨校钟磬筦龠之数,辨清浊上下之节,复举律吕旋相为宫之法,迄今遵用。会诏中外臣僚,有所闻见,并许上章论议。
俨疏曰:"设官分职,授政任功,欲为政之有伦,在位官之无旷。今朝廷多士,省寺华资,无事有员,十乃六七,止于计月待奉,计年待迁。
其中廉干之人,不无愧耻之意。如非历试,何展公才。
请改两畿诸县令及外州府五千户以上县令为县大夫,升为从五品下。畿大夫见府尹如赤令之仪,其诸州府县大夫见本*如宾从之礼。
郎中、员外郎、起居、补阙、拾遗、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光禄少卿以下四品,太常丞以下五品等,并得衣朱紫。满日,准在朝一任,约旧官迁二等。
自拾遗、监察除授回日,即为起居、侍御史、中行员外郎。若前官不是三署,即罢后一年方得求仕。
如此,则士大夫足以陈力,贤不肖无以驾肩,各系否臧,明行黜陟,利民益国,斯实良规。"又以为:"家国之方,守谷帛而已,二者不出国而出于民。
其道在天,其利在地,得其理者蕃阜,失其理者耗啬。民之颛蒙,宜有劝教。
请于《齐民要术》及《四时纂要》、《韦氏月录》中,采其关于田蚕园囿之事,集为一卷,镂板颁行,使之流布。"疏奏不报。
宋初,就转礼部侍郎,代仪知贡举。当是时,祀事乐章、宗庙谥号多俨撰定,议者服其该博。
车驾征泽、潞,以疾不从。卒,年四十二。
俨性夷旷,好贤乐善,优游策府凡十余年。所撰《周正乐》成一百二十卷,诏藏于史阁;其《通礼》未及编纂而卒。
有文集七十卷。俨与仪尤为才俊,对景览古,皆形讽咏,更迭倡和至三百篇,多以道义相敦励,并著集。
俨显德中奉使荆南。荆南自唐季以来,高氏据有其地,虽名藩臣,车服多僣侈逾制,以至司宾贱隶、候馆小胥,皆盛服彯缨,与王人亢礼。
俨讽以天子在上,诸侯当各守法度,悉令去之,然后宣达君命。 尤善推步星历,逆知吉凶。
卢多逊、杨徽之同任谏官,俨尝谓之曰:"丁卯岁五星聚奎,自此天下太平,二拾遗见之,俨不与也。"又曰:"俨家昆弟五人,皆登进士第,可谓盛矣,然无及相辅者,唯偁稍近之,亦不久居其位。
"卒如其言。俨有子早卒,以侄说为嗣。
【 全文翻译】 窦俨字望之,少年时能写文章。成年以后,后晋天福六年举为进士,征召为滑州从事。
府署撤销,授为著作佐郎、集贤校理,出朝为天平军掌*,因母丧离职。服丧结束,授为左拾遗。
开运年间,各地任意使用酷刑,窦俨上疏说:按照法律,死刑有两种,就是所谓绞刑、斩首。绞刑筋骨相连,斩首头颈分离,大辟的刑名,不超出这两类。
滥用刑罚兴起以后,近来听到数等,是因为外地不遵守通行的法规,或者用长钉贯穿人的手足,或者用短刀割人肌肤,拖延一两天,不让他马上死去。诉冤的声音传到上面,对样和之气有损害,希望加以禁止。
听从了他。 窦俨在后汉为官任史馆修撰。
后周广顺初年,升为右补阙,与贾纬、王伸共同修撰晋高祖少帝、汉祖三朝实录。改任主客员外郎、知制诰。
当时窦仪从内阁进入翰林,兄弟同一天接受任命,分别担任两制,当时的人很羡慕。随即加官金部郎中,授为中书舍人。
显德元年,加官集贤殿学士,判院事。父亲去世服丧离职,服丧完毕,官复原职。
当时世宗正迫切征求治国之道,窦俨上疏说:历代国家得到治理,把六纲放在首位:第一是明礼,如果礼不明,那么人伦常道就失序。二是推崇乐,如果乐得不到尊崇两仪就不能和谐。
三是兴盛政务,如果政事不盛各种事务就无法有序。四是正刑罚,如果刑罚不正大奸大恶之人就不会受到威慑。
五是鼓励农耕,如果农业得不到鼓励资财就不能流动。六是加强武备,如。
1. 原文:曩有一妇人至懒,日用饮食皆仰丈夫操作,其惟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而已。一日,夫将远行,五日方回,恐其懒作挨饿,乃烙一大饼,中孔,套其项上,为五日之需,乃放心出门而去。及夫归,已饿死三日矣。丈夫骇,诣房一觇,项上饼惟前近口之处吃了一块,其余则依然未动也。
2. 译文大意
从前有一个妇人特别懒,平时家里什么事情都是丈夫在做,她只知道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一天,丈夫要出门,五天后才能回来,担心她太懒以至于挨饿,就烙了一张大饼,套在妇人脖子上,够她五天吃的了,于是放心出门而去。等丈夫回到家,妇人已饿死三天了。丈夫很惊讶,进房一看,套在脖子上的面饼只是吃了嘴前面的一块,其他的地方一点也没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