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可以离婚吗?除去休妻外,古代还有什么离婚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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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4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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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04 21:22
最近南京购房追溯两年内离婚记录,那么古代也有相关的制度吗?答案是有的,古代是有一套完整的离婚体系,例如七出、三不去、和离。
有结婚便有离婚,离婚也有悠久的历史痕迹,《大戴礼记 本命》中较为详细记载了当时被称为“七出”的离婚规则。
七出又名七去,若妻子有以下七点,夫家会提出离婚,让妻子回娘家去,也就是所谓的休妻。这七点分别为不孝顺父母(公婆)为逆德、没有子嗣为不孝、淫乱为乱族、妒忌(不准丈夫娶妾)为乱家、患有恶疾(一说狐臭,一说糖尿病)不能祭祀先祖、话多易离间(舅姑)以及盗窃(私自处置财产、有私房钱)是反义。
凡是有嫁人为妻者,触犯七出则违反妇德,便要被丈夫休掉赶回娘家的。在被休之前,决定妇女去留,舅姑和公婆还是占有较大比例的。
为了规范七出,《唐律 户婚》中写道:“一无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
与七出同时出现的还有三不去。如果说七出是男性休妻的权利,那么三不去就是女性维护婚姻的权利。
什么是三不去呢?一为妻子被休后,无处可去,无家可回,那便不休;二为妻子与丈夫一同披麻戴孝三年,那便是尽了孝道,不宜休妻;三为糟糠之妻不可休,娶时家中贫苦,富贵时在休妻是不合道义的。如果妻子患上恶疾(如红楼里的王熙凤)或作奸犯科,就可以不按三不去来处置。
虽然三不去逐渐完善,到唐代入了律法,加强了传统上忠孝廉耻的观念,有助于维护国家的稳定(小家似大家),但这种看似不公平的规则,在某种程度上维护了妇女在封建社会时的利益。
七出、三不去从西周开始为后来各朝各代的婚姻规则有了很大的一个影响,也为后世各朝各代的婚姻规则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义绝是古时候一个强制离婚并由朝廷介入婚姻的一种手段。根据唐律的记载,义绝为夫妻双方,有一方亲属有围殴或杀人的情况,必须离婚。如果妻子想要伤害丈夫或亲属,就会被判义绝,而丈夫伤害妻子却没有规定。
如果丈夫伤害了妻子的亲属,使得妻子的亲属受伤也不会被判为义绝。
和离可以说是现代离婚的前身,它初次出现是在《唐律户婚》中。
唐律规定,夫妻之间商量好分开,由丈夫签订“放妻书”(离婚协议),两个人都不会问罪。后来各朝各代都准寻唐律,更有甚者把和离成为两愿离婚。
感情有分有离,要经营自己的感情,不如做回最真实的自己,像宋代女词人李清照一样,我们要勇敢对不正确的婚姻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