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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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13:07
法律分析:2020年*对小产权房的*
1、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文件,应该进*产登记,数据需要提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目前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出现的问题,协商推动地方*依法合规分类妥善处理,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2、禁止新建与销售小产权房
各地*部门要严格审核以农村集体名义申报的住宅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规定,在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源头上禁止了“小产权”项目。从各个的环节上加强监管,对于违反规定的开工建设的,要及时的发现,坚决制止,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了出售的小产权房的,要没收其非法所得。
3、已建成与已售出的小产权房要合理合法的处理
把部分符合一定条件的存量小产权房,通过补办相关手续,缴纳相应的税费之后,纳入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房系列内;而对一些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非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建筑设计施工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小产权房”,则采取改建或者拆除的强制办法。
4、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不得发证
小产权房是占用村集体土地,并向个人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销售的商品住宅,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购置乡村的宅基地建房,也不可以购置小产权房。目前国度要求各地对乡村个人土地停止确权注销开展,但是对小产权房守法用地不允许发证,小产权房不受法律维护。*要求:一是一切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需全部停建和停售;二是将以*为主体组织摸底,对小产权房现状停止普查;三是责成指导小组研讨小产权房成绩,拿出相关处置意见和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