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03 08:2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18:38
王怀安同志(原名王玉琳),汉族,1915年12月出生于四川省自贡市。1935年考入四川大学法律系,受进步思想影响,积极投身抗日救国运动。
1936年参与组织“援助绥远抗战会”,1937年参与组织发起四川大学学生救亡运动,是学校学生进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之一。
1938年8月加入中国*党,后任四川大学党总支*,参加领导学生运动。
1939年冬,受党指派,利用担任民族*大学新生大队指导员身份,组织近200名四川籍进步青年学生奔赴延安,为*队伍增加了新生力量。
1940年在延安青年干部学校高级班学习,任学校党总支常委和学生会*,被评为“模范学生”、西北联合会的“模范青年”。
1941年5月,任延安市各界青年联合会*。
1942年秋,王怀安同志调陕甘宁边区高等*工作,先后任推事(审判员)、法庭代庭长,参与多起重要案件的审理,他主持公道,平易近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维护了陕甘宁边区红色*政权。
1946年,王怀安同志调东北工作,先后任哈尔滨市人民*副院长、院长,东北行政委员会司法委员会委员,东北*司法部*、秘书长。他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紧紧依靠群众,坚持惩罚和改造相结合的方针,反对*犯人,积极改造旧*和旧监狱,为东北解放区建立新生人民政权作出了积极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王怀安同志先后任最高人民*委员,司法部*主任、普通*司*、*助理、党组成员、党组副*。他努力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参与起草我国第一部*组织法等重要立法工作,为开创新中国法制建设和审判事业做了大量工作。
1979年至1986年,王怀安同志先后担任最高人民*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党组成员、副院长,最高人民*顾问。
1986年1月离休后,担任最高人民*咨询委员会主任、名誉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