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小孩3岁申报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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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31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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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2 15:54
近日,*印发通知,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通知,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纳税人如何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该*?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专项附加扣除
可以在申报当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补充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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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发工资没有扣除的,或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
例如,纳税人的子女在2021年10月出生,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即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发放4月份工资时即可为纳税人申报1至4月份累计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
今起填报 为了让纳税人尽快享受减税红利,税务部门已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专扣填报系统功能将于今天升级。
3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不方便自行填报的也可以将有关信息提交给任职单位代为填报。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纳税人在申报享受时,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或向单位
提供婴幼儿子女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即可,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证明资料。纳税人需要将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
为获得更好的填报体验,建议纳税人选择自己合适的时间准确填报,无需在近几日赶着填报。
需要提醒的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不能在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申报。
当前正在进行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汇总的是纳税人2021年的收入和扣除信息,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起实施,因此不能将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到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