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城乡年均收入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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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31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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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9 09:32
市场是由主体、客体和交易环境等要素构成的,因此,考察城乡市场差异必须考察城乡市场主体及其在收入、消费方面的差异,考察交易对象与市场需求适应性程度的差异,以及市场消费环境与市场制度环境等方面的差异。
1、市场主体差异。
城市市场主体主要是城市居民,而农村市场主体主要指纯农户。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户已是独立的生产主体,但由于土地使用权身份不明确¶ ,致使农户利益无法得到保障,不时遭受侵害。农业产业至今被分割和肢解,农民无法也无力直接面对市场。农产品的商品率不高,农户的自给性消费还占有相当的比重。一些落后地区几乎没有什么真正的市场交换行为。所以,农户虽然是最主要的农村市场主体,但既不是landlord,也不是farmer,其市场主体人格缺乏独立性,这就决定了它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市场主体。这一点与城市居民户有着明显的差别
2、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结构差异。
据统计,1985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97.6元,城市人均生活费收入为739.1元,城乡之比为1.9:1;1995年我国农村人均纯收入为1577.7元,城市人均生活费收入为4283.0元,城乡之比为2.7:1;1997年我国农村人均纯收入为2090.1元,城市人均生活费收入为5160.3元,城乡之比为2.5:1。199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162元,城市人均生活费收入为6201元,城乡之比为2.87:1。· 与收入水平相适应,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有很大差异。城乡居民消费水平之比1985年为2.3:1,1995年为3.4:1,1996、1997年为1:1。从消费结构上看,目前城市居民已处于享受型生存阶段,而农村居民则还停留在生存型阶段上。1998年农村每百户居民彩电、冰箱、洗衣机的拥有量分别为32.6、9.3、22.8,仅为城镇居民拥有量的30.1%、12.9%、25.2%。¸ 城乡消费出现巨大断层。
3、交易客体与市场需求适应性程度差异。
交易客体实际上就是指市场交易产品或商品。尽管从总体上来讲我国商品供需适应性程度较差,存在着供给过剩与短缺并存的局面,但若城市和农村两个市场分开而言,差别还是很大。城市市场商品供给一般都能紧跟城市居民的消费需求变化,其功能、质量、品种、花样比较符合城市居民的消费心理和需求习惯,在供需变动方向基本一致的前提下还存在一定程度供给过剩的状况。而农村市场的商品供需变动方向恰巧相反,真正符合农民消费需求特征、需求层次、需求习惯、需求结构、需求心理的商品供给并不多,倒是假冒伪劣产品和城市积压产品充斥着整个农村市场。
4、市场消费环境差异。
农村市场与城市市场相比,一是交通不畅。有不少行政村没有通公路,农用汽车、拖拉机无路可走;二是供水设施跟不上。除了沿海特别发达地区外,我国中西部大部分农村地区没有自来水。多数地区严重缺水,靠接雨水和打井取水维持日常生活;三是用电成问题,并且电价过高,农民对于家用电器买得起而用不起;四是缺乏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高效率的流通网络。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大型流通企业在农村的销售网络极其薄弱,在欠发达地区的一些边远山区乡镇,没有国有商业企业进驻,许多基层供销社承包租赁给个人。乡镇以下的商业网点如消费品市场、农用生产资料市场规模小,零售市场大多是露天的路边市场、河边市场、桥边市场、且有市无场,商品品种少,农民选择商品余地不大,商品售后服务也非常不方便;五是农村市场管理人员素质低,管理水平落后。缺乏规范的市场运行规则以及权威的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市场法制观念淡薄,市场法规不健全。市场流通秩序较混乱。
5、市场制度环境差异。
城乡市场制度环境的差异亦就是城乡制度差异。刘纯彬对城乡制度的具体差异概括为14个方面:户籍制度、粮食供给制度、副食品与燃料供给制度、教育制度、就业制度、医疗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劳动保护制度、人才制度、兵役制度、婚姻制度、生育制度。¹ 这些制度以户籍制度为核心,通过以非公正的、偏向城市利益为主的倾斜*,把农民置之于极为不利的市场环境之下。在制度内的城镇居民,就业条件优越,工资以外还能从单位获得住房或住房补贴,以及养老保险、医疗、交通补贴、食物发放等各种公共福利,而制度外的农民几乎没有任何福利和保障可言。不仅如此,这些年来,对于外出打工的农民,一些城市以安排下岗职工为由,对进城打工的农民进行种种*。现在,*外来人口进入的行业越来越多,参与*的城市也越来越多,已经扩大到县级市。
二、造成城乡市场差异的根源
城乡市场差异源于城乡二元结构。而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源我国奉行多年的“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考察改革开放前后我国经济发展的历程不难发现,我国始终存在着对工业和城市发展的偏好,始终重工轻农、重城市轻农村,这种指导思想通过二元结构*得以贯彻和体现。工农、城乡有别的二元结构*,通过牺牲农业和农村为代价,虽换得了工业和城市的发展,但却形成了两个生产力发展水平完全不同的市场。城乡二元结构*影响并决定着城乡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已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体系,具体概括起来,有如下方面:
1、城市搞工业、农村搞农业的城乡产业区别对待*。
长期以来,把农业单纯地*在以种植业为主的生产环节上,使农业被强制性地封闭在一个低的生产力水平上。农业内部既不可能产生各种专业化分工,也不可能产生对第二、三产业的延伸发展要求,导致农业内部绝对利益低下。而农产品加工、销售人为地划归各粮食、商贸部门所有,农业被各个部门支解,农业利润从各个部门和环节流失,从而又导致农业外部比较利益低下。
乡镇企业虽弥补了农业比较利益低下、农民收入结构单一的不足,但因为它并不是产业自然更替的结果,是在计划与市场夹缝中诞生的,因此,它从诞生之日开始就并未在资金、技术、设备、人才、市场等方面享受到与城市工业同等的待遇,在产业和产品结构上只能复制城市工业。因为起点不同,享受的*优惠不同,各自承载的负重不同, 其经济效益也大为不同。发达地区农民有农业“饭袋子”,工业“钱袋子”的形象说法,但90年代中期后乡镇企业效益普遍下滑,农民的“钱袋子”也瘪了下去。
2、重工轻农的产业投资*。
据统计,1978—1989年,国家通过财政、税收、金融等形式从农业中转移出资金约5150亿元。扣除同期返还给农业的各项资金支出3000亿元,农业向外净流出资金为2150亿元。1991—1997年,我国农村累计又有20873亿元巨额资金净流入了城市。o 由于工业和城市关联度较强,因此,工业化长期从农业部门聚敛资金,不但使得工业和城市在短期内取得重大发展,而且也使城市居民收入也得到极大提高,但却导致了农业积累能力不足,自我发展受阻,农民收入难以提高。
在农业资金大量流失的同时,财政、信贷方向却存在着严重的非农偏好。据有关部门统计,农业投资占整个国有单位投资的比重,70年代末为5%,1992年下降到3.7%,1993年下降到2.8%,1995年下降到2%;国家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也一直处于萎缩状态。“八五”期间,*财政农业基建支出占*基建支出的比重平均为4.8%,远低于“七五”期间6.65%的比重水平。财政、信贷支农资金严重不足,农业基础设施失修、老化,抗灾能力很弱。
3、城乡不同的税费*和工农产品差价*。
1983年撤社建乡以后,国家仍然沿用的是人民公社时期的城市公益事业国家办,农村公益事业农民自己办的二元税费*,这给农民造成了很大的负担。据统计,近几年,仅税款一项,农民人均负担额相当与城镇居民的9倍,如果加上各种名目繁多的杂费,他们相当于城镇居民的30倍。1/4 此外,农民还要承担工农产品不等价交换和价格“剪刀差”。据统计,1991—1997年,我国共有12666亿元的资金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形式流入城市,每年平均有1809多亿元的资金通过“剪刀差”的形式从农业中流失。½ 长期扭曲的工农产品“剪刀差”,直接分流了农民原来就不多的收入,减少了农民的购买力,而且还吞噬了农民的经济利益,使农业比较利益偏低,工农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4、严格*人口等生产要素流动的城乡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把农村人口固定在农村和农业上,而把城市人口则定格在搞工业和流通上,完全阻碍了城乡之间人口、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流动,使农村远离城市的现代化之外,使农村成为“落后”的代名词,农民成为“二等公民”。在两个发展水平不同的封闭系统内,生活方式、生育观念也存在着极大的不同。城市因为有国家支持,居民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等一切皆有保障,加之城市生活费用高,所以,城市生育人口少,相对农村人均收入水平高,购买力强。而农村居民生活则缺乏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只有依靠多生孩子来获取养老保障。目前农村的人口比城市高出3倍还要多。庞大的农村人口,使本来收入水平就不高的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低,购买力更低。
80年代以来,户籍制度虽有所松动,小城镇还被看成是转移农村人口、提高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但由于新的城市户籍制度户口迁转手续繁杂、要求严格以及过高的城市增容费、城市维护建设费等昂贵费用的征收,农民进城办企业和落户事实上还是相当困难。加之农村土地制度配套改革没有及时跟进,农民进城有名无实,许多农民是“背井不离乡”。
5、城乡不同收入水平下的消费导向。
在这方面虽然国家没有作出什么明确规定,但重工轻农、重城市轻农村的产业区别对待*和严格*人口流动的户籍制度等,却事实上已经塑造了收入水平极不相同的两大群体。加之城市商业基础设施良好,商业网点密布,售后服务完善周全,第三产业相对发达;而农村则人口分散,交通闭塞,消费环境差,售后服务跟不上。这些都事实上给了各工商企业一种信号,把开拓市场的眼光盯在城市,利润肯定高;而把眼光盯在农村,利润肯定低。因此对于农村市场的需求,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流通企业都很少能给予关注,更谈不上引导开发,从而造成城市市场和农村市场在各自原有的层面上封闭运转,相互的辐射功能、吸纳功能、互补功能得不到发挥。城市多余的产品无法流出,农村所需的城市工业产品又买不到。我国城乡市场的高度封闭性和分割,使80年代以来,城市工业品生产、消费与城市市场的同步发展,更加剧了城乡市场的两极分化。
6、以牺牲农村环境为代价的工业扩张*。
80年代城市工业的进一步扩张,不但是以农业无偿提供资金积累为前提的,而且还是以牺牲农村土地和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同一时期农村乡镇工业的发展,在国家财力上过多地向工业和城市倾斜的情况下,在行业、技术、设备、人才、市场等选择上备受*,只有选择投资省、见效快,但污染种、资源消耗高的产业。据统计,我国耕地面积每年减少30万公顷以上。¾ 个别地方农民的吃饭田也无以为继,“三废”污染有增无减,水质下降,农村生活环境持续恶化。广大农村因为乡镇企业和地方*财力普遍拮据,无条件也无力实行环境保护。在城市居民享受着边开发边保护带来的好处的同时,广大农村生态环境却被工业文明所蚕食。目前对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虽已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重视,但相比起城市来,力度较小,且还仅仅停留在红头文件上。城乡生态环境的差异,必将影响到农村市场的发育和成长,影响到农村市场与城市市场的衔接。
7、城乡改革不同步。
中国经济改革的大幕自农村拉开,亿万农民的创造力和生动实践为我国整个经济*改革提供了成功经验。然而,80年代中后期以来,农村经济改革、农村基层制度创新已经明显落后了。直至目前为止,城市改革在财政、税收、金融、投资、外贸、外汇、社会保障及*机构等方面的改革都有较成熟的方案,并已取得了一些实质性的进展;而农村改革至今还没有一个比较明晰的、整体性的设想,没有突破简单的放和收的思维方式。在强调农业基础时,往往把农业置于市场之外;强调农业的市场化时,又将农业的特殊性置之不顾;农民始终没有被纳入国家公民的主流社会;对农村工作强调“中国特色”有余,建设*、经济、文化、社会的现代性不足。城乡改革不同步,*改革设计重城市轻农村,二元结构不但没有被打破,反而又在原来的基础上被进一步强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