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4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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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4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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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3 20:48
法律分析:
*他人隐私部位,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猥亵他人,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44条追究行政违法责任。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残疾人、精神病人或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承担行政违法责任的年龄起点为14周岁以上,对于14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21条第一款的规定,不予拘留,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首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拘留。 如果属于上述不予拘留的情形,警方会要求该未成年人家长严加管教。并向受害方道歉。 2、强行*他人隐私部位,经对方反抗后,仍然继续实施上述行为,情节恶劣的,属于强制猥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