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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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5 02:53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这里我们以一个示例进行计算演示: 小王在2013年12月工资6000元,同时领到2013年的年终奖20000元,当月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1)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145元 2)年终奖个人所得税=20000*10%-105=1895元 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145+1895=2040元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例一:赵某2013年1月工资5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 赵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赵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0%-105=2295元。 赵某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40元。 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 例二:钱某2013年1月工资2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钱某当月工资2000元,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钱某2013年1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3500-2000=1500元。 钱某年终奖24000元,先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500元)”,22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22500除以12个月,即:22500/12=1875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钱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500)*10%-105=2145元。 钱某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145元。 三、员工一个年度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过,只能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计税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采用该计税法的时间和发放单位计算。 该条款的要点是: 1,一个员工2013年1月发放的年终奖适用了除以12找税率的优惠计算*,2013年其它月份就不能再适用了。 2,一个员工一年一次,在两处以上取得年终奖,也只能适用一次。 3,员工即使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也可以适用一次。 例三:孙某2012年1-3月在石油企业工作,2012年4-8月跳槽到电信企业,2012年9月至今跳槽到房地产企业工作, 如果孙某2012年12月在房地产企业取得工资5000,年终奖24000,其它无收入,虽然钱某只2012年在房地产企业工作4个月,但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与例一赵某相同,即当月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5,年终奖部分也是除12找税率,应缴纳个税2295元。 房地产企业计提年终奖时,计提、发放会计处理同例一。 四、员工同一月份在两个以上单位取得年终奖,可以选择一个单位的一次性奖金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优惠法计算,从另一单位取得的年终奖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项目缴税。 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如果同一个人同月在两个企业都取得了年终一次性奖金,纳税人在自行申报时,不可以将这两项奖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享受一次性奖金的*;对该个人按规定只能享受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法。 例四:李某2013年1月工资5000,取得本企业发放的年终奖24000元,另取得兼职单位发放的年终奖6000元,无其它收入。 李某本企业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李某本企业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0%-105=2295元。 李某取得的兼职单位发放6000元年终奖应合并到李某当月工资薪金中计算缴纳。如果兼职单位按发放年终奖计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6000*3%=180元。 李某在本企业取得工资5000元,本企业代扣代缴(5000-3500)*3%-=45元个人所得税。 年终汇算清缴,李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6000-3500)*20%-555=9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