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26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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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9:24
新春伊始,淳安县许多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业主们得到了一个好消息,从2015年3月15日起,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可以抵押 贷款 了——这将有效拓宽“三农”融资渠道,有利于加快淳安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经营。 该县农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淳安县*新出台的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可以抵押贷款的具体贷款对象为,县内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的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借款人需合法取得土地流转经营权,并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且取得发包方(即村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及流出方同意抵押,并在贷款无法归还时可以由金融机构对抵押的土地流转经营权进行处置的书面承诺。用于抵押的土地需是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持续生产能力的农业用地及其他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且依法经营,未改变农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