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甲方拟定合同,乙方只在合作前看过,但未及时签订,合作结束后出现纠纷,甲方是否仍有权按合同索赔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24 23:56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7: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认为,如果该合同没有违反法律规定,该合同是有效的。但其质量条款以及违约条款可以视为没有约定,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来处理。
北京市物格律师事务所 刘轶兵律师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1号昌宁大厦16E
http://blog.sina.com.cn/liuyibinglawyer百度地图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最新数据为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7:44
未签订的合同没有生效,在产生问题以后不能依照未签订的合同进行。但实际情况是你接受了对方的加工请求,并交付了质量保证金,对方也已经收取了你的保证金,你们事实上是存在合同关系的,只是这份合同关系不受你没未签订的合同书的约定,但是可以《合同法》第61、62条规定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7:45
他们就是骗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