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24 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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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20:44
商都的防疫*:
一、所有来(返)商人员须提前主动向社区(村委会)报备,抵商后主动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乌兰码”,并按照《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3号公告》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二、正在实施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居民要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自觉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相应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不要慧冲自行购药服药,立即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
三、广大居民要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养成出门戴口罩的好习惯,尤其是在进入商场超市、医疗机构、服务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情况下,要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日常生活中,坚持勤洗手、常通风,注意咳嗽礼仪,尽量不聚集、不扎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冲辩成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的健康生活方式,自觉提高健康素养、自我防护能力和身体免疫力。
四、各卡口、检疫点、乡村疫情防控劝导点,要持续强化对来(返)商人员、车辆的排查管控,认真落实“入商即验、入商即检”工作,筑牢交通卡口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守护我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社区(村)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疫情防控体系。落实落细“五包一”责任制,将防控责任措施落实到村、小区前判歼和网格。做好风险人员排查,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摸清辖区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持续加大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做好对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
防疫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广大居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县委、*会把该管的重点风险管控住,把该落实的举措落实到实处,把该做好的服务做足做细。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防控*,履行防控义务,互促共进,构筑起坚固的群防群控防线,共同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