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23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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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4:08
约定月息为6%,即年利率为72%,显然是严重超出了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我对这条规定中的两个利率,24%和36%作一个简单地解释。即利率未超过24%,出借人将借款人诉至*,*是认可的;如果利率超过了24%,出借人将借款人诉至*,*是不认可的。但是,如果借款人自己主动偿还了不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尽管已经超出了法律规定的24%,仍然是有效的。且借款人不可以要求返还。
因此,你作为出借人,如果将借款人诉至*,要求其按照年利率72%偿还利息,是不会得到*认可的。
至于是否会涉及到刑事犯罪,是否会被判刑,则需要进一步的具体分析。最近新颁布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此作了一个明确的规定。
具体来说,根据规定,只有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其中,“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此外,在判断时还要考虑借款数额、年利率等因素。以这个非法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中的“情形严重”举例,《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非法放贷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但单次非法放贷行为实际年利率未超过36%的,定罪量刑时不得计入:
(一)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
(四)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4:08
当然可以起诉的,本金*肯定支持的,利息这么高肯定不支持,最多月息3%。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4:09
你先打印一份《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把这份文件拍对方脸上,然后去起诉。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4:09
利息的确过高,已支付的超过3%的利息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建议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