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24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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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4:53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的管理,根据《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以《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见附件)规定的类别和处理方式处理严控废物的活动。
第三条 处理严控废物不得采用国家禁止、淘汰的工艺技术或方法。
采用严控废物处理方式从事处理严控废物活动的,按本办法申领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
第四条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是严控废物处理活动的管理部门,负责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的审查颁发。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严控废物处理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申领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两名以上具有两年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二)严控废物处理项目选址符合省严控废物处理规划,处理设施和工艺符合省严控废物处理技术规范,具备试生产或生产条件。
(三)有保证严控废物处理安全的规章制度、事故应急救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