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辨析3三种不同类型的民事行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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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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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11:42
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与多方法律行为
单方法律行为又称“单独行为”,是指基于一个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即只要一个当事人单方面作出意思表示,法律行为即可成立并引起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如遗嘱行为,只须遗嘱人作出处分其死后遗产的意思表示,遗嘱即可成立并在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还有委托授权行为、民事权利(如继承权)的接受或者放弃、捐助行为、免除他人债务的行为等。
双方及多方法律行为是基于双方或者三方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与单方法律行为不同,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中必须包含两个以上一致的意思表示。事实上,双方及多方法律行为指的就是各种合同行为。例如,作为双方法律行为,买卖合同行为必须是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作为多方法律行为,三个以上当事人订立合伙合同,必须经有关的多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
由于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必须由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共同协商才能成立,所以,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的变更或者解除,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外,也必须经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
传统民法理论将双方及多方法律行为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所谓“契约行为”,指基于双方“对立”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这里的“对立”,指双方当事人通过民事法律行为所追求的利益或目的不同(如买卖行为中,买受人的目的是取得货物,出卖人的目的是取得价款)。大多数双方法律行为都是契约行为;二是“合同行为”,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平行”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所谓“平行”,指各方当事人追求的利益或目的都是一致的。如合伙合同中,各个合伙人订立合伙合同的目的都是为了通过合伙经营而获得利益。
我国民法未采用“契约”的概念,而是将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统称为“合同行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11:42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成年无精神病人
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劳动成年人
1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民事行为。
1、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2、部分精神病人
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精神状态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
3、*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否则单方行为无效,合同行为效待定。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
1、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完全精神病人
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11:42
(一)单方行为、双方行为与共同行为
(二)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
(三)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