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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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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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2 16:04
这个很简单单
《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根据2003年4月发布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住宅设计规范》,普通住宅套型共分四类,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其中,作为最低标准的一类住宅,使用面积(不含阳台面积)不宜小于34平方米,居住空间不宜少于两个。
由于建筑形式(低层、多层、小高层、高层等)、建筑结构(钢结构、砖混结构)不同,公摊面积、实用率会有所差别,如果把“34平方米使用面积”换算成常用的“建筑面积”,一般来讲,钢结构会在40平方米左右,砖混结构会在40-45平方米之间,小高层、高层会在46-47平方米左右。
山东省在最新修订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中,对最低住房保障制度作出明确规定:被拆迁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该房屋面积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对被拆迁人进行货币补偿,或者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内增加面积所需的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其它省市也都有这样相似的规定。
你等着了,给点分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