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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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21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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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2 07:27
因此少女缇萦因为父亲的话而难过,于是跟随父亲西行。
伤:悲伤,哀伤。这里是意动用法,因。。。而悲伤,哀伤。
西,指方向。这里指向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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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2 07:28
1故事出处
《史记 扁鹊仓公列传》
原文
文帝四年中①,人上书言淳于意受赂,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②。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③!”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④,乃随父西。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⑤,今坐法当刑⑥,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⑦,虽欲改过自新,其路莫由。妾愿入身为官婢⑧,以赎父刑罪。”上闻而悯其意⑨,此岁即除肉刑法⑩。
注解
①文帝四年:公元前176年。②传:驿站的车马,此指用专车押送。之:往,到。长安:汉朝国都,今陕西西安市。③缓急:紧急。④少女缇萦:最小的女儿缇萦。⑤齐:古地名,今山东省廉平:廉洁公平。⑥坐法:因为触犯法律。当刑:判处肉刑。当,判决,判处。⑦刑者:此指遭受砍手足刑罚的人。续:连接,接续。⑧入身:古时刑律可把罪人收入官府为奴,此指这种惩罚。入,没收。官婢:官府中的女仆。古有规定,若子女愿做奴婢,可赎父罪。⑨悲:悲悯。⑩此岁中亦除肉刑法:这段时间有误,据《史记·孝文本纪》,文帝废除肉刑当在文帝十三年,所以前文所说文帝四年与此矛盾,当作文帝十三年。
注①索隐名意,为齐太仓令,故谓之仓公也。
注②索隐缇音啼。邹氏音体,非。
注③正义晋书刑法志云:“三皇设言而民不违,五帝画衣冠而民知禁。犯黥者阜其巾,犯劓者丹其服,犯膑者墨其体,犯宫者杂其屦,大辟之罪,殊刑之极,布其衣裾而无领缘,投之于市,与觽□之。”
注④集解李奇曰:“约法三章无肉刑,文帝则有肉刑。”孟康曰:“黥劓二,左右趾合一,凡三。”索隐韦昭云:“断趾、黥、劓之属。”崔浩汉律序云:“文帝除肉刑而宫不易。”张斐注云:“以淫乱人族序,故不易之也。”
意:淳于意,复姓淳于,名意,西汉初齐临淄(今山东淄博)人,精于医道。
言:告发。
以:按照。
之:到。
泣:哭 。
子:女儿。
伤:因......而伤心。
乃随父西:于是陪父亲往西。
妾:我,指缇萦,古代女子的自称。
缓急无可使者:危急时没有可以帮忙的人。
译文
汉文帝的四年中,有人上书告发淳于意。按照刑法应当专车押送他向西到长安。淳于意有5个女儿,跟着(囚车)在哭。淳于意生气,骂道:“生孩子不生男孩,危急时没有人能帮忙。”这时小女儿缇萦因父亲的话而悲伤,就跟父亲向西行,上书说:“我的父亲做官吏,齐地的人都说他清廉公平,如今犯法应当受刑。我为(受刑而)死的人不能复生感到悲痛,而受过刑的人不能再长出新的肢体,即使想改过自新,也没办法了。我愿意舍身做官府中的女仆来赎父亲的罪过,让(他)能改过自新。”皇上听到后为她的意愿感到悲伤,这年就去除了肉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