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3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4:30
由于农业生产的高产和稳产长期依赖农药的使用,尤其是农药的开放式经营和农村由集体转为以家庭承包为单位的生产方式后,农业和植保技术服务网络不够完善,不合理用药的现象十分普遍,导致农作物病、虫、草抗药性发生趋于普遍,用药量增加,环境中农药残留在土壤、水系和大气中迁移分布频繁,农作物中农药残留量积累,农业有害生物天敌和环境有益生物种群数量减少,导致了饮用水和空气污染、食物和饲料中残留超标等环境生态安全和食品安全等一系列问题。
农药残留污染引起的事故和灾难在20世纪中叶最为频繁。如20世纪50年代在日本发生的“水俣病”是由于使用的有机汞杀菌剂在水环境中转化形成了烷基汞,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后损伤了神经系统而引起中毒。后来的有机氯农药六六六和DDT则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土壤、大气、水域和食物的严重污染。这些在环境中残留期长、生物蓄积性强、作用谱广、使用量大的农药种类在70或80年代均已陆续被禁止生产和使用。然而这些农药在环境中分解转化缓慢,在地球圈和农业生态环境中污染的滞后效应仍然影响着人类的生活和生态系统。我国自禁止使用有机氯杀虫剂以后,有机磷杀虫剂的残留问题比较突出,在20世纪末,我国的杀虫剂占了农药总产量的70%,其中有机磷杀虫剂占杀虫剂总量的70%,而其中高*种占有机磷杀虫剂70%。这类杀虫剂在蔬菜、水果、粮食和饲料作物上形成的残留引起了人、家畜和家禽的急性和亚慢性中毒。当时由于蔬菜和水果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相继出台了“菜篮子工程”、“从农田到餐桌”和“有机农业”等对策,环境安全与生态平衡、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的问题再次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
农药包含了化学农药和生物农药。前者在农业生产中是应用最主要的一类,后者也是以化学物质的形态发挥了杀虫或抑菌的作用,本质上也可以认为属于化学农药。因此,农药残留及污染问题的本质也是由化学物质引起生命体异常反应的过程和受害程度。由于化学物质与生命体反应之间呈现剂量与效应的对应关系,在低于某一剂量阈值以下时生命体不表现出生理受害反应,通常称为无作用剂量。所以,环境或作物中农药残留与农药污染在概念上是有所区别的。
农药残留对人、畜、禽和其他环境有益生物的毒性表现类型与农药的卫生毒理学是基本一致的。不同之处,农药残留是以低剂量多次接触的生物群体暴露方式对生命体发生毒理学反应的,而且在环境和食物中通常是以多种农药残留或其他化学残留物同时与生命体发生毒性反应的,也可能是农药的亲体及其分解产物同时对生物机体发生毒性作用。毒性作用主要是以亚慢性或慢性方式损伤生命体的细胞、组织和器官。虽然现有的农药品种均没有明显的“三致”毒性,但生命体在化学残留物长期慢性毒作用条件下,遗传物质和器官组织有发生突变或病变的可能。因此,农药对生命体的残留毒性是多因子作用下的机体损伤反应,而且与医药的副作用对人体个体的影响不同,通常引起生命体群体的中毒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