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学验证耐用性样品需要几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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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31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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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05:14
3份左右分析用仪器虽然经过校正,但允许存在一定的误差,如紫外检测器波长允许±1 nm,柱温允许±1 ℃~2 ℃等,分析方法没有规定一定要在验证方法仪器上测定,是所有经过校正合格的仪器上都能适用。此外,还有一个目的,是通过耐用性测定,在耐用性变动参数范围内改变均不算改变方法,比如流速,虽然仪器流速误差小,但仍然进行有±10%~20%的变动耐用性考察,主要是实际测定时为了保证符合系统适用性要求对某些参数进行调节。耐用性还要发现方法的风险点,为以后日常测定出现异常提供一些参考的信息。目标物的考察分析方法的耐用性是指在试验参数被故意地发生细小改变时,检测不受影响的能力,用于说明正常使用时的可靠性。
耐用性除测定系统适用性参数外,还需测定目标物的含量并与正常测定条件作比较,在规定范围内,对于杂质测定方法还需要统计杂质个数和最大未知杂质的保留时间或相对保留时间,以考察不同条件下方法的检测能力是否耐用。耐用性波长的考察关于耐用性波长的考察,《中国药典》2020版没有提及,主要是否进行波长微小变化的考察取决于测定方法,如 HPLC 法采用紫外检测器测定主成分时,往往利用同一结构的对照品进行比较,由于对照品和测定的主成分结构相同,其紫外吸收相同,所以耐用性就没有必要进行不同波长的耐用性考察,但如与主成分比较测定杂质,由于杂质和主成分结构不同,不同波长的校正因子不同,不同仪器 波长存在一定的偏差如±2 nm,所以即使《中国药典》2020 版规定分析方法的波长不能改变,但耐用性验证需要考察不同波长情况下的测定结果,如波长参数耐用性不 好,建议改为外标法,也可重新选择测定波长,使杂质和主成份在该波长附近紫外吸收曲线趋势尽量一致耐用性参数的变化在考虑仪器和计量误差范围外适当放宽即可,如果变化值放得过宽,会引起耐用性失败,如 柱温,通常柱温箱的温度精度为±2 ℃,耐用性只需做到±3 ℃ 即可,同样,波长变化范围±2 nm(或±3 nm)。耐用性结果如发现分析条件对测定结果影响很大,必须在方法中予以说明,如缓冲液 pH的变化范围±0.2,出现耐用性不好,可以严格到±0.1,但必须在分析方法中注明(不注明可视为±0.2)
USP中关于耐用性试验考察的条件及范围对照品溶液和样品溶液稳定性考察可以在耐用性中进 行,因为对照品溶液需要作为控制对照在检测最后测定,以 考察系统是否漂移。而样品溶液需要在稳定性情况下才具有 代表性,测定时仪器不关闭才有验证意义,这和贮备液的稳 定性考察不同,后者不是方法本身一部分,是为了节省对照 品的用量而采取的管理上的措施,不需要在方法验证中同时 进行,切不可混淆。
耐用性为分析方法的挑战性验证,一个好的方法应能在合理的尽可能大的区间内符合验证要求,以便于今后工作的开展。如溶液有良好的稳定性,供试品溶液放置数天后仍然可以用来检测;柱温的要求很随意,即使柱温箱损坏也不影响检测的进行等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05:14
方法学验证只需用1批样品进行,但每个检验项目方法确定后,需用3批样品来复核这个方法,所以一般的质量研究中样品信息写3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