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03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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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2:56
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该区域建筑物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或占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书面要求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物业所在地*事处(乡镇*)应当组织召开。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2:57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应由区县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和辖区*事处和开发商组成业主大会筹备委员会组织召开。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2:57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列》第四条 *事处(乡镇*)负责指导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