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租金减让的两种情形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03 04:5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0:47
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等三项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也可以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简化方法。
法律依据: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也可以选择采用本规定的简化方法:
(一)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
(二)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1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
条件,2021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
(三)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