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对幼儿艺术活动的组织可以从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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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03 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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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0 15:32
一、幼儿美术活动中教师评价行为存在的问题
1. 评价忽视幼儿个性和情感的发展。在幼儿园美术活动中,我们经常看到教师在评价幼儿的作品时偏重幼儿作品的构图、造型、涂色等方面,往往从知识技能、画面效果这些显性因素来进行评价,以像与不像、好与不好为标准来评价幼儿的绘画作品,而对于幼儿的情感、态度、兴趣、注意力、个性的发展却不够重视,缺乏引导和肯定。这样的评价忽视了幼儿的全面发展,忽视了幼儿在其他方面所表现出的闪光点,对孩子的绘画兴趣和积极性、想象力和创造力产生不利的影响。
2. 评价标准和方式单一,忽视个体差异。每个幼儿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和观察能力,在美术活动中,每个对于绘画主题的理解不同,通过自己独特的想象和创造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和内心世界。但在评价幼儿的美术作品时,很多教师采用统一的评价标准,如强调画面是否丰富、比例是否恰当、涂色是否均匀、是否与范画相像。而且教师的评价方式也比较单一,基本是语言评价,很少采用微笑、眼神、倾听和关注等非言语评价行为。这样的评价忽视了幼儿的多样性、差异性,违背了幼儿个性的丰富性、复杂性,也压抑了幼儿的个性和创造性,不可能全面综合地反映幼儿的实际情况。[1]
3. 评价语言过于单一、笼统。美术活动中,教师的评价过于简单,对幼儿作品评价的语言往往比较单一、笼统,不够深入具体,缺少针对性。如,“画得不错”、“画得真棒”、“画得真漂亮”、“有进步”,这类评价语言缺乏具体的内容,幼儿听后并不知道自己好在哪里,有了哪些进步。如果这是幼儿第一次听到老师这样的表扬和肯定,幼儿可能会十分高兴,如果一直重复着类似于“真棒”的评价,幼儿也会感到乏味无趣。这样的评价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不利于幼儿的发展。
4. 评价行为缺乏激励性。在美术活动中,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评价:“你怎么画得这么乱”,“你画得不好看”,“你画得这像什么呀?”当个别幼儿根据自己的想象画出符合幼儿思维特点的事物时,有的教师不顾幼儿的想法,采用否定性的评价说:“你怎么画了个绿太阳?你画的房子怎么是这样的?“你画的树叶怎么是蓝色的?类似这样的否定性评价,会挫伤幼儿绘画的自信心,削弱幼儿对绘画的兴趣。
5. 评价注重结果,忽视过程。很多教师偏重对幼儿美术活动的结果进行评价,很重视在结束环节对幼儿的作品进行点评,注重对幼儿作品中涉及到的构图、造型、涂色等技能技巧的评价,却忽视了幼儿在美术活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积极态度、浓厚的兴趣、良好的习惯、顽强的毅力、持久的注意力等方面的评价和引导,而这些方面也是我们在美术活动中所追求的目标。同时,由于缺少对幼儿在美术活动过程中的评价和引导,幼儿得不到及时的点拨,评价在激发幼儿兴趣、灵感,开阔幼儿思维、大胆创造和表现等方面的作用没有达成,使得评价促进幼儿发展的功能也无法真正实现。
二、改进策略
如何能在幼儿美术活动中进行恰当合理的评价?教师需要对自身的教学评价行为进行反思,以形成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理念,逐步改进美术活动中的评价行为。在幼儿美术活动评价中,教师应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 评价注重幼儿的多元发展。《纲要》在幼儿发展评价方面指出:“全面了解幼儿的发展状况,防止片面性,尤其要避免只重知识和技能,忽略情感、社会性和实际能力的倾向。”幼儿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儿童,包括认知、语言、身体、情感、社会性等多方面。幼儿美术教育也在于此,要注重幼儿的全面发展,不仅要发展幼儿的美术知识技能,同时也要培养幼儿的情感、态度、个性等。教师在对幼儿美术活动进行评价时,应注重评价内容的全面、多元化。具体说来,在对知识技能方面评价上应包括构思、造型、材料运用、表现、涂色等指标;在情感、态度评价上则应注重对幼儿活动中的兴趣性、主动性、自信心、持久性等。所以,教师的评价行为应以美术活动的最终目标为出发点,不能只强调美术技能和技巧,同时也应把幼儿的绘画兴趣、想象力和创造力、情感、个性发展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
2. 评价体现多层次和多样性。每个幼儿基础和能力不同,发展水平不一,都有其独特性和个体差异,根据多元智能理论,每个人又都有独特的智能,如果用同一“标尺”、用同一“标准”,显然是不行的,这就需要我们根据幼儿的发展情况设计多层次的评价标准,关注被评价者之间的差异性和发展的不同需求,促进其在原有水平上的提高和发展。[2]
所以,教师要从多个标准、多个角度去评价幼儿,教师要善于发现幼儿作品中表现出来的不同风格,发现幼儿各自的长处,从不同的角度给予肯定,从而让每个儿童都获得成功的体验。
在美术活动的评价中,还要做到评价方式的多样性,要考虑幼儿的不同个性,对不同的幼儿采用个性化的评价方式。教师可用拍手、微笑、伸出大拇指、拍拍肩膀来肯定幼儿;也可用*、拥抱、拉手来鼓励幼儿大胆表现;对一些比较沉静、内向、胆小的幼儿,教师可用热情的语言加以赞赏,或用拍手、贴五角星加以肯定,以增强自信心;对那些性格外向、活泼、表现突出的幼儿,可用积极的语言适度赞扬或点头微笑。只有针对幼儿的个性特点采用灵活变化的评价方式,才能更好地满足幼儿不同的发展需求。
3. 评价语言具体恰当。教师的评价要体现具体性、针对性,要明确地指出孩子活动过程中或作品中值得表扬和肯定的地方。如,“这几朵花颜色涂得真漂亮!”“这幅画的线条非常流畅!”“你画得真细心”。这样的评价会让幼儿感到生动有趣,会增强幼儿绘画的积极性和继续作画的愿望。在美术活动中,教师恰当、具体的语言评价能对幼儿起到点拨和引导作用。如,有的孩子画面颜色单一,教师可以提醒他“颜色有点少,还可以用什么颜色搭配起来更漂亮,更合适?”引导孩子大胆表现,使画面色彩更丰富。如果教师的评价语言生动、具体,可以有效地激发幼儿对美术活动的兴趣,更好地发挥幼儿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4. 评价体现激励性。幼儿都喜欢教师表扬,表扬有助于幼儿树立自尊心和自信心,激发幼儿的绘画兴趣,保持积极乐观的情绪。恰当的评价能保持和延续孩子的绘画*,张扬他们的个性,开发潜能,呵护他们的智慧之花,让他们在快乐与成功的感受中增强对美术活动的兴趣,还因为这一兴趣和愉快体验,将推动他们今后积极地参与美术活动。[3]所以,在美术活动中,对于孩子的作品,只要符合他们的年龄特点,体现他们的创造力,表现了事物的特征,就应当给予充分的肯定。
教师要尽可能多地发现和体会幼儿美术作品的优点,努力从每个孩子的画中欣赏其独特之处,给予幼儿更多的鼓励和肯定,从而保护孩子创作的热情和绘画的兴趣,让每个孩子都能体验成功的喜悦,产生积极、愉快的情绪,树立自信心。教师不仅要赞扬绘画能力较强的幼儿,对于绘画能力弱一些的幼儿,那些画面简单的幼儿,教师也应鼓励与肯定。用肯定赞赏的语言为他们鼓劲,给予每一位幼儿激励性的评价,鼓励幼儿大胆尝试,激发幼儿大胆作画的*和热情。
5. 评价与教学融合,注重过程性。新的评价理念强调评价的过程性,教师对美术活动的评价应是伴随着教学活动过程而发生,也就是说评价与教学相融合,评价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其中的每一个环节。这就要求对儿童美术发展的评价不仅关注结果,更关注过程。[4]所以,教师要树立新的评价观念,评价要从过去仅仅重视结果转变为更重视美术活动过程中的评价。教师要恰当地运用评价,将评价贯穿于整个教学活动的始末。通过评价重视幼儿参与美术活动的积极情感和主动的态度,关注幼儿在美术活动中对美的情绪体验,帮助幼儿增强自信,发展幼儿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培养幼儿在创作过程中克服困难、大胆表现的精神。教师通过对幼儿美术活动过程的关注和评价,通过评价改进教学,不断促进幼儿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