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03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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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6:31
我已经老了。
幸好有一点养老金,可以维持我在养老院的基本起居。我没有老伴,也没有子女。偶尔会有几个以前的同事提一点礼品过来,寒暄几句,就离开。
我没有想到自己一个人过了一辈子,而且过得还不错。我的一生快要结束了,我没有恐慌,也没有遗憾。
我想到村上春树说的一句话:孤独一人也没关系,只要能发自内心地爱着一个人,人生就会有救。哪怕不能和她生活在一起。
我没有爱人,但我会爱人,不止女人,还有其他的人,或者东西。
我十岁那年,上小学四年级。那时候村里很穷,家里更穷,学校也就更破。家长心心念念想的都是让孩子赶快长大,好可以承担一份劳动力。村里的小孩子不少,上学的却不多。五个年级,每个班级只有20个人左右。
我从没有见过父母讨论过关于“爱”的话题,也没有见他们表达过任何跟这个字有关的行为举动。有时候会在电视上看到有人说,我爱你。父母会赶快换台。如果遇到情节很精彩的电视剧,他们控制不住想道与他人说时,会说,那个男的看上那个女的了。
我的视力非常好,而且天生敏感。他们换过去的画面,我眼睛瞟一眼就记住了。我并不渴望长大,因为我并不想下地干活。但是我却渴望爱,我希望能够去爱一个人。
我真的爱上了人生中的第一个人。
她是班长,个子高高的,瘦瘦的,黑黑的。高是遗传,瘦是营养不够,黑是干活晒的。这些原因,任何人一看便知。
她有一头乌黑,整齐的短发。发丝跟脖子平齐,是她的母亲用剪刀理的。她写字很好,整齐中带一些飘逸,如她的头发一样。班上除了她,其余的同学写的字,都像蚂蚁爬,歪歪扭扭的,难看至极。
她说话很轻柔,我从来没有见过她生气,也从没见过她爆粗口。她的衣服很旧,却很干净。她是班长,却从来不会因为跟谁住的近一点,关系稍微好一点就徇私情。
所以,很多人说她傻帽,包括我。而她,依然是班长。因为她的成绩最好,没有人可以比得上。
我是一个疯小子。样貌跟大多数农村孩子的长相一样,看起来像个活泼的小乞丐。我不爱学习,喜欢在很多人面前出风头。
我在学校外面朝墙里扔过石头,是大人们从河边拉回来盖房子用的石头。后来被老师抓到,因为有人从学校的墙上那个洞里看到了另一边的我。
我扔的石头砸中了一个人,就是她。也是她,在老师面前举报了我,从此,我就注意到她。
我更加肆无忌惮地进行报复,希望可以一雪前耻。不交作业,将她的书本藏起来,在她的回家路上拦截。这些,她都有办法应对,就是告诉老师,老师接着会告诉家长,然后,我就等着挨父亲的打骂。
没过多久,自讨没趣,想承认失败。却又不甘心,不想这么败在一个女孩子手下。后来,我下定决心要在成绩方面超越她。
无奈落下的功课太多。求父母去找老师,看在我这么洗心革面的决心上,安排我坐在她的身边。从此,我们成了同桌。
有一天晚上,学校老师安排去上晚自习,据说有上边的领导来视察。为了突出在这个破旧的小山村,在这么破败的教室,乡村的孩子们是多么地用功学习,他们想出了这个办法。
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幕情景。二十个小孩子每个桌子的左上角点上一根蜡烛,趴在桌子上,心不在焉地翻着课本。事实是,那些课本,我们都已经翻的很烂了,因为也没有多余的课外书,只能看这些。
白天学习的时间很多,多的用不完,再来上晚自习,完全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
那天晚自习结束后,老师交代我们,家离得近的一起走。她前脚刚出门,我就跟上去了。她单薄的身影,在月光的映照下,像在飘。她衣服的一角,被夏夜的风吹起。
那一刻,我突然有种冲动,想要过去牵起她的手。
几年后,我听到《白狐》这首歌,听到里面的这句歌词:你看衣袂飘飘,衣袂飘飘,海誓山盟都化作虚无。我一下子就想起了夜光下的这个小女孩。
我说过,我是一个疯小子。我这样想了,也这样做了。在碰到她的手之后,她触电般地回头,看是我,使劲甩开我的手,捂着脸跑掉了。
我料定,她是不会跟父母和老师告状的。因为这有损她的名誉,学校以前就有过这样类似的例子。
在那以后,我初心不改。每次等教室里既剩下她一个人时,我就跑进来,在黑板上写下六个字,白依念,我爱你。
白依念,很美的名字,不是吗?但是,在她抬头看到我写的字时,她竟然哭了!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吓得不知所措,想跑过去抱住她,想安慰她,却待在原地不动。我承认,那一刻,我怂了。
也是在那一刻,我好像有些长大了。我不再疯狂地迷恋她,关注她,我用尽自己的力量去学习,去帮父母干活。我觉得,我一下子,老了十几岁。
白依念小学毕业后,一家就搬走了。据说她的母亲又嫁了一个很有钱的人,在一个很遥远的城市。
我人生中第一个爱的人,搁浅在小学毕业的那个路口。
上了大学后,我才有幸谈了一场真正的恋爱。
要说这期间这么久,我都在干些什么事情。我做的事情可多了。
初中毕业,尽管成绩还不错(这都归功于白依念带给我的动力),可是父母让我辍学,跟他们一起种地。他们在村里包了三十亩地,准备大干一场。那时候的我,个头开始猛长,家里光景好一些了,营养也跟得上,人看上去很壮实。
我是家里的独子,在那个时代,很少见。父母想让我回去帮他们,还说,即使念完了书,不也是赚钱嘛!
其实,念书的目的是什么,我不知道。我那时候在想,如果我一直念书,万一有一天遇上了白依念,也有话可说,不至于被她笑话,称我为乡巴佬。
于是,我绝食,以死相抗。爷爷奶奶看不过去,去说服了父母。我才得以继续上学。有了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我在高中几乎是拼了命地学习,反正早已拼命,再拼三年又何妨?
所以,我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叫作一本。
大学里,我学的是计算机。我上课的教室在三楼,一楼是文学院。每次下课,都会见到很多衣袂飘飘的女孩子,长发披肩,穿着白色的运动鞋,怀里抱着书本,走向大门口。
我承认,我想起了白依念。有时候恍惚间,会幻想,她是不是也在这个学校,她是不是会在一楼的那间教室上课?
我还黑进学校的档案系统,查了文学院的学生名单。连个相似的名字都没找到。我想,白依念可能是梦中的人。
那时候,父母包的地发了一笔小财,我得以有机会好好装扮自己。倒腾一下,室友都说帅气。虽然我出身低下,但在计算机方面还算有些天赋。我在大二,就开始跟着老师做项目了。
宿舍六个人,都有所谓的女朋友。相比之下,感觉自己非常地落伍。但我不是太在乎这个。我还有一点害怕,害怕跟一个人说,我爱你,会像白依念一样,惹得人家哭鼻子。
但我是有对爱情的需求的。当室友出门约会时,我只能在网上自己倒腾几个小游戏,然后邀请人试玩,如果有人夸我,我就会有些得意。但这得意只持续几分钟,之后,就开始羡慕起那些有女友的同胞们。
是的,女主角要出场了。田甜是室友女友的女友,长相跟名字一样,甜美可爱。她小巧玲珑,来自于江南水乡。
她跟那些仰慕我的大多数女孩不一样的是,她不仰慕我,反而会时常嘲弄我。她虽读经济管理,却对计算机也熟知一二。
用她的话说,只有爱你的人,才会真的提出你的问题所在。我觉得这句话很真理。但她对我的生活很关心。天冷天然,嘘寒问暖,从不缺乏。
我的骨子里或许是缺爱的。经不起一个女孩子如此大胆热烈,又无微不至的对待。我们成为了男女朋友。
这算是我真正意义上的初恋。如果不算上白依念的话。
谈恋爱真好啊!和田甜这样一个姑娘谈恋爱,是真的好!
我第一次对田甜说,我爱你,好像说出了我二十一年来的所有情感。我竟然泪流满面。田甜看着我,踮起脚尖吻了我的脸,说,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自己对爱情所有的幻想,都可以付诸实践。当然,我很纯洁。在这方面,田甜却表现的很奔放。
她愿意给我她的所有,我却不愿意越雷池一步。鬼知道我为何会这样!室友说我傻帽,他们不相信我会守身如玉。
我想起小学时,曾说过白依念傻帽。被人当做傻子的滋味不好受。就像,明明1+1=2,别人却说等于3。你知道答案,却无力反驳。因为别人都那样说。
我和田甜,拥抱,接吻。就这么多。我从未幻想过其他。是真的。
我们在一起了半年,分手了。田甜怀疑我是gay。我无法解释。虽然我真的不是。因为我对男性不感冒。
分手那天,我的心疼了一会儿,一切就恢复了原来的模样。
从此,再也没有人仰慕我。也没有人跟我一起做任何一件事情。我被人称为傻子,还有TXL。
偶尔,会有几个打扮妖娆的男子对我抛媚眼,除此之外,我是真正的一个人。
我与计算机为伴,以上课学习考证为乐趣。时间久了,我也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就适合一个人。
毕业时,成绩全优,直接被一家外企录用。
我工作了三年之后,在一个一线城市买了房,买了一辆十几万的代步车。
经过同事介绍,认识了一个看起来很温柔的女人。父母不再种地,搬过来跟我一起住。他们不是懒了,是老了,种不动了。
他们不远千里离开扎根的故乡,到陌生的城市跟我一起生活,是需要莫大的勇气的。
所以,我准备结婚了,跟这个温柔如水的女人。为了让父母赶快抱上孙子。
结婚那一天,她没有来。给我发来一条短信,意思是她前男友来找她了,所以她回心转意了。
我没有追问,觉得没必要。不结婚,倒是挺令我高兴的。
不高兴的是父母。
先是母亲绝食,像当初我绝食一样。她要我回老家买房子,找工作。她说,市里的女人靠不住。
她说的很有道理。可是我不想回去。我在这里起码有事业,小地方有什么,除了人,还是人,千篇一律的人。
母亲老了,面子看得比命重要。我不肯,她不罢休。终于,熬到了医院,却被查出来食道癌,已是晚期。
母亲在住院一个月后,走了。
之后,父亲郁郁寡欢,我要上班,就把父亲送到了养老院。父亲去世那一天,我正在开会。还挂掉了院长打来的电话。
我完全是一个人了。好像一切都是因为女人,又不全是因为女人。自此后,我就决定永远一个人,一个人到永远。
我觉得这样子很好,反正我赚的钱够花。反正我书房里的书永远读不完,反正我的日记本越积越厚。这些比谈恋爱,或者开始一段婚姻有趣多了。
就这样,我渐渐地老了。所有的亲戚都断了联系。当然,有很多是死了,没法联系了。
我有时候会想起白依念,不知道她过得怎么样。但只是偶尔想一想。我把赚来的钱,开了一家书店,免费供人借阅。书店的名字,是“白念书屋”。
我雇了一个人,帮我管理整个店。他只需要每个月给我提供财务往来账即可。其他的,我都放心交给他。
除了他,没有人知道老板是我,也没有人知道我是老板。
我将依然一个人,和书,日记,过完这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