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02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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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6:50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程序是:
1、申报者向所在行政区域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文化行政部门逐级上报
2、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筛选,经同级*核定后,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申报(*直属单位可直接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报)
3、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后将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
4、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提出推荐项目,提交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5、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媒体将推荐项目进行30天的社会公示
6、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拟订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单,经部际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上报*批准、公布。
(一)申报条件
已列入街道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符合下列标准:
1、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2、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3、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4、具有鲜明特色,在街道内有较大影响。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包括:
1、申报报告:街道级文化行政部门向区文体局提出本街道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名单,并对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同时附*事处意见。
2、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街道级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3、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4、*事处同意申报的函件。
5、已正式公布街道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文件。
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内容充实,表达准确,简介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10分钟录像片(限DVD)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所有的文字解说均须打上字幕),并达到技术要求。
(3)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简介一律以仿宋_GB2312四号字体A4纸打印、一式8份;电子文本(word格式)光盘2份。
(4)照片统一为R-5格式,并附数码电子光盘一式二份。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梅花篆字)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的有关规定。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的传承就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国紫金县*门户网站-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流程